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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野草莓談國恥

野草莓啟迪57

幾顆野草莓

就在國際人權日隔天不到廿四小時內,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三點到五點間,台北市警方於自由廣場進行兩次驅離行動。誇張的大批警力,將集結於自由廣場陳情的圖博朋友及野草莓們,依集遊法命令解散。警備車先將不諳中文、聯繫不便、身無分文又不熟路況的圖博(西藏)朋友,半夜「丟」到大湖公園、南港及關渡等偏遠地點。

接著再度集結,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警力,將廣場上的野草莓們架上警備車、載往台大「丟包」,並將同學原先要自行整理帶走的物資,當廢棄物處理。這些違反正當程序比例原則,而公然蔑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作為,實在令人髮指!

對於未經許可的集會遊行,警方在處理上必須精確操作比例原則,做好公共秩序與基本人權的衡量,只有在「已有嚴重危害他人法益情節」時才能命令解散,這是集遊法第廿六條的要求。

野草莓已經和平集會數日,毫無侵害他人法益的情節;且不論廣場一向是人民集結以討論公共事務,表達對公共事務關心的場所,更遑論對公共秩序的危害。為何廣場上只是多了圖博朋友的和平靜坐,即認定「已帶來程度嚴重的危害」而一律驅逐?

他們來廣場,只希望能夠有合法居留權可以安穩順利過日子,這種弱勢者最基本生存權的訴求,卻被當成恐怖份子一樣對待,難道政府這種處理不令人感到不齒?對照馬英九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紅衫軍未經許可的萬人遊行也未命令解散,豈不荒謬

對於如此弱勢的圖博人,也未考慮到他們的處境,而一律以過當的手段驅逐,更是明顯的「吃人夠夠」!可見得集遊法的衡平標準,根本就是隨上位者的喜好與立場而浮動,也難怪集遊法是每個當政者都不放掉的統治工具!

集遊法,最惡處,在於他是一部管制法,而非保障法,這是社會各界早已一再強調的;大法官說國家對於集會遊行有「保護義務」,在現行法下此種精神早已不復存在,因為集遊法留給主管機關有利用空泛比例原則裁量空間恣意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可能,完全成了執政者濫權、掃除異己的利器,正如此次對待圖博朋友們的不友善行為,比起張銘清事件更是「國際醜聞」、「國家恥辱」!

台灣,還是我們所認識的那個以言論發表自由為驕傲的國家嗎?在民主自由價值已經貫徹二十年的台灣,過去對於人權的箝制已經悄悄復辟,這些人權淪喪事實才是真正的國恥!請政府與所有公民朋友們正視人權淪喪的事實!【 自由12.15.2008摘要】(政治大學法律系江廷振  台灣大學社研所林凱衡,台灣大學政研所許容禎,台北大學法學系辜郁哲)

 

【法新社2008.12.15 摘要】美國總統布希,今天出人意表地訪問伊拉克,並在記者會同樣出其不意地,遭到一名新聞記者的飛鞋攻擊,提醒了他的不得人心,以及伊拉克戰爭並未獲得勝利。

一名男子朝布希丟擲兩隻鞋,並以阿拉伯語叫喊:「這是訣別之吻,你這隻狗!」男子後來被確認為開羅「Al-Baghdadia」電視台記者柴迪(Muntazer al-Zaidi)。兩隻鞋都沒打中布希,鞋子颼颼飛過他的頭頂,打到他身後的牆上,砰然落地。布希低頭閃過一隻鞋,差點被打個正著,第二隻鞋馬上跟著飛來,布希再次閃躲成功,幾名伊拉克人旋即架住柴迪,把他壓制在地。

布希後來還開玩笑:「尺寸是十號的。」布希在會晤伊拉克總理馬里奇(Nuri al-Maliki)之後召開記者會,他致詞說到「還有更多工作要做」的時候,柴迪起身、從6公尺外丟擲鞋子攻擊布希。

在伊拉克文化中,朝人丟鞋,是表示蔑視此人。美軍2003年攻進伊拉克後,推倒海珊雕像,伊拉克人當時即朝海珊雕像丟擲鞋子。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報導,白宮發言人珮莉娜(Dana Perino)的臉在混亂中被麥克風打到,傷了眼睛。

布希並沒太在意,還把這起事件比做國內的政治抗議。他說:「有個傢伙用鞋扔我,那又怎樣?」布希說:「戰爭還沒結束,這場仗絕對在邁向勝利的路途上。」 目前伊拉克境內尚有近15 萬名美軍,5年又9個月前伊拉克戰爭開打以來,有4209 名美軍喪生,耗費美國納稅人5760億美元。

 

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人權日一過 連夜驅離野草莓

野草莓啟迪56

【楊惠琪、林偉信、顏振凱 蘋果12.12.2008摘要】原定周日(七日)大遊行後逐步撤離自由廣場的野草莓學運,昨凌晨突遭警方強制驅離,約四十名學生被強勢警力以抬、拖、拉等方式驅離,廣場上的棚架和物資也被清空,過程中有兩名學生頭、背部受傷

昨晚學生重回自由廣場播放警察突襲、粗暴對待手無寸鐵學生的畫面。為抗議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執法過當,野草莓學運提出修改《集遊法》等三訴求;鑑於行政院上周四提出《集遊法》修正草案,野草莓周日大遊行後宣布將撤離自由廣場,一周內清空,但昨凌晨警察突採取強制驅離作為。另外,本周在自由廣場靜坐爭取在台工作權的百餘名西藏流亡人士,也被警方驅離。

