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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先學做「人」 再學做「台灣人」

朱敬一啟迪1

一九九六年行政院教改會的某次會議,邀請一位台大教授前去演講。演講後某位意識形態僵硬的教改委員,想逼其表態,問到:「X教授,你所描述的教改目標與願景,是要把我們的孩子教成台灣人還是中國人?」當時,在場委員一陣錯愕,卻也不知要如何回應。但是這位教授答道:「報告委員,教育的目的是要教我們的孩子如何做「人」;學會做人之後,他自己就會選擇要做台灣人或中國人」。

教育本來就該有這種高度與格局。教育,本來就該是在政治之「上」的、是超越統獨的、是協助人民理解藍綠、批判藍綠、督促藍綠、選擇藍綠的。正因為如此,教育是要幫助孩子們孕育完整圓融的思考,成就其公民視野,以便其將來在政治場域中做自己的選擇,做自己的主人。

如果,在教育的過程中加進了灌輸、強制、甚至洗腦,那就根本違反了教育的啟蒙與解放(liberate)意義。這樣的教育,只是使子女成為父母或老師一系思考的繼承者,而非其自己生命的開創者。簡單地說,就公民的意義而言,教育就是要教孩子們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這些,都是在教我們如何做「人」。

許多人因為自己主張統或主張獨,就容不得別人有不同的主張,是完全缺乏民主素養的表現。所謂「容不得」,是指使用暴力、封鎖動線等等。國家定位的統獨也好、市場取向的左右也好、區域競爭的南北也好,都是政策議題、選擇議題。面對社會不同的政策取向,每一位公民都該發揮其教育的素養,先學會做人、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在言詞辯論與利害分析上說服對方、如何服從議事規則、如何在議會內從事抗爭

就算一方有程序瑕疵,使得他方要以示威抗議的方式做議會外抗爭,那也要符合非暴力的最低規範如果因為別人的想法與我不同,我就可以對他恣意暴力相向,那我就是不了解民主、不了解「公民」的意義,需要再教育。

有些政策涉及台灣的主權與尊嚴,而國格尊嚴是基本人權,不容任何妥協。沒錯,某一些基本人權應該是憲法保障的核心,不是政策或路線議題。但即使爭取的是基本權利,羅斯(J.Rawls)對於公平不服從運動,也堅持要符合非暴力、窮盡體制內一切手段等條件

事實上,我完全不同意任何一種「因為如此,所以我可以使用暴力」的論點。為什麼大規模集會遊行要有勤前教育?為什麼要配置糾察隊?這都是為防範暴力而要做的努力。「暴力非我所能控制」的說辭,是不負責任的、無賴的、該受唾棄的。

國家走向終究是一個選擇議題,不能夠無限上綱為尊嚴議題。正因為如此,許多人當年才會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不當的言論限制,要求容許各種統獨的主張。發表意見的機會,是權利,但見解的內容方向,則是選擇,由不得任何人上綱為不容侵犯的權利位階。

如果任何人真有任何不當政策,其他人還有千百種體制內的杯葛手段,而我從沒有看過使用暴力的人做「窮盡體制內手段」的努力。更何況,從架葉金川、堵歐鴻鍊、到圍張銘清、陳雲林,每一件都不是嗆聲而已,而是強制阻攔,根本不符合公民運動的基本要件。不要再講什麼條件暴力論了。先學會做「動口不動手」的人,才有資格做正港的台灣人。【朱敬一 中國時報2008.11.12 摘要】

 

 

李鈞震:

