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台灣人如果守法 現在總統蔣友柏

野草莓啟迪43

陸念慈

對於野草莓學運,馬英九不先檢討國家暴力,卻反過來奴大欺主,要求學運先「守法」再說。當年這麼多黨外人士違反戒嚴法等,付出被中國國民黨傷害自由與身體的代價,終於爭取到解除戒嚴、直選總統的民主成果,馬英九享受了這些「不守法」的所有好處,卻反過來狠咬同樣是爭民主的學生,還沒大沒小以公僕教訓頭家,馬英九這種東西,不正是過河拆橋奴大欺主最佳寫照?

一些跟馬英九一樣,封建又頭腦簡單的人,沒有什麼論述,只會告訴你「不守法就是錯的」!這些人的邏輯,淺薄又可笑!試問,如果「不守法就是錯的」,那「中華民國」豈非是更大的一場錯誤?

當年孫文不遵守滿清法律,所以革命就是「叛亂」,孫文「違法叛亂」才建立中華民國;如果真要守法,現在的總統搞不好就是蔣友柏,馬英九一個蔣家奴才,算哪根蔥可以跟人家爭總統?

再說,法國大革命一樣「非常不守法」,所以現在的共和法國,也是錯的?美國呢?移民者還「違法」跟政府打仗,所以美國的獨立也是錯的?爭民主對抗暴政等運動,古今中外,哪一件「守法」過?

法律規範的是權利與義務,違法必須付出相對的代價,或有人說,民主以法治為基礎,沒有法治何來民主?問題是,所謂的法治,是以良法善法為基礎,否則由掌權者搞出來戕害人權的惡法,人民除了推翻,有何遵守的義務?混帳又違反人權的法律,當然要唾棄並且推翻(作者從商)

 

李鈞震:

1.      馬英九與他的爸爸,一生都在服侍蔣經國,馬英九與他的團隊都是以服侍蔣經國為人生最高目的,對不對?

2.      馬英九的爸爸的人生目的,就是扶持馬英九當總統,對不對?

3.      馬英九的從政路程,跟王莽一模一樣,裝清廉、裝善良,操控社會輿論,讓自己有美好的名聲,說過一千次不選台北市長,然後又私底下運作,叫所有的黨羽,千呼萬喚把他請出來。

4.      馬英九說要退居第二線,表面上是他謙卑、遵守憲法,實際上,他要求他的黨羽,不斷給他擴權,推舉他為黨主席,讓他變成萬民擁戴,不得不勉為其難身兼黨主席,這些手段,王莽跟蔣經國都搞過。除了柏楊以外,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熟悉歷史。

5.      這些沽名釣譽的人有一個優點,就是社會形象好,有二個缺點,就是沒知識、不負責任,蔣經國一生幹的壞事,他都不負責任;馬英九台北市長八年內都沒什麼政績,搞出一堆邱小妹妹事件,他都不負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誰敢否認!

6.      馬英九總統大選前發誓: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陽光法案在哪裡?人權保障在哪裡?公民投票法修正在哪裡?街頭示威遊行、警察暴力,就推卸給弱勢的在野黨,他負責在哪裡?經濟成長率只有他預測的一半,他怎麼負責任?許多股票族相信馬英九被套牢,他怎麼負責任?一個人發3600元就算負責了嗎?

7.      現在百姓的日子,有沒有比三年前還要辛苦?現在台灣的經濟狀況,是不是最近五年來最慘的時候?馬英九怎麼負責?

【中時】別讓退居第二線之說自縛手腳

200教授促監院 彈劾三名首長

野草莓啟迪42

【陳怡靜、張麗娜 蘋果11.25.2008摘要】野草莓學運進入第20天。

為抗議政府濫權及聲援野草莓學運,兩百一十八名教授與民間團體,共同簽署檢舉及陳情狀,昨派代表送到監察院,要求監院調查國安及警政單位在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執法過當、侵害人權,並彈劾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國安局長蔡朝明與警政署長王卓鈞。負責接見的監委黃煌雄表示,會將相關陳情案彙整後一併調查。

野草莓學運昨邁入第十九天,為聲援學生要求總統、閣揆道歉,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及修改《集遊法》等訴求,司法院前大法官蘇俊雄、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中研院政治所助研究員徐斯儉等二十多人,昨在學運學生陪同下親送書狀到監院,他們也不排除先公布民間版的調查報告。野草莓媒體組成員、台大中文所學生奉君山說,本周將發動學生到政院前快閃靜坐。