〔陳宣瑜、胡清暉、劉慶侯 自由12.12.2008摘要〕世界人權日剛過,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在十一日凌晨即運用優勢警力,對自由廣場上野草莓學生發動突襲,學生與靜坐的西藏圖博人士都遭警方或拉或抬方式強制驅離,原本學生搭設的人權塔、木屋和帳棚也遭清除。

近四十位野草莓同學躺在自由廣場的地上,手勾著手,用肉身抵制警方驅離,唱著「we shall overcome、野草莓戰歌」,被警方拖上警備車,三台車將同學載到台大正門口,同學問:「我又不是台大學生,為什麼要送我到台大。」警員反譏同學:「你又考不上台大。」

學生在睡夢中驚醒,有人倉皇收拾東西,有人則要求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寫下異議書,留下野草莓學生對警方執法不滿的理由與證據,但警方完全不理會。五點十五分警方第三次舉牌,並動手拆除廣場上建物、帳棚,野草莓同學則聚集在自由廣場牌樓前靜坐,同時高喊口號「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

過程中,同學極力掙扎,有手持警棍、盾牌的鎮暴警察,對著同學罵「臭俗辣」,有同學在拉扯過程中頭部被打傷紅腫,另一位同學背部擦傷。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昨天指出,請示市長郝龍斌後,決以柔性抬離方式驅離。警方昨驅離三十七名野草莓學運學生,及七十五名藏族人士。

〔胡清暉/台北 自由12.12.2008摘要〕「我們在中國一直被打壓,到台灣還是這樣,拜託!政府不要這樣做!」警方昨天凌晨強制驅離在自由廣場前的西藏在台流亡人士,並將他們載送至偏遠郊區及山上,藏人泣訴,他們身無分文,又不識中文,沒有身分證也無法打工,只能在寒風中回到自由廣場,和警方長期抗戰。

近百名沒有身分證的西藏在台流亡人士,週二開始聚集在自由廣場的角落,希望政府能夠給予身分證,並放置達賴喇嘛的肖像,昨天凌晨被警方強制驅離。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蔣卡昨天表示,遭驅離的西藏流亡人士絕大多數沒有身分證,又身無分文,還背著棉被,在天寒地凍的凌晨,被載送至關渡宮、故宮、中研院、南港展覽館、淡水附近的偏遠郊區或山上,讓人憂心會發生意外。

台灣圖博之友會會長周美里,譴責警方粗暴執法,痛批馬政府違反人權、毫無人性,不願面對西藏在台難民的處境,甚至還選在見不得人的凌晨時分進行驅離。部分藏人昨天上午也前往蒙藏委員會陳情,希望尋求援助。台灣圖博之友會則租了一台遊覽車,在內湖、南港一帶沿途找人,經過一天的協尋,分四趟把失散藏人都載回自由廣場。

人本基金會董事長史英痛批,野草莓學運原本一直受到適當尊重,但在西藏抗議人士於自由廣場聚集後,政府遇上有關中國的抗議行動就改採壓制手段,這種心態及做法讓人不可容忍。

〔范正祥/自由12.12.2008摘要〕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陪同在台藏人福利協會會長蔣卡及滯台藏胞代表前往蒙藏委員會陳情,希望蒙藏委員會能夠協助一百多名滯台藏胞取得合法身分。

【何醒邦、廖嘯龍 中國時報2008.12.12摘要】學生強調,馬英九在人權日的發言都是假的。學生發言人羅士翔表示,在警驅離前,學生即向警方表達將自行離去,但警方不願溝通,也沒有提出合法文件,就強力抬離,顯然執法不當。

羅士翔表示,馬英九總統才在前日「世界人權日」時發言指出,台灣是集會遊行自由的國家,警方昨日卻強制驅離野草莓學生及舉世關注的西藏運動人士,蠻橫的做法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及茍同

除學生被抬離外,百餘名圖博(西藏)人,被放到內湖大湖公園以及關渡。另一位學生代表李立偉批評,圖博人士對台北人生地不熟,警方還故意將他們帶到市郊,心態可議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人權宣言六十年 台灣紀實

野草莓啟迪55

我因為以民間司改會名義,告發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要求位於中山北路的上揚公司關閉音樂拉下鐵門一案,被檢察官傳訊到台北地檢署表示意見。庭訊約進行不到一小時,只看到李分局長不斷否認命令上揚公司的員工關音樂、拉鐵門,並強調只是勸導,沒有強暴脅迫,民眾從媒體上看到的影像只是商家「自願配合」,不涉及任何違法。他是現場的指揮官,有民眾向他檢舉上揚公司音樂聲音太大,必須進行處理。

我進一步問,當天群眾很多,他還接受哪些其他檢舉,他說就這麼一件,沒有其他。稍稍對法律有一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如上揚公司播音樂是噪音,依《噪音管制法》規定,其主管機關根本不是警察,而是台北市政府。就算警察要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2款規定,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者,也僅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法律何時准許警察因為「噪音」之故就逕行進入商家「勸導」關掉音樂拉下鐵門

