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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印度 人權落後

(中央社 郭傳信 新德里)11.12.2008摘要

警方表示,繼日前印度首都新德里南郊衛星城市諾伊達,發生兩名少女,因外出與男友會面,被家人強行帶回家中,並開槍擊斃後,鄰近的哈雅納省一處村落今天也傳出兩名少女外出會友,返家後遭到家人以棍棒、斧頭、石頭砍砸昏迷後,又遭潑油點火活活燒死

兩名少女慘遭燒死的事件,發生在十月二十八日印度教徒歡渡新年節慶的當晚,但由於家屬認為女兒私會男友有辱門風,理當處死以維清譽,因此在場目擊慘劇的全村親友都未對外張揚;直到一名目擊者因夜夜回憶起少女在烈火中慘叫哀號的景象,無法成眠,終於在日前向人權委員會吐露全情。

慘劇發生在距離新德里西方約五十公里的哈雅納省,比瓦尼地區一處村落。據綜合印度媒體今天引述警方的話報導,目擊證人席維蘭向警方表示,二十八日傍晚,當兩名少女由男友開車載回村落後,早已等候多時的全村親友,立即將兩人拉到村中廣場,由眾人以棍棒、斧頭和石頭加以砍砸。

席維蘭表示,兩少女被砍砸昏迷後,有多名男子將兩人抬到火葬場,在兩人身上潑灑煤油並且點火,當兩名少女在劇痛中醒來慘叫時,全村的人都在一旁靜默旁觀,直到兩人活活慘死,都沒有人施救。少女的家人曾經狂追送少女返家的陌生汽車,但未能追到,否則駕車男子的後果,也不堪設想。

據報導引述若干知情人士的話說,實際在慘劇發生當晚,警方就已接獲口頭密報並瞭解全部情形,但顯然考量當地習俗而故作不知

上週,在新德里東南郊約二十公里的諾伊達地區,兩名分別為十五歲和十六歲的高中少女,因私自外出與男友約會,遭家人尾隨而至並被強行帶返家中,當晚即遭家人以清理門風為由開槍擊斃。據警方表示,開槍行兇者包括死者的父親在內共有三人,都已被警方留置調查。

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印度 嚴重侵犯人權行為


三言兩語428


 (中央社 郭傳信 新德里)5.29.2008摘要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2008年世界人權報告指出,印度存在嚴重侵犯人權行為,包括西孟加拉省蘭迪格蘭工業開發區,軍警開槍擊斃示威群眾、查摩暨克什米爾省數千回教居民「離奇失蹤」,以及恰蒂斯加爾省部落村民,遭安全部隊強迫集體遷徙等。


儘管印度目前仍保留死刑,但至今已有多年未執行過死刑。報告中仍然呼籲印度廢除死刑。報告說,印度雖然未執行死刑,但仍至少有一百人在死刑名單上。秘書處設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將印度人權情勢形容的相當晦暗。報告說,印度馬克思列寧主義共黨(簡稱印度馬列共黨)執政的西孟加拉政府,在處理去年蘭迪格蘭地區群眾示威抗議土地遭徵收,作為工業用地事件時,未能採取採取公平態度,導致軍警及共黨支持者開槍攻擊示威者,造成多人傷亡


國際特赦組織印度發言人夏瑪,在新德里記者會上宣讀報告部分摘要時表示,印度政府當局,應該將那些侵犯和違反人權者繩之以法,並應對受害者予以補償。夏瑪說,印度政府當局至今並未完全做到這些應做的事情。他說,國際特赦組織調查小組發現,西孟加拉政府的共黨支持者,仍然經常對蘭迪格蘭受害女性施以暴力攻擊,包括強暴、毆打、恐嚇威脅和欺凌騷擾。


報告也指出,位於印度西北與巴基斯坦接壤的查摩暨克什米爾省,在今年稍早據報發現數百座萬人塚及九百多具無名屍體後,暴露出當地自一九八九年以來數千回教居民「離奇失蹤」及遭安全當局刑求致死問題。


報告又指出,在非法共黨游擊隊出沒的印度中部恰蒂斯加爾省地區,許多部落村民遭政府支持的民兵份子,強迫遷徙到當局特別設置的收容所,遠離家園,過著顛沛流離和恐懼的生活。


在提到印度耀眼的經濟成就同時,報告指出,印度的經濟蓬勃發展,也造成本已一窮二白的三億人口更趨向邊緣化。報告說,在印度,商業利益高於窮人的需求,大量開發天然資源土地的結果,造成成千上萬的人,失去回歸故土或重整家園的希望。


李鈞震:


1.      國際特赦組織對人權標準的認定,值得台灣人學習,依照他們的標準,蔣介石時代、蔣經國時代、李登輝時代、陳水扁時代,所有迫害人權的政府官員都應該繩之以法,不可以錯放一個。


2.      國際特赦組織的人權標準,嚴重衝擊陳芳明、賀德芬、吳乃德、胡佛這群學者的意識形態,這些人必定內心極度不平衡。


3.      吳伯雄應該要求胡錦濤,遵守國際特赦組織有關人權的標準,把西藏事件所有開槍軍警繩之以法。


4.      暴力行為如果沒有得到適當的制裁,一定會養成習慣,施暴者將對所有的人,包括家人、其他國家的人使用暴力。


參考資料:


http://earthk2007.blogspot.com/2008/05/203.html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