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分局長 音樂那麼可怕嗎?

野草莓啟迪25

張雅晴/台灣藝術大學音樂系助理教授 中國時報2008.11.16 摘要

陳雲林來台引發一連串衝突事件,其中一件為上揚唱片公司事件。十三日,當議員質詢李漢卿分局長時,李分局長一副慷慨就義的神情說:「發生在現在,我一樣把它 (音樂)關掉」;說實在的,一連串的貪汙事件讓我對政治冷感,現在的我,不挺綠也不挺藍,但看到這一幕,身為音樂人,我真的很氣,我想請分局長給我一個「不能播放音樂的理由」?

一九九一年的八月十九日,關係到蘇聯解體的「八月政變」發生,當時我正在紅場附近的莫斯科音樂院上課;走在街上,我感受不到肅殺的氣分,意外的,開進城的叛軍坦克上,大聲的播放著柴可夫斯基的〈悲愴交響曲〉,聚集街上的群眾沒有咆哮、沒有激情,他們靜默的聽著屬於自己的音樂,柴可夫斯基的音樂在撫慰群眾這深刻的景象,讓我感動得流下眼淚。

即便霸權如蘇聯共黨,他們的砲口不會向著自己的人民,向著人民的,是播放音樂的擴音器

當天音樂播放太大聲嗎?是噪音也只能開單,不能粗暴的勒令即刻關閉吧?您要說,不要在陳雲林聽得到的範圍播放台灣音樂嗎?從古至今,只有敵對的雙方才會禁止播放對方的音樂,您是站在哪一方呢?您要說,音樂激勵起當天的群眾,音樂讓您的手下軍心渙散嗎?請還給您虧欠台灣人的,道歉!

 

孩子 生日快樂!

野草莓啟迪24

【楊翠 中國時報2008.11.16 摘要】一九八八年,五二農民運動時,我懷孕三個多月,與一些媒體朋友來到城中分局前,關懷農民運動訴求,當時黃昏已過,天色沉暗,氣氛詭譎。不久,鎮暴部隊與霹靂警察,將遊行隊伍團團圍住,以強力消防水柱鎮嚇、驅離大批民眾,再以警棍狂打未及被驅離、仍留在場內的散落民眾,並且強行扭送城中分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其中多數是已經走了大半天,十分疲憊的年老農民。

一個六十幾歲的阿媽,從我面前被兩個壯漢拖走,腳下鞋子已經脫落,嘴裡還哭喊著:「我的包包啊,我的包包沒拿啊!」一個壯漢,在我面前被打得頭破血流,鮮血如注,白襯衫一片血紅。我激動地質問,警察為什麼打人,雙手隨即被扣住,用力往城中分局裡面拖拉,幸而我的記者證與在場的媒體朋友們救了我,他們才放開我的手。

情勢詭譎,我被朋友勸離現場。不久我知道,入夜後靜坐學生們,被鎮暴部隊踐踏而過,感到戰慄,覺悟到我被放開雙手其實只是時間的問題,再停留稍晚,腹中胎兒恐怕不保。

這個孩子出生在十一月十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母子倆早已說好,如何祝賀他的廿歲生日。他在1110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正式入坐清華大學小吃部,加入新竹野草莓的行列。時間是一個巧合,這個孩子在母親肚腹之中,經歷了他人生首度的國家暴力,在他滿廿歲的那一刻,成為反對國家暴力的野草莓,共同建造一個自由與人權的國度。

在這個荒寒的時代裡,你們青春的聲音或許還很薄弱,或許一再被媒體隱蔽、扭曲,更不斷被冷漠的社會誤讀,他們不了解,集會遊行是弱勢聲音的最後通路,他們不了解,集會遊行與寧靜革命可以同時達成,他們不了解,知識分子的社會實踐有多重要

但是,你的外曾祖父楊逵,你的叔公魏廷朝,都是一生奉行和平主義,卻又堅定的社會運動者,他們相信,自由與人權無法守株待兔,必須以身體建造。這些,不是你的家世包袱,而是你的生命資本,因為有他們的灌注,你會得到更多加持、更多實踐的能量。(作者為中興大學台灣文學所副教授)

 

集遊法20年

野草莓啟迪23

楊偉中 中國時報2008.11.16 摘要

歷史,雖然逝去,總會留下刻痕;真相,雖然難尋,總有蛛絲馬跡。在廿一年前的此時此刻,當時還未全面改選的立法院裡,立委們正在為一部《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草案》而大打出手。