194812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全文30條的《世界人權宣言》,距今已60年,全球都在慶賀1210日這個對於人權標準的建立,做出劃時代貢獻的日子。可惜的是,台灣卻在這一天來臨的前夕,因為迎接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引爆嚴重警民衝突,並招來美國自由之家、法國FIDH(法國國際人權聯盟)、英國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知名人權團體,紛紛發表聲明,關切台灣警方粗暴執法違反人權,要求台灣政府立即組織獨立委員會進行調查,追究相關官員的法律及行政責任,並修改箝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對於以上的訴求,行政院僅只是避重就輕簡單回應,另外卻在拖延多日後,在行政院會通過比現行法更落後倒退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看看經過60年淬鍊、益發耀眼的人權宣言30條,再回顧以上發生在寶島台灣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你還能無動於衷噤聲不語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林豐正 蘋果12.10.2008摘要】

 

〔蘇永耀、項程鎮、蘇金鳳 自由12.10.2008摘要〕馬政府上個月,動員大規模軍警護衛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造成警民流血事件,台灣社及台灣之友會昨在世界人權日及美麗島事件廿九週年前夕,發表紀錄片「紅色戒嚴」,還原歷史,並質疑馬政府自我矮化、傷害人權。昨天的發表會吸引國際媒體採訪。

這段三十分鐘的紀錄片,由導演陳麗貴掌鏡,影片先是出現黑白畫面,旁白感嘆說台灣民主體制正搖搖欲墜。陳麗貴說,她原本對台灣民主很有信心,但陳雲林來後,已完全改觀。

台灣社秘書長羅致政說,馬政府辯稱台灣民主倒退「有何證據」?這次記錄上月陳雲林來台的情況,就是要拆穿馬政府的謊言。如果大家不正視民主倒退狀況,未來還會再發生。紀錄片將製作英語及日語的字幕,並寄送國際人權組織、媒體及政治人物等,也會在台灣各地放送,讓更多人知道事實真相。

台灣之友會總會長黃崑虎說,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民主原本就是最基本保障;但馬政府為陳雲林,把人權踐踏地上,搞得陳雲林像是前來「接收台灣這個殖民地」。前新聞局長謝志偉也說,拿下七百多萬選票的馬英九,原本可善用台灣民主這個利器,與中國進行談判。結果剛好相反,馬政府對內透過國家暴力打自己人民,對外又拒絕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反民主行徑「完全現形」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昨也發布新聞稿,呼籲檢察官、法官應避免給社會大眾有「政權輪替」後的「司法輪替」印象,不應對特定企業、特定政黨人士偵審時,有立場偏頗、先入為主成見,應堅守中立公正。

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我們已不在乎他的傲慢

野草莓啟迪54

VK

當自由廣場響起:野草莓啊野草莓……的歌聲時,隊伍排列整齊的,從廣場的牌樓下出發,一場由野草莓學生、NGO團體、公民等所共同演示的「集遊自願報備制」遊行,正式展開。沿途站立在出口兩旁的民眾,用熱烈的掌聲和不絕於耳的加油聲歡送我們。

回首野草莓從下著雨的陰霾天空,坐到寒流來襲的冷冽,整整一個月的時間,我們用Live直播串聯成力量,我們用路邊講堂填補了思想的空缺,我們用歌聲弭平了內心的挫折與不耐,最後,我們用一場和平、理性的遊行,褪下暴民的外衣,讓全世界得以看見,一群捍衛人權的學生的真實面容。

現在,我們不會再被傲慢燙傷熱血的心,因為,我們擁有了更多、更多人的了解與支持,更多傳承自前輩先賢的信念與意志;而我們選在此時,離開人權火炬照耀下的光輝,走向更幽微的角落,是為了將野草莓學運給我們的啟示,傳達到每一個關心台灣未來的人的心上。(作者為長榮大學台灣研究所研究生)自由12.9.2008摘要

 

【李丁讚 中國時報2008.12.09摘要】從學生的角度來看,野草莓是從零開始的。但讓人興奮的是,這群學生在開始運作之後,就展開自主行動,所有開會、討論都以民主的方式進行,也慢慢凝聚出自己的主張與方向。最後的遊行更處處展現創意,是一齣完美的演出,不只為報備制的集會遊行立下典範,更為學運的意義做了良好的詮釋。

學運,表面上有很多具體訴求,但更深層意義卻是啟蒙與教育。野百合世代,他/她們關心公共事務,具理想主義,有奉獻犧牲精神,對事務的分析又特別敏銳。這是因為他/她們都共同參與了那個世代的學運。這種在參與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文化、價值與能力,才是學運最重要意義所在。

野草莓初步地體現這些價值,他/她們與那些沒參與的同學比起來,就是不一樣的一批人了。執政黨的國家暴力固然應該譴責,也應該是譴責的重點。馬政府在整個學運過程中的表現,讓人憤怒、不解,馬英九和劉兆玄都只從「訴求」的政治層面來看學運,而不能從教育層面來思考。因此,在近一個月的靜坐過程中,任憑學生在風雨的暗夜中呼喊,也不願出面探視一次。這是權力的傲慢,也是無情。連教育部長,也不能從「教育」的高度來看學運。這是對學運的無知

野草莓雖然學習很多,但如何把學運擴大到整個世代,進而召喚出世代熱情,才是學運未來要思考方向。但國家暴力的問題,仍有威權遺緒存在,很多國家機器的執行者,如警察、公務人員等,都還存留威權身影。我們仍要繼續監督,但只要民主繼續深化,反對體制確立、媒體健全,這些遺緒都是民主內部機制就能解決的問題,學運則要有更前瞻性的方向。(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