1、先學會「終身學習、五育均衡」才有資格做正港的台灣人

2、沒有學習能力的人,根本開不了口,也沒有能力辯論,也很容易被詐騙,更容易情緒失控而犯法;知識不足,欲望就會亂飆,罪惡就會產生。

3、孫中山,也主張用暴力推翻滿清,華盛頓也主張用暴力推翻英國,林肯也主張,用暴力打敗南軍。暴力,不一定完全不好,沒知識,就絕對不好

4、暴力,加上沒知識,才是最恐怖的。警察侵入唱片行,就是明證。

5、在蔣經國時代,非暴力的抗爭,絕對是愚蠢的,一定坐牢或槍斃;江南、陳文成博士因為「動口不動手」,所以被特務謀殺;沒有千百種體制內的杯葛手段,只有順從、送紅包,才可以解決問題。

6、在民主、法治的時代,沒知識的人,絕對仍然會被權貴欺負、詐騙,人權絕對會被踐踏。沒知識,是萬惡之源

7、廢除刑法一百條的運動,在當時,絕對不是體制內的運動,當時是李登輝主政,國會是國民黨占多數,國民黨絕對不可能修法;人民必須街頭抗爭。如果當年是馬英九主政,也絕對還是會發生流血衝突。

8、先學會做人、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在言詞辯論與利害分析上說服對方、如何服從議事規則、如何在議會內從事抗爭。先多讀書,沒知識,就沒辦法在這時代做人

9、教育,就是要教孩子們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但是,馬政府對教育的投資,太少、太少,他們根本不重視教育,所以抗爭才會不斷發生。陳雲林來之前,馬政府根本不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

10、社會要減少衝突,一定要懂社會學,一定要懂平衡社會各族群的力量;國民黨一黨獨大,又不懂謙卑,又沒知識程度,就是未來社會不斷衝突,更甚阿扁主政8年的主因。

11、如果,國、高中的國文老師,都有能力把《論語》翻譯成清楚的白話文,又能自己完全做到其中內容,他就有資格教,那麼百姓的知識程度就會大幅提升,就懂得做人。但是,絕大多數的中研院院士,都做不到《論語》的內容,何況國文老師?

12、《論語》的核心重點是:終身學習。如果做得到終身學習的人,在這個時代,一定要會學經濟學、社會學、量子力學,一定要會一樣樂器,一定要精通一樣球類運動,一定有帶領群眾運動的經驗。

13、這個時代,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要重承諾。參加遊行,自己的言行與責任,結果,要自己負責,絕對不能推卸給別人,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14、政治人物,政見跳票,就該知恥下台,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是誰發誓說過:完全執政、完全負責!?要重承諾!不守信用的人,就是沒品德,就是不懂做人的道理。馬英九把遊行的責任,完全推給蔡英文,就該知恥下台,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朱敬一,敢否認?

15、學者,沒有立志當大師,就是不懂做人的基本道理

16、任何國家,都會教他的人民要認同他的土地,認同他的國家,美國、英國、日本、瑞士、中國都不會例外,台灣為什麼要例外?那一個國家的國民不需要確認自己是屬於哪個國家的國民?朱敬一,你能不能確認你是哪個國家的國民?

17、抗爭,一定要有紀律?美國所有的示威遊行活動,都經過軍事化訓練?如果真是如此,那民進黨下一次抗爭之前,一定要先經過軍事化的訓練再出門抗爭,對嗎?

18、發表意見的機會,是權利,但見解的內容方向,則是選擇。牛頓發表萬有引力,人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台灣的科學家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孔子強調終身學習、守信用,政客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在真理面前,你只有資格選擇逃避,你無法選擇不接受。

19、現代社會,憲法精神是強調權力均衡,所以,對弱勢的族群,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對於權貴或學者,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學者講的話會影響很多人,所以,說話一定要謹慎、小心、有學術基礎,學者隨便亂講話,會誤導社會大眾,灌輸錯誤的思想觀念,所以,沒有言論自由。

20、朱敬一,學術地位很高,也是一種權貴,當然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絕對不可以隨便亂講話,絕對不可以講沒有知識性的話,這就是知識份子的責任。一個大學者,應該要對全體的百姓立志:一定要拿一個諾貝爾獎,這就是做人的基本道理。誰敢否認!除非你發誓:做人不要有志氣。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