一九八七年下半年,台灣剛解嚴,民進黨成立將滿周歲,在媒體上出現時,名字還帶著引號。國民黨在制定國安法後,繼續提出集遊法等法令,假維護社會秩序之名,對當時風起雲湧的民主與社會運動進行控制。為了推動立法,國民黨中央政策會成立了「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草案整理小組」。對媒體表示自己最早主張報備制的馬英九,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擔任「與會指導」該小組的角色

草案帶著「動員戡亂」和「國安法三原則」的緊箍咒,有著比現在更寬廣的禁制區、更長的申請期限和更嚴厲的刑罰,在立法院引起民進黨立委的強烈抗議,發生多次肢體衝突。民進黨提出了報備制、縮小禁制區、保障集會遊行自治自立自決原則等主張,但抗爭主要理由卻是「不應在國會未全面改選前通過此法」。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日,集遊法上路,實施不到半年,後來成為國親聯盟委任律師的法學教授,就在報刊為文檢討其限制過當之處。更重要的是,「社會秩序」並沒得到「維護」,街頭流血不斷。原因無它,壓迫性的社會關係不變,「暴力衝突」並不會真正消失

二十年過去了,台灣據說走向了民主化,不過「部長換來換去,警察永遠不變」,表面上換人換黨好不熱鬧,實際上國家機器中最暴力的部分──警察情治機關卻沒有真正改造。集遊惡法,當然也沒有完全改正,民進黨廿年前的主張並未實現,反倒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更加擴大了禁制區範圍,納入正副總統官邸等場所。

表面上,警察機關面對街頭抗議也學著笑臉迎人、身段柔軟,甚至配合抗議者演戲。不過,在統治者受到強力挑戰的時刻、在媒體鎂光燈照不到的角落、在那些最乏人關心、最弱勢者的抗爭中,國家暴力和集遊法的箝制作用,總是毫不吝惜地展演著。

最悲哀的是,集遊法修廢的問題,始終擺脫不了藍綠對立的魔咒。我們看到甚少關心相關議題的國民黨,在紅衫軍運動時,突然成了修廢集遊法的先鋒;相反的,誰也不能迴避當時民進黨團,多次阻止國民黨修法提案的惡劣作為。藍綠政客的翻雲覆雨,只是一而再的鞏固社會對立,加深彼此的不信任

這一次,一年多前支持廢除集遊法提案的在野黨立委,多人已是執政高官,甚至成為江陳會兩大主角之一,面對「野草莓學運」的訴求,藍綠是不是又將再次立場互換,社會在觀看,歷史也將作出紀錄。集會遊行法,已經實施二十年,也被質疑了二十年,幾個主要黨派都曾在特定時間,認為這部法律違反憲法,應該回復人民所應擁有的基本權利。進一步反省國家權力的性質與規範的課題。

 

法界譏雲檢太離譜

阿扁官司啟迪27

法界對雲林地檢署表示,為了改善雲林地區投資環境,才起訴蘇治芬等人說法。有律師聽到後大笑,認為相關說法把檢察官使命說得崇高到離譜地步;有社團領導人認為蘇治芬案的問題,在於雲檢偵查程序涉及濫權,這才是受外界質疑的地方,不要唱高調轉移焦點。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文亮十五日強調,蘇治芬縣長涉及的璟美案七千萬元工程費,業者就必須拿出一千萬元行賄官員;長庚醫療大樓三億一千二百萬元工程費,要拿出六千萬元行賄,最後討價還價為一千六百萬元,業者投資不僅要付出高代價,還要應付藍綠都要「吃」的惡劣行徑,嚴重破壞雲林投資環境,最後卻是由全體雲林縣民付出昂貴代價。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認為,檢方辦案不能唱高調,把自己的使命感說得這麼崇高,檢察官本分的工作該是管好社會治安和解決犯罪問題,這才是老百姓要的,不宜自認要解決社會問題,就不顧辦案是否會侵害人權。檢方辦案應以證據為主,不能無限上綱到辦案能影響社會風氣和投資環境,這樣的說法根本是忽略檢察官的基本職責,將與案情無關的東西牽扯進偵查範圍,對當事人並不公平。