 

李鈞震:

1、野草莓回家後,要五育並重的發展,要有超越學校教授知識水準的決心與志氣。

2、知識就是力量。

3、馬政府的傲慢、無情、無知,主因是他們的知識程度不足、道德感不足

4、馬政府的傲慢、無情、無知,次因是大學教授的知識程度不足、道德感不足。他們無法身體力行的支持野草莓運動。

5、李丁讚,最可惜的一件事,就是國際知名度不如哈柏瑪斯、貝克、紀登思、李歐塔等。如果李丁讚的國際知名度超過馬克思、韋伯,那麼就對野草莓有更強大的助力。

6、為什麼台灣沒有國際知名的大師?大學教授們的知識程度不足、道德感不足。

7、知識,就是力量。無知,就沒有力量。大學教授們寫不出國際期刊的學術論文,寫不出國際級的教科書,因此,台灣的大學都無法進入世界大學前一百大,主因就是:大學教授們的知識程度不足、道德感不足。

8、野草莓的道德感夠,但是,學術程度還沒到大師的境界。加油!

 

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三千野草莓 為人權送葬


野草莓啟迪53

【蘋果12.8.2008摘要】爭取將集會遊行,從「申請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等的野草莓學生運動,昨在北市發動全台學生集結大遊行,警方估計逾三千人參與,學生在總統府前抬棺,並舉行送葬儀式,象徵為人權出殯;持續三十二天的靜坐今天結束,學生將陸續撤離自由廣場。

野草莓大遊行昨下午從自由廣場出發,野草莓自行估算七千人。身穿黑衣的學生與民眾大喊:「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繞行監察院、立院與政院後,再轉往凱達格蘭大道。

成功大學劉姓學生昨戴口罩、捧自製便利貼板遊行,上頭貼滿成大學生給總統馬英九的留言,如「馬總統,你是人嗎?是人就要懂得身為人的基本需求與權益」、「不要再多多指教了,聽得很煩了!」六十七歲民眾劉柏初,昨帶兩名孫女遊行,她說:「來參加就是支持台灣、支持人權,讓孫女明白人權真諦。」新聞局前局長謝志偉昨也有現身遊行隊伍中。

由於活動未申請集遊許可,動員四百名警力的中正一分局為免衝突,昨「消極」舉牌警告四次,一舉完牌即閃人,皆未阻擋或驅離群眾,僅在舉牌時宣讀學生代表名字,表示事後將據蒐證影帶,函送違法集會學生。

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上月三日起訪台,抗議群眾與警方多次衝突,大學師生上月六日起靜坐抗議警方執法過當、侵害台灣人權,要求馬英九和閣揆劉兆玄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和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並修改《集遊法》,如將申請集遊從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等。全台逾十四萬人連署聲援

野草莓發言學生羅士翔說,學生今起撤離自由廣場,另寄送「護人權切結書」給總統府、政院等,訴求「承諾往後不能重演日前陳雲林來台前後,所發生的侵害人權情事」、「針對陳雲林來台的維安爭議,成立調查委員會」、「立法院公開允諾本會期修法完成,並放寬規定」等,希望政府簽署。

羅士翔強調:「野草莓靜坐逾月,政府卻如此漠視。」未來將轉型進入校園與社會,如設「草莓之家」持續關切人權議題,舉辦人權營隊或課程

周宇修

昨天,學生們從自由廣場開始,經過立法院、行政院、警政署,並至凱道上哀悼人權,最後回到中正廟,完成全國的野草莓大會師。雖然學生們並沒有申請路權,但靠著整體的協調與配合,活動依然順利地完成。此外,遊行人數多達上千,已經可以視為大型集會,如此和平的結果,重要的意義,就是打破多數人將集會遊行塑造為「毒蛇」、「猛獸」的刻板印象;打破一旦討論到集會遊行,就跟「危險」、「激情」、「暴力」劃上等號的慣性思考

這次行政院雖然贊成集會遊行法的修正,但行政院版本的草案選擇了強制報備制,且不分集會地點、人數、時間,並須符合一定要件,而主管機關得課與集會遊行者一定義務;且若應報備而不報備或未盡義務,將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鍰或命令解散,此與多數與會學者之意見並不相同。

例如與會學者蘇永欽教授主張:小型、非都會區集會無須事前報備,有問題事後追懲即可;蔡庭榕教授主張:劃分為「自由集遊區」及「目標集遊區」,前者無須事前報備,後者以獨立委員會做事前審查;黃錦堂教授主張:五百人以下之集會,在事前報備時,主管機關不得否決。

此外,野草莓團體、李念祖教授所支持朱鳳芝委員版本的「自願報備制」,事實上就是讓小型集會無須事前報備,有問題事後追懲即可,而若大型集會需要路權時,集會遊行者得報備請求警方協助。

相較之下,政院版本中,主管機關仍可阻止人民集會遊行,事實上就是以報備制之名,行許可制之實,封殺了小型團體、無須過度佔用道路的遊行者上街頭的機會,同時也污名化了集會遊行

昨天這一場單純以人民之力所為的集會遊行,沒有過度妨害交通,沒有毀壞社會秩序,事實上證明集會遊行已經不需要政府的「管制」。(政治大學法律所碩士生、野草莓成員)

李鈞震:

