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曹德 8.29.2007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十日,一百四十七位曾經遭受國民黨殖民政權逮捕、凌虐、處刑的台灣政治犯,以其總刑期超過一千五百年的歷史傷痛,群集於台北國賓大飯店,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章程中明揭台灣人民的終極歷史方向:「台灣應該獨立!」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及其後未被殘殺而逃至日本的台灣菁英,固於日本成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組織台獨聯盟,甚至延伸,而於一九七○年在美國成立世界台獨聯盟,發動海外台獨運動。這些脫離本土的海外努力,固有其成效,但直至一九七七年,始有一個本土非政治組織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勇敢的發表「台灣人權宣言」,呼籲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之後,一九七九年的美麗島事件及一九八六年的民進黨成立,卻都在某個程度上畏懼及閃避獨立主張。因此,自一八九五年迄一九八七年止,可以說這個島上只有一個政治組織,台灣政難會,英勇且毫不迴避的標示出福爾摩沙的歷史方向:「台灣應該獨立!」
可以說,無論是民進黨的「台灣主權獨立」論、民進黨的「四個如果」決議、民進黨的「台獨黨綱」、甚至「台灣已經獨立」論,皆直接及間接受政難會的重大影響。為此,政難會同志許曹德及蔡有全入獄、鄭南榕及詹益樺自焚犧牲、黃華投入發動「新國家運動」、林永生發動「台灣建國運動組織」而亡等等,均為獨立歷史之突破,做義無反顧的犧牲。
根據政大去年底民意調查,如果中國同意台灣人民自由選擇台灣的前途,認為台灣應該獨立的比例約為六成二。可以說「台灣應該獨立」的主張,經二十年的衝擊及擴散,已經從最初一百四十多人,到今天獲得一千四百多萬人的認同。二十年來,歷史終於見證這些先驅者沒有白白的犧牲。台灣應該獨立!二十歲生日快樂! (作者為台灣政難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