相較於近來檢調偵辦基隆、桃園等地砂石場弊案,高涌誠認為雲檢的說法就站不住腳,他表示隨便去問個涉案的砂石業者,說不定都會指控當地縣市政府官員收錢,難道檢察官聽到這些話後,不分青紅皂白,就要把這些砂石場所在地的縣市長抓起來,這是不對的。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雲檢似乎弄錯了焦點,因為外界不是質疑檢方不能辦案,而是檢方應站在較穩固的證據基礎上,檢方辦案是禁不起一點差錯的,只要有一件辦得離譜,檢方的聲譽和民眾的信賴就會完蛋。

從蘇案已知的事實部分來看,如案情像雲檢起訴內容所言,相關事證都能掌握到,那為何非押蘇治芬不可?林峰正認為外界質疑的是這個問題;再從雲檢的偵查程序來說,為何這麼短的時間就收押、起訴蘇治芬,林峰正認為這是檢方應該要說明的。

雲林縣長蘇治芬的委任律師顧立雄昨天表示,雲林地檢署將璟美案和長庚案與蘇治芬聯結在一起,不但牽強,且有惡意,蘇治芬拒絕賄款、錢也沒有進到她的口袋,雲檢仍起訴並聲押蘇治芬,希望法院還蘇清白,監察院也能儘快處理檢方違法失職問題。

蘇治芬的另名委任律師李進勇也說,根據整本起訴書厚達一百六十七頁,完全無法證明有任何一毛錢流入蘇治芬私人口袋,如何說明被告貪污,更說明羈押蘇治芬十一天,毫無必要性、也沒道理,遑論遭求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還要追繳不法所得新台幣兩千一百萬元,檢方轉行賄的佐證太過薄弱,讓人無法信服。

顧立雄也指出,蘇治芬在璟美案部分,是拒收,並退還廠商五百萬元支票;至於陳勇兆支領二百七十五萬元款項,與蘇治芬無關,因此蘇治芬在本案角色不但沒有收賄、也拒絕收賄,雲檢卻把陳勇兆和葉安耕之後涉案的事實,與蘇治芬做聯結,實在牽強。

顧立雄認為,長庚案涉嫌收賄者,指向的是雲林縣議會副議長沈宗隆等人,不應是蘇治芬,且長庚案不是雲檢當初偵查範圍,雲檢起訴時卻硬把蘇治芬扯進來,雲檢將不相干的事聯結在一起,讓人覺得有點故意

顧立雄表示,雲檢在偵辦蘇治芬的偵查程序部分,至少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針對雲檢不當失職部分,蘇治芬家屬上週五已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承諾會儘快處理;至於其他案情部分,則等法院審理後再研究處理。

〔項程鎮、廖淑玲 自由11.16.2008摘要〕

 

李鈞震:

1.      蘇治芬禁食不吃飯,禁到住院,陳水扁今天也禁食,禁到住院。有哪一個記者、電視名嘴、立法委員,有辦法禁食二天不吃飯?

2.      二天不吃飯,需要多大的精神意志力?那四天呢?馬英九有辦法四天不吃飯嗎?施明德在紅衫軍的時候,餓二餐就受不了了,對吧!

3.      有人失戀了,也會禁食,對吧!為什麼?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委屈,委屈到吃不下飯?如果有人勝利、成功,會想要禁食嗎?如果有人交通違規,被警察開罰單,會想要禁食嗎?

4.      禁食第一天,只會覺得很餓;禁食第二天,身體會虛弱,好像大病一場;禁食第三天,精神就沒辦法集中,腸胃會抽筋、嘔吐;禁食第四天,會嘔吐到吐酸水,全身痠痛,頭暈眼花,意志力薄弱,做什麼事情都會半途而廢;有非常驚人意志力的人,才有辦法撐到第五天,這個時候身體所有的器官都會受損,心跳會不穩定,血壓也不穩定,手腳會不聽指揮地發抖,口腔都會乾裂,全身的五臟六腑都會痛,全靠精神意志力支撐,精神力不夠的人通常都會昏倒,甚至突然休克死亡。

5.      沒有經過嚴格信仰訓練的人,沒有辦法做長時間禁食,禁食的鍛鍊應該是第一個月禁食三天,休息三個禮拜以後再練習禁食五天,又過三個禮拜再練習禁食十天,再過三個禮拜再練習禁食二十天,台灣也有人經常禁食一個月的,禁食期間只喝水,而且正常勞動生活。第一次就能夠超過五天的人,一定是精神意志力非常地強,或者有非常大的委屈怨恨,不然絕對不可能做得到