1.      需不需要報備,要以訴求的內容來衡量。凡是違背憲法精神,意圖侵犯人權的主張,都應該要報備;相反地支持人權,維護憲法精神,保障弱勢團體的活動,根本不需要報備。

2.      例如,樂生療養院的抗爭,他們是弱勢,他們任何的示威遊行根本不需要報備;希望保障18%軍公教退休優惠,這一種破壞社會公平正義的言論,就需要報備。

3.      示威遊行的訴求,如果是為了支持「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原則,維護「憲法人權保障」,這種示威遊行完全不應該被約束,不需要報備;如果遊行的內容是主張擴大警察權力、擴大檢察官權力、不需要無罪推論,這一種遊行內容,應該尊重他的言論自由,但是需要報備。

4.      遊行的領導人,如果是弱勢團體,他就不需要報備;示威遊行的領導人,如果是權貴,例如施明德、吳伯雄、李濤,那絕對應該要報備。

5.      示威遊行的訴求內容,如果屬於普世價值,或符合多數學術權威的認同,就不需要報備;如果遊行內容違背學術理論,違背專業知識,違背世界主流意見,就需要報備,例如支持「一綱一本」的訴求,都應該要報備。

6.      示威遊行,屬於弱勢者的特權,因為他們的訴求其實對付不了權貴,也對付不了公權力或一黨獨大的政黨,所以,應該要給弱勢者完全的集會遊行自由,不然,社會的衝突會更尖銳。

參考資料:野草莓啟迪15

 

2008年12月7日 星期日

頭前溪旁的野草莓

野草莓啟迪52

新竹野草莓

為了抗議國家濫權,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為了守護得來不易的基本人權,新竹野草莓在二○○八年十一月六日起,同步呼應台北學生、老師在行政院及自由廣場的運動訴求,加入全國串聯,遍地開花至今即將屆滿一個月。

在這段期間,我們以舉辦靜坐、演講、影展等方式,推廣捍衛自由、守護人權的理念,儘管在這些運動與實踐的過程中,我們不斷地被主流媒體以顏色來定義,儘管執政當局一貫地漠視我們,以「少數人的主張」來看待,否認野草莓學運的正當性,但是,我們依然以正面的態度處之。

因為我們完全透視執政當局在權力傲慢背後,所掩飾的心虛,當他們至今依然無法清楚說明沒收國旗的執法依據、無能交代任意侵入民宅的法源根據、無意回應種種執法過當的質疑時,他們左支右絀所表露的窘狀,讓我們更加確認野草莓所追求的人權價值及社會正義,有多麼的珍貴。

因此,我們無所畏懼,我們知道,再多的抹綠、扭曲和漠視,都不能改變國家掌權者違法濫權的事實。我們的勇氣,來自於我們明瞭野草莓運動是一件「對」的事!十二月七日,野草莓滿月。我們將再次北上參加自由廣場的靜走活動,並且以此作為野草莓學運轉型的起點。

事實上,新竹野草莓早在靜坐活動開始之初,便不斷思索、挑戰學生運動可能性的想像。靜坐不是表達訴求的唯一方式,起身行動更能創造未來,做為市民社會的一員,我們早已規劃成立社團來延續野草莓學運的能量,以更寬廣的方式、更生活化的投入,推動人權教育,累積市民社會的力量,創造更美麗的頭前溪家園。我們知道,民主、自由、人權不會從天上掉下來,權利則是必須靠自己爭取,這是歷史給我們最寶貴的啟示,我們牢記在心,然後以身實踐。(本文同步刊登新竹野草莓行動網站http://actionhsinchu.blogspot.com/

 

台南野草莓

為了抗議國家暴力,及過度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台南野草莓在成大光復校區門口的靜坐,已持續了一個月。這段期間內,我們在得到許多師長、市民、NGO團體以及國外人權團體聲援的同時,也受到許多電子媒體及反對者的抹黑與嘲諷。

原本,我們天真地以為:即使訴求無法達成、即使馬總統及劉院長不為十一月初國家暴力一事道歉,起碼也會加強員警的法學教育與執法訓練。若能使台灣人民生活在一個免於恐懼的環境,我們的努力是值得的。

沒想到,政府竟然以「撐兩天就過去了」、「大學生素質低落」的敷衍態度來回應我們,甚至讓李漢卿調升,讓教官們前來「關心」,讓不明車輛持續監視我們。最令人忍無可忍的,是他們違反了先前對樂生的承諾,以粗暴的手段強制拆除樂生療養院,並將樂生青年及院民「拖離」。對於我們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訴求,內政部更以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草案予以回應,企圖藉此蒙騙大眾。

顯然,政府聽不下靜坐形式的溫和聲音。前輩們以血淚築起的民主秩序及人權價值正在迅速瓦解。在失望與痛心之餘,我們決定在今日北上會合全國野草莓,走上街頭,透過街頭運動的方式直接向總統、行政及立法機關表達野草莓的憤怒,以及我們追求人權保障的決心。這一次,不限學生,野草莓歡迎所有市民朋友共同參與。只要您認同我們的理念,歡迎在今天中午十二點到台北自由廣場,由我們負責遊行的內容及各位的安全

感謝各界師長、朋友們一個月來的鼓勵與支持。每一個支持的聲音都是我們堅定信念的力量。但是,也請別忘記被折斷的中指、被毆打的十五歲少年、被關掉的台灣之歌,還有我們被玷污的人權與自由。朋友們,今天中午,讓我們相會台北街頭! (台南野草莓官網:http://sites.google.com/site/tainandirect/

