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特偵下階段 鎖定李登輝

阿扁官司啟迪58

【蘇恩民、張麗娜 蘋果12.13.2008摘要】扁涉貪遭起訴、求刑之際,特偵組已將下階段偵查目標,鎖定另一位卸任總統李登輝;起因是扁爆料李也洗錢,而檢調重啟偵辦國安密帳案,查出李登輝當總統期間,有數億公款遭挪用炒股牟利,且綽號「阿丁」的股市作手陳賢保,也曾透過人頭海外帳戶,匯款5千萬元到李登輝的戶頭。

對此,李登輝辦公室及官邸相關人士昨電話及手機都無法接通。一名近李人士則表示,此案調查局及國安局都已經調查過了,「這是政治放話,不是法律案件」。

【侯柏青 蘋果12.13.2008摘要】扁除了不斷干擾、試圖打擊特偵組,還操弄民粹自稱政治犯,嗆說起訴書和判決書都早就寫好了,並公開要司法單位「來抓我」。但特偵組步步為營,陸續聲押扁心腹重臣獲准,最後連扁也被押入看守所。雖然扁再出招搞絕食,一再試圖以政治影響司法,不過特偵組不為所動,順利收網,昨將扁案部分起訴。

辦案人員說:「他越激烈我們就越冷靜,一切讓證據說話,才能揭開他恐懼反擊下『貪腐的真面目』。

【余艾苔 蘋果12.13.2008摘要】特偵組的起訴書真的很詭異,一方面尊稱扁珍夫婦「陳前總統水扁先生」、「吳淑珍女士」,客氣的不得了,卻又以「犯罪情節重大」、「毫無悔意」、「品行欠佳」、「手段惡劣」、「實無可逭」等字眼形容扁,又以「貪得無厭」、「大肆干政」、「搜括財物」、「紊亂體制」、「貪婪成性」、「濫用權勢」、「敗壞官箴」形容珍。這一連串字眼哪裡像是形容前總統伉儷,根本是小說裡軍閥國賊、江洋大盜寫照。

 

李鈞震:

1、特偵組的起訴書,證據寫不多,形容詞一大堆。形容詞越多,越容易定罪?顯然,不行。這種國文程度超過法律知識,就是法律不專業。

2、六法全書,有很多形容詞嗎?沒有。嫌犯,做了什麼,觸犯那一條法律,寫清楚就好,寫那麼多形容詞,有用嗎?難道檢察官要改行當言情小說家?

3、寫那麼多形容詞,浪費時間,就等於浪費生命。這種人,絕對是愚蠢。

4、依據台灣的許多案例,起訴不一定代表有罪。馬英九、李泰安、蘇建和都被起訴過,也有人被刑求,起訴不一定有罪,不一定能定案,新聞記者與社會大眾必須要有「無罪推論」的心理預備。

5、沒有被起訴,也不一定代表沒犯罪。蔣中正、蔣經國父子,A國庫的錢,送進國民黨的黨庫,超過六千億新台幣,犯罪所得仍然持續炒股票中

6、如果,阿扁一審被判無罪釋放,也不一定就真的沒犯罪。

7、但是,特偵組不斷的洩漏偵查中的案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指控李登輝,都屬於犯罪行為。卻也沒有被起訴,沒有被起訴,也不一定代表沒犯罪

8、當年美麗島事件,黃信介、姚嘉文、呂秀蓮、陳菊等民主運動人士,被判有罪,入獄服刑,造成社會大眾認為那一群人是亂黨、暴力分子的負面形象,經過30年,仍然無法完全沉冤得雪。主因是,新聞媒體沒知識、沒有社會正義感

9、如今的新聞記者,比當年的媒體工作者有知識?有更強烈的社會正義感?恐怕沒有高明多少。

10、美麗島事件,當時的檢察官、法官,有出來面對社會大眾認錯?懺悔?沒有。他們的道德感、知識水準不甚高明,如今,那他們的徒子、徒孫、學弟妹呢?

11、中國的民主運動人士,王丹、魏京生、劉曉波等人,不也一樣被媒體、政府污名化,成為社會大眾多數人不接受的人物。他們有罪?

12、耶穌,被判有罪,而且罪大惡極,必須脫光釘十字架。誰敢現在說他有罪?

13、毛澤東,殺人無數,那一個法官判他有罪?沒有。殺一條人命,罪惡超過新台幣十億元。不是嗎?

14、蘇建和,到底有沒有殺人?纏訟20年,大家還弄不清楚,不是嗎?