台南野草莓昨發布新聞稿,指掛在Google協作平台上的官網遭強行關站,質疑遭政治打壓;但Google說,Google不會干涉民主運動歷程,目前正在查關閉原因。其餘各地野草莓學運掛在Google上的官網與部落格昨均運作正常。

本月三日,警察曾扯毀林口陸橋上國旗,當天現場四名民眾昨在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與台北巿議員簡余晏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要求王卓鈞道歉,並返還國旗或賠錢,否則將協助控告求償。

 

李鈞震:

1.      司法院前大法官蘇俊雄、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中研院政治所助研究員徐斯儉,以他們在校園內的學術地位,他們沒有能力寫文章投書到媒體,告訴社會大眾,馬政府侵害人權嗎?

2.      以他們三位知名學者的知名度,沒有能力說服三百個學生,到總統府去抗議嗎?

3.      教授,要維持社會的正義,必須要勇敢一點,不怕辛苦,也不要怕大聲,更不要怕被批評。馬英九政府,賤踏人權,不已經是全民共識嗎?

4.      王卓鈞、蘇起的直屬長官,不是馬英九總統嗎?馬英九不是曾經發誓,「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警察違法濫權,總統不用負責嗎?這一次的陳雲林事件所有的維安工作,不都是馬英九一手主導的嗎?蘇俊雄、張錦華、徐斯檢為什麼不如紅杉軍呢?

5.      台灣的學者,對於國民黨的惡行,比較能忍受;對於民進黨的惡行,比較不能忍受,有雙重標準,對不對?

6.      馬英九執政半年,行政效率比過去八年扁政府還差,官員朝令夕改,說話不算話,比過去八年還要無能,誰敢否認!公務人員,領薪水卻無能辦事,就是一種貪腐,誰敢否認!

7.      現在,台灣百姓的生活品質,比過去四年還要差,誰敢否認!現在的民不聊生,比過去四年還要慘,誰敢否認!因為政策反覆不定,現在的政府一直在空轉,所有的政策都跳票,還酬庸自己人,誰敢否認!

8.      雖然許多國民黨大官說:阿扁八年無政績,但是,高鐵、雪隧、第二高速公路都貫通了東西向快速道路系統的工程都完工,兩兆雙星產業、中科、南科都達成,這還算無政績?言論自由世界第一,這還算無政績?那馬英九呢?內湖捷運,十年了還沒通,唯一的政績貓纜,偷工減料。

9.      台灣的教授們,是不是有雙重標準?為什麼?你們從小就是被國民黨豢養長大的寵物,對吧!你們批評國民黨就好像批評自己的祖宗,很痛苦,對吧!這就是奴性,一種不敢對抗威權的奴隸心態。不准有人否認!

10.  具有奴性的學者,很大的特徵:寫不出國際學術論文,無法寫出國際級的權威教科書。誰敢否認!學者一碰到國民黨官員,就拋棄學術專業與道德勇氣,自動變成別人的寵物,不是嗎!

11.  二蔣獨裁政權,統治台灣四十年,所有敢伸張正義的學者,都被槍斃,或趕出台灣,或被關到綠島,因此,存活下來的都非常具有奴性,他們不敢質疑二蔣不實行憲法、箝制言論自由、暗殺學者、選舉作票、把國庫的錢搬到國民黨中央,這就是非常非常地支持貪腐!

12.  百姓沒有辦法忍受阿扁貪腐,百姓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貪腐?百姓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不義黨產超過六千億還沒還?學者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的海角六千億?因為具有奴性,不是嗎?

13.  哪一個新聞媒體、傳播學者、法學者還在討黨產?阿扁如果有貪污政府的錢,當然要全部討回來,也要讓他坐牢坐到死;霸占百姓資產的國民黨黨主席,就有特權可以不用坐牢?不用羈押?馬英九跟吳伯雄都可以沒事?

14.  這一種不要臉的事情,杜念中、南方朔、張錦華、蘇俊雄、蘇永欽敢質疑國民黨嗎?你們不是收了人家的好處嗎?如果沒收人家的好處,為什麼那麼具有奴性呢?以當奴才為快樂嗎?