 

郭峰淵

證據一:《史記.孔子世家》孔子,之後生活極為艱辛,「吾少也賤」。孔子,當然是野草莓。

證據二:二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沒有申請獲准,就去周遊列國,跟今天的野草莓一模一樣。

證據三:孔子到了衛國,遭人誣諂,而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到了宋國以後被司馬桓魋追殺,孔子說:「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今天的野草莓也碰到幾乎相同的遭遇,被統派媒體污名化、分化、圍攻。

證據四:孔子在鄭國時,與弟子失散,疲累得像條流浪犬,仍欣然笑曰「形狀,末也。而謂似喪家之狗,然哉!然哉!」之後,孔子被圍困在陳、蔡野外,絕糧七日,許多弟子病倒不起,孔子仍舊講誦不絕,說「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此刻的野草莓,受到國民黨天羅地網地打壓、抵制,在風吹雨打中歷經近一個月的靜坐,也有同樣的感受。

根據上述證據,孔子必定是野草莓祖宗。但豈只是孔子,看看老子所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當野草莓看到馬區長,打開雙手歡迎獨裁屠夫胡錦濤,卻拒絕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達賴喇嘛,也心有戚戚焉,所以老子也是野草莓祖宗。

孔子若重生再周遊列國,到了台灣必被警察暴力打傷,到了北京更會死在解放軍的槍下。誰會想到,兩千五百年前孔子、老子所享有的言論自由,超越了今天的野草莓,但打壓野草莓的卻是口口聲聲以孔孟為師,要復興五千年中華文化的馬先生。」(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資管系教授)

 

警察不知道的事

野草莓啟迪51

---野草莓正為你們爭取權益

林靖堂

自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一個多月來,從中山北路不斷的騷動、圓山事件、行政院前的野草莓靜坐,再到樂生,一幕幕鎮暴、驅離、抬人、載著抗議群眾的警備車。國小課本上,那正義化身的形象,曾幾何時變得如此面目猙獰

親愛的波麗士大人們,你們辛苦了!我知道,在這樣的國家機器結構下,你們身心異化,一道道命令,化為無法抗拒的控制,使你們成為國家行使合法暴力的工具

我知道,政府這一個多月來的超時勤務,沒有給你們適當的休息與補貼,反而讓許多基層員警,成為政府壓制人民的棋子,任其損失、受傷;而政治人物,只是在媒體前,到少數受傷員警的病床前,故作關心的樣子。日昨看到中國公安為爭取提高薪資及相關補貼,進行示威抗爭的新聞時,筆者心想,台灣的波麗士大人們,該怎麼辦?西方國家警察可以成立工會,台灣法令卻不能允許;中國極權國家的公安已起身反抗爭取權益,民主台灣的波麗士大人卻未能行動。

修改集遊法,不只是為了爭取人民與弱勢團體集會結社與言論自由的保障,同時,也替台灣基層員警,爭取工作權與團結權的可能性。波麗士大人,也是可以、甚至是應該上街頭的。波麗士大人們應為自己的超時勤務爭取加給,爭取合理的升遷與考績制度;甚至,女警應當為自己爭取在警務工作上的性別平等權益。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警察與公務員應當亦是。波麗士大人們,社會運動不是敵人,如果你們願意,請你們爭取自己的權益。(作者為輔大大傳所研究生,傳播學生鬥陣成員)自由12.7.2008摘要

 

林楷夫

八月,我赴馬來西亞參加「世界傳道會東亞區青年領袖會議」,在會中與許多其他國家的代表有了接觸的機會。在談到台灣時,令他們印象最深刻且欣羨的,就是台灣的民主自由(東亞的許多國家,尤其是東南亞一帶,許多國家無福享受我們這樣的民主自由)。當時的我,對於身為台灣人,充滿著無比的感恩,更感念的是三十年間的前輩,犧牲奉獻了一切才為我們爭取到的「人權」

自大馬歸來已三月有餘,我卻親眼見證了台灣的自由及民主的滅亡,手持國旗的人民被施暴、國旗旗杆被折斷、放本土音樂的唱片行被要求停播,一切的政府暴行,為的都是一位他國的官員罷了;前輩們用一切去換來的人權,在一夕之間彷彿變成一場空。

最近野草莓的興起,成了台灣民主奮鬥的一股新勢力,也代表了台灣大學生對於社會及政治的關心及參與。無奈的是,聽聞有部分的大學,刻意刁難學生在校內推行野草莓運動,難道教育的本質是要培養只會讀書的學生?抑或是要培養會關心社會,進而促進社會進步的精英?

