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莓啟迪47
(中央社 陳淑芬 4日)12.4.2008摘要
行政院會今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野草莓運動學生代表黃佳平表示,雖然廢除罰則,並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但仍屬強制報備,修改內容換湯不換藥,仍限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內政部認為最大的修改是將現行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明確限縮警察命令解散權在於使用暴力、壅塞交通等情形;刪除行政刑罰;刪除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規定等。
野草莓學生代表、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學生黃佳平認為,所謂的報備制,是屬於強制報備,與學生主張的自願報備制,仍有距離。政院版修正草案仍存在禁制區規定,並將現行重要機關、處所四周安全距離300公尺改為彈性規範,這將使主管機關在現場的操作空間更大。
黃佳平表示,野草莓學生對集遊法修法的主要訴求,包括將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刪除行政刑罰、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希望相關單位修法時能採納多方意見,確實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