15.  為什麼要王卓鈞下台?因為,他不是國民黨裡頭最高的權貴,台灣絕大部分的學者都在做維護國民黨權貴的工作,這些不要臉的學者,為了維護馬氏政權,要求不重要的小咖下台,不是嗎?

陳雲林維安 馬英九親自操盤

羈押是對犯罪嫌疑人凌虐

阿扁官司啟迪3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4日邀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左)對「司法機關於偵查中實施搜索、扣押、羈押等相關強制處分作為時,如何兼顧公平正義與人權保障」提報告並備質詢。同時,邀請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右)列席。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24日在立法院表示,檢調搜索對上市公司的名譽與股價造成很大傷害,國內對於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不夠重視,對被羈押者已是嚴重凌虐,呼籲應從人權立場修法改進。

他說,搜索是很大的動作,尤其現在的媒體發達,要保密不公開相當困難,搜索對上市公司的名譽與股價,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不僅與客戶交往會被懷疑,員工士氣也受到很大的打擊。搜索具相當的侵犯性,應考慮比例與必要等原則。

曹興誠表示,台灣的人權並沒有受到尊重,像是「嫌犯」兩字就不尊重被偵查者。他認為,被偵查者在日本被稱為「容疑者」,台灣應該稱為「受疑人」;對於被告或是證人使用「飭回」,也是封建時期上對下的用語,應用「請回」才對。

曹興誠認為,現在法務部對於遭到羈押的被偵查者,提供居住簡陋,對受疑人已經是嚴重的凌虐,吃喝拉撒睡全都錄,已經違反刑法第125126條凌虐人犯罪,可以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人權立場上來看,應立即改善。

他說,現行法律對濫權追訴處罰規定相當清楚,但是從未見過任何法官、檢察官受到處分;他認為是因為刑責訂太重,沒有檢察官願意起訴自己的同僚,也沒有法官願意判決。不要用刑事罰來處罰濫權追訴的問題,應以解職、罰金、民事賠償處分,不應科以重責。【中央社 11.25.2008摘要】

【林諭林 中國時報2008.11.25 摘要】曹興誠雖非司法中人,不過,他一番「看守所簡陋,形同侵犯人權」、「沒有檢察官願意追訴濫權、追溯同僚」的談話,卻針砭出現行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作為下,所透露出令人不安的司法人權問題;對此,司法機關沒有理由迴避,應立即謀求補救改善的方式。過去一段時間,部分學者批判的司法人權問題,多集中在審前羈押是否適當?但不妨先關切羈押後的人權問題

「無罪推定」是司法審判最重要的價值。既然被告三審定讞前,不能認定有罪,羈押中的被告,更不代表有罪,但現行的羈押制度,如同把羈押被告當作犯人看待,人權保障相當落後

從羈押原因,檢視現行羈押制度,院檢這段時間行使羈押權,無非是認為被告有串證、逃亡之虞。相對的,若院檢因此羈押被告,在看守所內,理應只能在防止逃亡和防止串證上,加以限制,不能剝奪被告其他人身自由和權益,否則就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在此狀況下,合乎人權的羈押環境,所方除了保障飲食,不應細究遭羈押被告其他生活作息,更不用說還要對要不要洗澡、能不能洗熱水多所限制。畢竟若依照《羈押法施行細則》規定,「看守所被告夏季每天沐浴一次,春秋兩季每兩天沐浴一次,冬季每三天以熱水沐浴一次。」種種限制,無非剝奪被告人權。看守所許多規定,的確有侵犯人權

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宣示要讓台灣邁向「優質的民主」,並強調將保障人權。《羈押法施行細則》不需立院修法,法務部若立即著手檢討過時的羈押規定,將是落實保障人權不可多得的契機。

 

李鈞震:

1、馬英九是一個習慣性講空話的人,千萬不可以對他所說的話有任何的期待,不然,會後悔。

2、後悔的感覺,真的不好受。

3、馬英九,這一生都沒有參與過台灣的民主運動,誰敢否認!

4、馬英九,重視服從威權,勝過服從真理。他強調要守法,問題是,許多法律都是違憲、侵犯人權、泯滅良心,不是嗎?

5、所以,孫中山、華盛頓、林肯,都主張暴力革命,不是嗎?

6、但是,馬英九所支持的蕭萬長與吳伯雄,都盛讚胡錦濤屠殺西藏人,是非常有遠見的領導人,不是嗎?證明,馬英九支持政府暴力對待百姓,不支持民主、不支持保障人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