政府肆無忌憚地忽視民意,打壓民眾;學校的教育刁難那些關心社會議題的學生;這樣的政府、這樣的教育,如何稱之為自由的民主國家?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自由的民主國家?(元智大學學生)

 

余永成

公義,即是公平正義,是現代化社會最重要的文化與價值觀,是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與向心力。台灣人是善良、勇敢的,但卻缺乏了「公義」,人人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分崩離析的結果,造成台灣一直無法走出自己的路。

惟有具公義文化的國家,才能匯集眾人的力量,團結起來抵禦外侮。也惟有如此,台灣才能有力量向前走,不再淪為次殖民地。期待「公義」的種子能在台灣生根發芽茁壯,成為主流文化。(作者為環保工程師)

 

 

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台灣自由人權大倒退已引起國際社會關切

野草莓啟迪50

野草莓學生運動明天「野給您看國家不暴力、人權向前進」大遊行前夕,國際特赦組織(AI)發表公開聲明,敦促台灣警方,遊行當天的警力運用和群眾管制應符合國際標準。並促請台灣監察院,正視公民團體對馬英九政府的要求,即停止利用集會遊行法箝制人民集會自由,使人民得以和平方式從事抗議行動

總部設在巴黎的亞洲國家人權協會,也譴責台灣執政當局,造成台灣民主倒退。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之際,近年於亞洲國家不論言論自由、公民權益、政治民主都名列前茅的台灣,在馬政府執政半年之後,竟然人權民主倒退,警察國家場景重現首都台北街頭,實在是馬政府帶給台灣人民諸多苦果的具體例證之一。

近數星期以來,先後已有國際知名民權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要求馬政府組獨立委員會,調查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在台灣引起警民衝突事件中,警方以高壓手段對付民眾的種種侵害人權行為;國際記者組織(IFJ)指責馬政府對於新聞媒體諸多干預,有礙台灣新聞自主;法國人權組織(FIDH)公開譴責馬政府攻擊與拘捕抗議民眾的過程侵犯人權,並呼籲修改集會遊行法

另外,美國在台協會前理事主席白樂崎等美歐澳二十位學者專家,一個月內兩度致函馬政府,對台灣司法倒退表示嚴重關切與擔憂。即連馬英九就讀哈佛大學的老師孔傑榮也投書香港英文「南華早報」,指馬政府為改善兩岸關係,顯然已犧牲台灣公民自由

面對國內外紛至沓來的抗議與質疑,馬政府並未反躬自省,反而強自辯解。主政的馬政府自甘下流,當然不會在乎台灣辛苦獲致的民主自由;其處理陳雲林事件如此,近日拒絕達賴喇嘛前來,亦復如是。以白樂崎等人的公開信為例,所擔憂者,不外檢察官辦案公平與對外獨立性、落實無罪推定、遵守偵查不公開、執行公開審判等原則。

陳前總統未經起訴,已遭收押上銬;馬英九曾遭起訴,卻連境管亦免除,即檢察部門偏頗之顯例。最近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於涉案被收押禁見之外,復遭理平頭,只是為檢察部門不公不義再添一例,無怪乎台灣司法倒退,要引起國際間廣泛關切。

政院版集遊法 箝制人權

野草莓啟迪49

由法界、教育界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對本月四日行政院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發表三點嚴正聲明,表達無法接受、痛心,認為這是一部擦脂抹粉的集會遊行「管制」法,行政院僅是為馬英九總統「表面上」履行政見承諾的粉飾道具,在實質內容上仍不改「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管制集會遊行基本人權」的本質

聯盟聲明指出,長期關注集會遊行法修正議題的民間、法律及學者團體,已於上個月提出「集會遊行保障法」的修正草案內容,列舉包括「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禁制區」、「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確立執法人員主動表明身份之義務」等九訴求。

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僅採納「刪除特別刑罰」一項,對於其他八大訴求,不是不予理會,就是迂迴轉進,繼續箝制人民表達自由的真正目的,該聯盟不僅無法接受,更對於行政院這種欺騙、敷衍的態度,深感痛心。其次,行政院版本雖然刪除特別刑罰規定,但在「報備制」的掩飾下,卻包藏「不報備即科處罰鍰」、「即使報備,行政機關仍得限制禁止」等欠缺有效救濟機制的管制手段。

此外,將所謂的「禁制區」,更名為「安全距離」的修法方式,充分暴露行政院版草案充其量不過是「換了容貌的同一箝制惡靈」本質。〔楊國文 自由12.6.2008摘要〕

 

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國際特赦組織 籲台灣警察勿濫用暴力

野草莓啟迪48

〔陳宣瑜、黃敦硯 自由12.5.2008摘要〕在野草莓1207大遊行前夕,國際特赦組織(AI)在日前發文公開聲明,敦促台灣警方,大遊行當天的警力運用,和群眾管制應遵守國際標準

國際特赦組織聲明指出,「野草莓學生運動」認為警方在處理陳雲林訪台期間的群眾抗議活動,過度使用暴力,因此從十一月六日起發動靜坐抗議至今,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也在進行調查,民眾在抗議過程中遭警察打傷頭部和折斷手指等事件。國際特赦組織同時呼籲,監察院應正視台灣公民團體所提出的嚴重關切,應停止利用集遊法箝制人民的集會自由,並應允許人民以和平方式從事抗議行動

(中文原文:http://www.amnesty.tw/?p=597;英文原文:http://www.amnestyusa.org/document.php?lang=e&id=ENGASA380012008

野草莓學運表示,週日的「1207野給你看」野草莓全台串連大遊行,預計中午十二點在自由廣場集結,下午一點出發沿著中山南路,步行到立法院、行政院,再到總統府前,野草莓會將棺材運到凱道上,進行「人權出殯」儀式,結束後回到自由廣場舉辦晚會,有地下樂團表演,還有各地野草莓代表上台暢談未來展望。

野草莓發言人奉君山表示,到目前為止統計,大約已有近千位學生、社運團體及老師會來參加遊行,他強調,參加遊行者請身著黑色上衣。另外,為避免模糊遊行訴求,參加者請勿身著或攜帶有政黨標誌、口號物品

