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

面對跳票危機,馬蕭團隊應有的態度與做法



工商社論2008.09.05 摘要



馬英九總統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系集團董事長瓦斯蓋茲 (Mario Vazquez Rana)專訪,針對選舉提出的「六三三」政見表示,不管是現在或未來半年、一年,大概都很難有足夠的條件,讓政府實現經濟成長百分之六。他希望在2016年,如果他當兩任總統,那是他最後一年,能夠達到「六三三」的目標,也就是經濟成長百分之六、國民所得三萬美元與失業率降到百分之三以下目標。


此項宣示在國內公開後,引發朝野一陣譁然,批評馬蕭團隊競選政見跳票的聲浪紛至沓來,昨日的股市,也因股民對馬政府的誠信度,與推動經濟建設能力質疑而劇挫。對於「六三三」跳票危機,雖然不少馬政府乃至泛藍人士出面捍衛、辯解、緩頰,甚至硬拗一開始,就是設定八年才能達成國民所得三萬美元目標。


這些說法與辯解,我們認為價值不高,當初以「六三三」政見擄獲民心取得支持,並高票當選的馬蕭團隊,應該誠實面對跳票危機,誠懇向國人解釋客觀條件的艱難,爭取民眾的諒解與支持,並提出有效方案儘快兌現「六三三」政見。


我們就是認為馬蕭團隊的「六三三」政見跳票,至少部分跳票。我們不能接受馬政府及泛藍陣營內和稀泥、鄉愿,乃至輕描淡寫、避重就輕的解釋。因為不願面對真相的態度,對支持馬蕭團隊當選的七百六十多萬選民並不公平,對雖然沒有投票馬蕭團隊,但也殷切期待國家政經蓬勃發展的五百多萬選民也是一種懲罰。


我們有很多理由認為馬蕭團隊的「六三三」政見跳票,至少從政治上及法律上,我們可以輕易地界定「六三三」政見是跳票了。政治上,誰都知道馬蕭團隊與謝蘇團隊競爭的是第十二屆總統與副總統職位,而依照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總統任期四年,第十二屆總統的任期就是從民國97年5月20日至民國101年5月19日。當馬蕭與謝蘇兩組候選人為競選而向選民宣示,也就是提出競選政見之際,政見的完成日當然是指任期結束之日或之前,再如何巧辯或強拗,也沒有辦法把政見的兌現日,往後挪至不確定的下一任任期。


法律上,政治人物向選民許下承諾,類似於簽訂契約一方所為的要約,對方,也就是選民的投下神聖一票,就是契約另一方所為的承諾。當當選的政治人物無法依約兌現政見,或著手修改政見兌現時間時,其實就如同要約人違反要約內容,或提出修改要約內容一樣,根本就是違約的行為,也就是必須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322之前,馬蕭競選團隊向選民許諾六三三,等於向全體選民提出要約,也為選民接受,但現在馬總統公開自承2012年前無法兌現,這不是跳票是什麼?


既然政治上、法律上都能認定馬蕭團隊的競選政見跳票了,馬蕭團隊乃至泛藍陣營應該有什麼表示?言辭上強詞奪理,硬把政見的兌現日推移至不確定的下一屆,或以競選時沒有具體時間強辯,徒然製造衝突,並會讓民眾看破手腳,為自己竟然選出一組講話沒有信用,以及不敢承擔責任的團隊而懊惱。至於推卸責任給國際大環境不佳,雖然法律上也有「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但對擁護自己或對自己存有殷切期待的民眾而言,如此狡辯或卸責欠缺誠意。


其次,我們認為,既然政見跳票,馬蕭團隊即應該向全體國人致歉,為無法克服外在困難達成民眾期待而致歉,南韓的李明博不是為了無法兌現747而向全體南韓人民道歉?最後,雖然短時期內海內外經濟情勢大幅改善的可能性不大,但為了不辜負民眾期許,也為了台灣的未來,我們仍然要期勉馬蕭團隊打起精神努力尋求補償機會。
 


參考資料: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arthk/3/1305321141/20080401144950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8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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