15、蘋果日報,有沒有進行媒體審判?不管人有沒有犯罪,還未三審定讞,先讓他人格破產再說,先讓他失去社會名譽再說。這就是黎智英風格,這就是杜念中的品格。

16、黎智英的蘋果日報,有一個很大的敗筆,不了解中國、香港、台灣的差異性,最大的差異在台灣百姓的知識水準,最近二十年大幅提升,因此,對中國、香港的那一套,不適合在台灣。

17、明朝末年,鄭成功帶領一批反清復明的人到台灣,這一群人就是獨立思考能力比較強、反抗威權的人,跟留在中國的懦弱百姓,品質不同,基因不同,這也是台灣精神的重要元素之一。

18、台灣跟東南亞所有國家一樣都是島國,台灣的平埔族與漢族很容易就接受各種宗教,因此,台灣人的天性就是喜歡接觸多元文化,跟菲律賓單一的天主教,或印尼馬來西亞單一的回教不同。

19、台灣不只文化多元,同時也善於文化交流,從明朝、清朝、日本到國民黨,台灣人都習慣吸收他們的優秀文化,台灣不只到美加地區留學,也有不少人到歐洲地區留學,還有很多人到非洲、中南美洲去開墾,台灣是善於吸收新文化的民族,跟亞洲其他國家都不一樣,這一點特別突出。

20、在商業表現上,台灣的中小企業特別多,遠高於日本、南韓、新加坡、香港,顯然,台灣民族的獨立自主意識比較強,當家作主的精神意志比較高漲,因此台灣人就呈現出比較多的獨立思考能力與創意

21、台灣的階級意識比日本、南韓、新加坡還要輕,人口的遷移與流動比較容易,因此社會階級的區分不明顯,上下階級的流動也比較快,這也反映出台灣人不畏懼權威的特徵。

22、台灣人因為不畏懼權威,所以,思想框架比較少,善於靈活應變,所以台灣的電子產品種類多元而豐富;在飲食文化上也展現出善於融合的變化特質。因此,台灣人在政治的選擇上也善變,喜歡試試看,不怕巴士卡在城門口,這一點就是黎智英很難理解的。

嚴厲譴責偵查過程中諸多違法事例

阿扁官司啟迪57

陳水扁前總統夫婦,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昨天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查終結,被依貪污等罪起訴,並遭求處重刑。這是台灣卸任總統被依貪污罪刑起訴的第一案,全案從國務機要費案擴及海外洗錢、竹科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等弊案,經過數月偵辦,被告包括前第一家庭成員共十四人,廣受國內外矚目。

如今,本案偵結,從民主法治的角度說,民選總統一經卸任,即被檢方列為偵字案被告,儘管當事人是否有負公眾付託,而貪瀆違法仍待司法釐清,但卸任總統與一般公民一律平等,不能免於法律追訴的現實,凸顯了台灣在民主法治的實質進展。對於經歷專制威權統治的台灣,總統曾是地位幾近皇帝一般的最高統治,專制威權甚至被個人崇拜而造神,其濫權貪腐自無人敢於揭發追究。

其實是總統不僅不是終身職,其所作所為不論在任與否,均無以超越法律之上。就法律程序與事實而言,是指經過代表公權力的檢察部門數月偵辦,認定當事人有違法事證,並不等於前總統犯罪已成定論。前總統是否有如特偵組檢察官於起訴書,所指稱的犯下貪污、洗錢、偽造文書等罪行,還有待未來法官的審理。

而檢方的指控,與前總統身為被起訴者的辯解,都理當兩造並陳,在法院經由公平公正而獨立的審判,理清事實,毋枉毋縱。前總統於法律上的處境,與去年二月因台北市長特別費案遭起訴的現任總統一樣,非但基於無罪推定的法治基本原則,應假定其清白,也應保障其經過審判的一切權利。

本案於偵查過程,屢屢出現嚴重悖離法治與民主基本原則。偵查不公開,是刑事訴訟法的明文,但特偵組辦案進度與許多情節資訊,卻盡在政媒爆料掌握之中,若非辦案人員洩密,甚或有如各界所懷疑的,其與政媒聯手,何以致此?正因偵查形同公開,即連昨天的偵查終結日期,亦經名嘴事前宣告。

同樣嚴重的,本案偵查伊始,現任總統為其前任戴上「馬可仕」的帽子,法務部長扮起名嘴評論個案,政治干預昭然若揭。前總統甫被偵訊,已遭羈押禁見且手銬伺候,對照去年業經起訴的馬英九,出境仍不設限,社會不免對如此辦案兩套標準議論紛紛;而辦綠不辦藍,更進一步戕害檢方公信。此外,未審先判、押人取供、審前羈押等檢察官,可能違憲侵害人權的作為,也招致極大批評。

正因辦案如此專斷失衡,起訴書竟出現金額漏列等嚴重問題,特偵組只求結案,不問品質,竟已至此。本案即將展開的法院審理,前總統是否有罪,必須在講求證據,且經辯方與檢方於獨立公正的詰辯過程衡平審判,方足以禁得起社會公評,重拾公眾對司法的信心。【自由社論12.13.2009摘要】

 

參考資料:殺戮戰場56:台大校長也參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