野草莓也表示,1207大遊行不會依照現行集遊法向警方申請遊行許可,但會根據學生所主張的修法原則向警方「報備」。野草莓表示,從國際特赦組織的聲明看出,他們對台灣政府警察處理抗議行動的行為充滿疑慮,提前呼籲政府不要使用過當的警力,來保護學生。

野草莓重申,十二月七日的大遊行,三項訴求並未改變,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劉兆玄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修改集遊法為自願報備制

〔駐歐洲特派記者胡蕙寧/ 四日倫敦巴黎報導〕就在十二月七日世界人權日六十週年前夕,總部位於巴黎的亞洲國家人權協會(FPADH)將於「國際人權宣言六十週年集會」中,以全球接力的方式強力譴責馬政府近日讓台灣民主倒退的狀況。

法國亞洲國家人權協會成員之一的「台灣人俱樂部」(Club des taiwanais),將以「抗議台灣人權遭受侵害,1207巴黎台灣人全球接力譴責馬政府」為主題,於巴黎人權廣場發表演說,譴責馬政府上台以來,種種侵害人權的專斷舉措。「台灣人俱樂部」抗議的主題是台灣日前的國家暴力、司法不公,以及對集會遊行的限縮

台灣人俱樂部表示,將串連美國、日本及法國等國人權組織,讓馬政府聽見台灣人與全球人權運動者憤怒的聲音,讓馬政府停止國家暴力,終止行政濫權,維護台灣的人權尊嚴!同時也將聲援國內正在進行的野草莓學運。

台灣人俱樂部說,此次活動著因於馬英九政府執政後的親中政策,凝造一個中國的假象,除視台灣主權於無物,還以國家暴力侵犯人身與言論自由,而馬政府卻以高壓的手段迫害批評者。這些「太超過」的行徑都已經侵害人權,巴黎的台灣留學生與僑胞忍無可忍,決定以「台灣人俱樂部」為代表,嚴厲譴責馬政府執政後造成台灣人權與主權都變不見的缺失!

【黃維助 自由12.5.2008摘要】政院版「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昨天出爐,檢視修正草案內容,雖力朝鬆綁集遊管制的方向修法,卻仍賦予行政機關管控集遊活動的極大裁量權,已令馬英九所謂「街頭還給人民」的宣示大打折扣

此裁量權的爭議,在於禁制條款的定義,足讓行政機關擁有過大且不明確的裁量權限。舉例來說,草案規定,在集會遊行舉行前,若有「足認為有立即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明顯事實」、「足認為有立即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之明顯事實」等情事,修正草案雖已捨許可制採報備制,但行政機關管控集遊活動的裁量權,並未因此大幅限縮。

還記得陳雲林參訪竹科時,警方設制「遠距」管制區的荒謬景象嗎?在修正草案將安全區、管制線均授權行政機關訂定,但又未明定最小授權範圍的情況下,誰能保證日後不會重演上述離譜管制區的戲碼?為落實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權,集遊法的規範重點理應在於如何確保集會遊行之順利舉行,減少妨害集會遊行之變數,除必要因素外,其餘限制措施應儘量鬆綁,馬政府推出的集遊法修正版,實是「為德不卒」。

【高有智 中國時報2008.12.05 摘要】社運人士大呼「鳥籠式」版本,「這樣修法反而更逼人民走上街頭!」他們將強力監督未來立法院的修法。在樂生院抗爭遭到強制驅離的中原大學景觀系主任喻肇青認為,政院版許可制仍然箝制人民言論自由,應該徹底拿掉。他說,人民有不服從法律的權利,人民面對不完備的法律和決策,就需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為何還要向政府報備

喻肇青和幾百位學生前天遭警方載到林口山區,當地相當偏僻,前不著村,後不著店,就連公車都沒有,最後幾度交涉,才把他們載到八里渡船頭。喻肇青說,警方根本執法過當,他們都是沒帶武器,和平理性抗議,為何這樣懲罰他們?警方粗暴執行手段,已經不符比例原則。

樂生青年聯盟成員王顥中也強調,集遊法規定禁制區,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和院長官邸等,問題是這些地方才是社運團體要抗議的地方?這樣不是變相限制人民表達抗議?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指出,政院版表面說是報備制,實質上是「強制報備」,警方還是可以掌握裁量權,只有不可預見的重大緊急事故可以不用事前報備,但問題是,誰來認定重大緊急?最後還是回到主管機關裁量,報備制只是說說而已

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集會遊行法 換湯不換藥

野草莓啟迪47

(中央社 陳淑芬 4日)12.4.2008摘要

行政院會今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野草莓運動學生代表黃佳平表示,雖然廢除罰則,並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仍屬強制報備,修改內容換湯不換藥,仍限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認為最大的修改是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明確限縮警察命令解散權在於使用暴力、壅塞交通等情形;刪除行政刑罰;刪除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規定等。

野草莓學生代表、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學生黃佳平認為,所謂的報備制,是屬於強制報備,與學生主張的自願報備制,仍有距離。政院版修正草案仍存在禁制區規定,並將現行重要機關、處所四周安全距離300公尺改為彈性規範,這將使主管機關在現場的操作空間更大

黃佳平表示,野草莓學生對集遊法修法的主要訴求,包括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刪除行政刑罰、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希望相關單位修法時能採納多方意見,確實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