6.      為什麼有一些信仰的人要訓練禁食?他要訓練自己能否革除物質欲望?測試自己的忍耐力到達什麼樣的程度?在禁食期間,人的私心都會跑出來,還容易情緒失控。禁食,是為了檢驗自己,了解自己,找到自己個性上最大的弱點,以便在禁食結束之後,特別給予鍛鍊。

7.      如果光是依靠忍耐力,要超過三天的禁食是不可能的,一定是因為他心中有一個信念,他堅持到底,甚至願意犧牲生命也絕不妥協,他才有可能支持超過三天。例如,維護名譽、維護道德信仰等。

8.      《聖經》裡頭有二個很有名的人,都曾經禁食超過四十天,第一個是摩西,他為了確定他所頒布的憲法(十誡)是不是非常地圓滿,不吃不喝苦思四十天;第二個有名的人,是耶穌,他為了追求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社會正義,禁食四十天來對抗羅馬政府與猶太人,禁食結束之後,開始不斷地傳道,把人跟人相處的最高境界公佈給世界。

9.      全世界每個國家的憲法,都來自於西方基督教文明,他的核心都是以耶穌為中心,在思考如何保障弱勢者的人權,保障弱勢者的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信仰自由,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悲劇再一次發生。耶穌為什麼會被釘上十字架?當然就是當時的執政者與多數的百姓認為,他是罪大惡極的人。

10.  所以,維護憲法對於歐美國家而言,就是維護救世主耶穌的生命,他們在維護憲法的時候,會強烈地感同身受,他們是在維護住耶穌的生命,他們決不允許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悲劇再度發生。

11.  台灣人因為沒有這樣的歷史文化,所以,不知道一個人的基本權利被剝奪的時候,他就失去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人,不應該是一個奴才,人,不應該是一頭野獸,所以,人有言論的自由,特別是弱勢者,他們沒有錢、沒有社會地位,他們唯一的權利就是「說話」。公務人員,包括總統與警察,他們存在的最大意義,就是保護弱勢者的基本人權,如果做不到,他就不配當公務員。

12.  聖保羅: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13.  聖保羅: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檢察官 放假18天

阿扁官司啟迪26

(中央社 黃國芳 嘉義縣 十五日)11.16.2008摘要

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今天南下嘉義看守所,向聲援陳明文的支持者加油打氣。她說,陳明文遭羈押十八天,檢方偵辦毫無作為,完全漠視當事人人權,這非民主國家應有的作為。

陳明文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羈押,並從十一日中午絕食,今天進入第五天。蔡英文說,司法草率羈押陳明文十八天以來,從未提訊過他。她學法律出身,刑事訴訟法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偵辦案件固然重要,但當事人的司法人權更應注重

從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等案件,凸顯檢察官的偵辦作為草率,縣長都如此被對待,何況是一般百姓,更加沒有保障。她指出,尊重人權,是民主國家的重要象徵,呼籲檢察官趕快偵辦,不要毫無作為,如無羈押必要,請儘快放人

 

李鈞震:

1.      最近二十五年,台灣的民主政治,都是靠民主運動與街頭示威所推動出來的。可是,從美麗島事件開始,所有的民主運動都會被抹黑成暴民,許多人對這個印象記憶深刻,終身沒有辦法抹去,甚至代代相傳,檢調系統尤其嚴重。

2.      每一次示威遊行,總是會被媒體抹黑成暴民,沒有一次例外。美麗島事件,黃信介到底犯了什麼錯?姚嘉文到底犯了什麼錯?依據憲法,他們為什麼要被關起來?其實,蔣經國這一生都沒有實行過憲法,法官判案從來都不考慮憲法,檢察官起訴,從來都不考慮憲法與人權保障。

3.      柏楊、李敖、柯旗化有什麼錯?為什麼檢察官起訴他們?為什麼法官讓他們坐牢?沒什麼理由,只是因為反抗了國民黨,就是有罪,就十惡不赦

4.      李登輝執政初期,暴發520農民運動,全部被抹黑為暴民、中共的同路人,當時的中國時報與聯合報,指證歷歷,如今看來,這就是他們瀕臨倒閉的主要原因,習慣性的栽贓抹黑別人、做假新聞,這也是中天、東森、年代瀕臨倒閉的主因。

5.      野百合運動,也是有許多人抹黑她們,今天的野草莓,還是有許多人抹黑。媒體與檢察官,抹黑民主運動是一種「習慣」,甚至是一種「嗜好」,只要反對國民黨的人,都應該被打壓,都應該讓他們身敗名裂?

