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戮戰場119
陳志賢/中國時報2008.10.19摘要
據了解,特偵組將請鄭深池簽署查帳授權書,同意特偵組調閱相關帳戶資料,由於鄭深池相當配合,特偵組目前正檢視他供詞的可信度,及對案情的幫助性,考慮讓他轉任「汙點證人」。
特偵組十七日對三大金控進行全面搜索時,由於相關企業的負責人大都在國外,因此當天僅傳喚人在國內的鄭深池到案,並將他列為被告。據了解,特偵組在鄭深池住處進行搜索,並傳喚他到案說明時,鄭似乎早有心理準備,私下向辦案人員嘆了口氣說:「自從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檢調會找上我,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
由於辦案人員已經掌握具體的匯款水單等事證,認為鄭深池涉嫌重大,因此在鄭深池到案前就決定,若鄭深池矢口否認涉案,就以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但鄭到案後卻非常合作,將過去多年來如何幫扁家洗錢、隱匿資金流向等,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辦案人員在清查鄭深池的相關帳戶時,就發現帳戶內異常資金往來,除了部分流向蔡銘哲、郭淑珍等扁家海外人頭戶外;另有部分款項流入其他海外帳戶,辦案人員已經擴大調查這一部分的資金流向、目的,以進一步查證是否亦為扁家不法資金。特偵組認為,鄭深池以其金控董事長身分、專業,涉嫌長年提供公司及海外人頭戶,以小額匯款「螞蟻搬磚」方式,規避銀行向洗錢防制機關通報的法令規定,協助扁家將資金匯往海外洗錢。
在偵訊過程中,鄭深池坦承在「夫人」吳淑珍的授意下,協助扁家洗錢的細節,因此特偵組認為他配合調查,沒有串證之虞,在偵訊後連交保都不必,就將他當場飭回。僅對他及元大金控的馬維辰發布境管。
李鈞震:
1、 阿扁,有沒有犯罪?那是他家的事,他已經是個沒有政治權利的人,檢察官一定要依法行政,不可以錯放壞人,錯殺好人。在還沒「三審定讞」之前,法律認為任何人都只是嫌犯,應該要「無罪推定」。
2、 「無罪推定」這是公民常識,中國時報,沒有這種常識,所以閱報率一直下滑。新聞媒體是第4權,負責保護百姓、監督政府;新聞媒體,也屬於一種「權貴」,起碼比百姓擁有更高的發言權。但是媒體的權力來自於百姓,必須受百姓監督,不可以賤踏人權,一定要說實話。
3、 依據行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中的案件內容,因為證據不齊全,所以不可以公開偵辦內容,以免侵害人權。
4、 陳志賢,「據了解」,據誰了解?還是自己瞎掰?檢察官有可能違法洩漏偵訊內容給你嗎?你算什麼東西啊?
5、 「鄭深池簽署查帳授權書」,你看到了嗎?還是哪一個檢察官違法洩密?
6、 「鄭深池同意特偵組調閱相關帳戶資料,由於鄭深池相當配合」他配不配合陳志賢,你在旁邊看到了?你化妝成調查局人員?還是你裝了針孔攝影機?
7、 「鄭似乎早有心理準備,私下向辦案人員嘆了口氣說」是誰告訴陳志賢大記者,鄭深池「嘆了口氣」?王清峯嗎?
8、 「辦案人員在清查鄭深池的相關帳戶時,就發現帳戶內異常資金往來」到底是誰告訴陳志賢的?還是陳志賢自己瞎掰?那一個辦案人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9、 「特偵組認為,鄭深池以其金控董事長身分、專業」特偵組還告訴陳志賢什麼?還是陳志賢自己瞎掰?還是特偵組晚上都跟陳志賢睡在一起?
10、 「在偵訊過程中,鄭深池坦承在「夫人」吳淑珍的授意下,協助扁家洗錢的細節」鄭深池有沒有坦承,陳志賢為什麼知道?偷看卷宗?陳雲林在女廁所跟陳志賢講的?還是因為跟台大校長學通靈術?
11、 媒體記者,不專業,亂編故事,可恥!
12、 不必否認,因為大家都是同行,底細如何很清楚。
13、 中國時報的主管們必須了解,雖然電視新聞會抄襲報紙的觀點,過去你們可以自己編故事,蒙混社會大眾,但是,現在是網路媒體時代,網路部落客當中,有許多學者專家,有許多新聞工作人員,他們一眼就可以看穿你們詐騙的把戲,揭穿之後,可以在網路流傳數十年,它的傳播效果是報紙的一百倍,也就是說,你們做假的報導,會讓你們的子孫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