6.      羈押一個嫌疑人,一定是因為證據已經相當充分,只差臨門一腳,應該三天內就可以起訴,為什麼拖了十八天都沒有問案?都在複習蔣經國語錄嗎?還是放假出國觀光?

7.      羈押的動作,就是一種司法懲處動作,可是,還沒有三審定讞判決確定,任何人都應該被視為「無罪」;一個被視為無罪的人,卻必須接受法律的處罰,這就是侵害人權。

8.      人權保護的崇高性,高於憲法,憲法又高於刑法,刑法又高於檢察官。檢察官,沒有考慮人權的崇高性,隨意地處罰無罪的人,就是藐視人權,藐視憲法,藐視百姓。這當然是社會的敗類,比黑道還要可惡。

9.      一個人不需要證據,只憑自己的主觀,就可以定別人的罪,如果爸爸這樣對小孩,會有什麼後果?如果太太這樣對先生,會有什麼後果?小孩子長大以後,會不會要報復他的爸爸?檢察官都不知道他們的行為,已經成為很多人模仿的對象,成為馬英九與劉兆玄模仿的對象。

10.  如果檢察官不需要證據,就認為自己的小孩子犯罪,小孩子會不會冷靜地去念書?相反地,為什麼陳水扁從事民主運動三十年,小孩子都可以好好地把書念完?父母的情緒失控、不理性,說話不靠證據,小孩子不可能冷靜理性地去念書

11.  為什麼馬英九的女兒不敢跟馬英九住在一起?為什麼周美青經常抱怨不想嫁給馬英九?

12.  一個人不管在外頭賺多少錢、地位多高,如果家裡的人都不喜歡你,小孩子不愛念書,整天鬼混,這個家庭有什麼前途?有什麼溫暖?為什麼許多檢察官的家庭都相當地不幸?為什麼許多檢察官縱情於聲色場所?

政府不回應 學運拒退場


野草莓啟迪22

各地學運代表昨開會決議,政府未對學運三訴求做出回應,全台野草莓學運即不退場、靜坐將無限期持續。野草莓學運,進入第11天。

野草莓學運全台大會師從昨上午9時起,陸續有各地學生加入靜坐行列,靜坐學生身穿黑色T恤、戴上口罩表達抗議,場外也有民眾陪同靜坐,不時高喊「野草莓加油」、「學生加油」,靜坐學生數度起身鞠躬回禮,一名婦人還帶著孩子到場向野草莓致謝,「大哥哥、大姊姊正為了你們的未來在努力,要好好謝謝他們。」

野草莓學運發言人許仁碩說,午後靜坐人潮慢慢聚集,總計學生、教授、民間團體和公民靜坐區約有1000人參與,場外也有許多支持群眾,總計超過2000人。3名野草莓學運成員昨下午並走入牢籠,展開24小時的「自囚行動」,控訴警方在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執法過當等事件。

野草莓在自由廣場靜坐至今已進入第11天,學運發言人李立偉昨上午指出,學運幹部已在思考退場問題,但就算野草莓退出自由廣場,還是會以各種形式堅持三項訴求;昨晚學運幹部與各地北上參加會師的學生代表討論後,許仁碩宣布:「靜坐,要無限期持續下去。」

許仁碩說,上周因期中考,加上天氣差,靜坐人潮才沒那麼多,但經過昨天的集結,已決定再推後續活動,直到「要求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劉兆玄為警察執法過當一事道歉」,「國安局長蔡朝明、警政署長王卓鈞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三訴求獲得回應。

一直未對學生要求道歉做出回應的馬英九和劉兆玄,昨依舊未回應。

野草莓學運事件簿
11/5
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於BBS發起靜坐行動,抗議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執法過當、侵害人權。

11/6
300學生與教授上午11時起在行政院門口靜坐,提出總統、行政院長道歉;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修改《集會遊行法》3訴求。
11/7
警方下午4時許強制架離政院前靜坐的400名師生,學生隨後轉往自由廣場。
11/8
南部學生響應,於成大靜坐。
11/9
.中部學生響應,於台中市民廣場靜坐。學生決議,靜坐活動定名「野草莓學生運動」。
11/10
.新竹學生響應於清大靜坐。500名中研院與大學教授連署聲援野草莓。
11/11
80歲老翁劉柏煙在自由廣場前自焚。.16個社運團體發起「靜走」,每晚67時現場聲援。
11/12
嘉義學生響應,於228紀念公園前靜坐。
11/13 200
多名藝文工作者發表聲援野草莓聲明。
11/14 20
多名香港學生於香港理工大學靜坐,跨海聲援野草莓。
11/15
500名野草莓學運學生及學界、民間團體代表在台北會師靜坐。

【余艾苔 蘋果11.16.2008摘要】野草莓學運展開以來,年輕時曾參與保釣運動的馬英九,及曾任大學校長的劉兆玄,完全不當一回事,對學生的靜坐與訴求,不是冷嘲熱諷,就是當做空氣般地不回應,態度輕慢

儘管與十幾年前野百合學運相較,野草莓學運的聲音在自由廣場顯得微弱與冷清,但卻在網路上引發學生、學界、文化界與社運界的廣大迴響。對網路世代而言,大多數學生可能寧可窩在電腦前聲援,但卻無損於學運訴求政治社會改革的正當性。

更何況,野草莓訴求的修改《集會遊行法》,是國民黨在野時曾提出的主張,馬英九與劉兆玄如今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而馬、劉最不願面對學生的,是學生要求他們為警方在陳雲林來台期間執法失當道歉,及要求撤換國安警政首長,因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錯,這根本是權力的傲慢。

野草莓迄今尚未建立退場機制。連馬英九最崇拜的蔣經國都能宣布解嚴,野草莓的三大訴求,真的有那麼難嗎?

馬上說謊 不怕人知

野草莓啟迪21
(中央社 孫承武11.16.2008摘要)
對於「野草莓」學運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訴求,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他從台北市長任內就支持修改集遊法,當了總統後,也願意聽聽其他聲音,但是否修法,權力在立法院手上
馬總統今天參加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九十七年度會員大會活動致詞時,對於自由廣場前「野草莓學運」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訴求,提出上述看法。馬總統表示,一直以來他都贊成修改集遊法,貫徹「事先登記制」,讓維護治安的警察,可以做好萬全準備,以防止意外發生;現在他當了總統「腦袋沒換」,還是一樣支持修法。
對於學生訴求,馬總統強調,很願意聽聽學生的意見,但是不是就能夠通過修法,還需要由立法院來決定。

李鈞震:
1、馬英九能不能當上總統,選前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訴求:完全執政、完全負責
2、國民黨挾立法院多數黨的立場,要求選民支持馬英九,讓行政院與立法院可以合作,可以一黨獨大,這樣任何的法案都可以順利通過,避免朝野惡鬥。
3、結果,選民受騙了,馬英九對《集會遊行法》的修定,完全不想負責,全部推卸責任給立法院。
4、當了總統「腦袋完全更換」,表面上還是一樣支持修法,實際上要求國民黨立委杯葛。誰敢否認!
5、馬英九不但沒有誠意修法,還裝腔作勢,並且迴避公權力被他濫用,死不道歉,也為了維護他的心腹,死不換人、死不下台。誰敢否認!
  

(中央社 陳淑芬 台北十五日電)野草莓運動學生代表,在下午三時舉行記者會表示,「馬上好」不只經濟好,民主品質也要「馬上漸漸好」;野草莓有自己的訴求,沒有涉入任何政治及對立,沒有人希望暴力。政府若沒回應、正視學生訴求,野草莓不會退場。
此外,台權會、人本基金會等社團及學者也到場聲援。靜坐活動發起人、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表示,學生擁有正直、熱情的理想,也是民眾的希望,聲援老師們會支持學生,鼓勵大家挺下去。學生也推出自囚二十四小時活動,批評政府「行政濫權」、「國家暴力」。傍晚並推出「人權論壇」,由聲援學者及社團代表發表集遊法、言論自由等論述。
靜坐學生對馬總統提出陳雲林來台期間執法三問,一、警政國安單位執法的法源?二、馬總統是否認同哈佛大學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在媒體發表,維安已侵犯公民權力的說法。三、國民黨籍立委大選時闖入謝陣營辦公室,馬總統立即道歉;對警方闖入圓山綠營議員住房,卻未道歉,是否為選舉才願道歉
李立偉表示,活動已進入第十天,馬總統及行政院長劉兆玄對於學生訴求,未正面溝通、回應,學生相當失望,希望兩人能誠意回應,處理學生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