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朔啟迪1
南方朔 中國時報2008.10.07 摘要
美國司法部及所屬聯邦調查局,已進行半年的房貸及金融詐欺專案,迄至目前,不但主要的金融機構全都列入調查,甚至已有四百人以上被逮捕或遭起訴。
次貸風暴和金融危機,人們都概念認為乃是華爾街貪婪文化所致。但事實運作上,有許多涉嫌詐欺:許多房貸公司或金融機構,向購屋者惡意推銷房貸,有些金融機構則用不實的訊息,向存款戶或投資人推銷品質不良的衍生債券及保單。這些都已構成了詐欺的要件,不是客戶與金融機構間的民法契約個案,而是刑法上的詐欺。
在各種詐欺裡,有一種是在利用所謂的「掛釣式金融理財」(Stapled Financing)。它指的是投資銀行,利用法令鬆綁的孔隙,向存款部門的客戶拐誘他們將積蓄轉到投資部門,存款與投資掛釣到了一起,不但金融詐欺增加,也使得金融泡沫為之擴大。日前法國總統薩科奇,在聯合國大會演講,表示「我們應該研擬新原則和新規則,來管理金融市場,並懲罰那些使人們的積蓄陷入危境的人」,他所指的,當即是這種型態的詐欺。美國司法部門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特別是涉及「掛釣式金融理財」的詐欺,這實在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作為。
美國自1980年代以來,行政管理部門即在金融業者投入大量資金展開國會遊說下,一再屈服於「鬆綁」的壓力之下。這也代表了政府監督管控能力的棄權失職,這也是金融業者有了詐欺空間的最大原因。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這是對明顯傷害所做的最後救濟,這是一種負責的表現。當政府無能或失責,而讓無辜百姓受騙,政府的司法部門,至少應擔起最後的救濟責任,否則一堆弱小的個別受害者面對強大的金融機構,又怎麼可能得到公平的善後?
台灣金管單位,對美國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氾濫,由於無知而毫無警覺,而多家金融機構也同樣無知,只知道推銷賺錢,於是連動債遂在台灣氾濫。許多退休老人本來只想存款保本,但在理專全力宣揚「比定存還好的連動債」下,也糊里糊塗被套。演變至今,最少也有五、六萬人受害而一生積蓄泡湯,總損失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
在連動債風波裡,已可確定有許多確實涉及詐欺,理專人員和金融機構為了拚業績,硬是將不實,或複雜資訊用來唬弄客戶,而後草草簽下別人看不懂的文件。表面上它有了合法性,實質上則難逃利用他人無知,以不對稱手段,及資訊誤導,及詐欺之嫌。最近金管會要求賣連動債保單,必須電話錄音,也安排銀行公會及投保中心決定紛爭處理的原則。由這些,我們已可看出他們的確對所謂的詐欺可能性,有所疑慮。
看著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在哪裡嚴打房貸及金融詐欺,我們的法務部卻對此類問題完全無所用心,也完全沒有作為。用私了的方式可以解決問題,但並不足以建立起專業規範及職業倫理;要防止金融詐欺,司法終究必須扮演最後的嚇阻及救濟角色,美國的作為難道不讓我們羞愧嗎?
李鈞震:
1. 南方朔是不是覺得,蔡明忠、吳東亮等人,曾經賣過金融衍生性商品的銀行業者,如果不抓起來,看不出司法單位的魄力?
2. 如果南方朔認為,曾經賣過雷曼兄弟黑心金融商品的人,都應該抓起來,而法務部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動作,所以,王清峰應該下台,對不對?
3. 每一家銀行都有董事與監事,他們負責監督銀行的業務是否有過失,如今,台灣的銀行業也賣了超過八百億的黑心商品,那些董監事都應該要抓起來對不對?
4. 南方朔,到底認為哪些人應該要負責任?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過去幾年的金管會、財政部官員要不要負責?各家銀行的法律專員要不要負責?如果各家銀行的法律事務人員要負責任,是不是因為周美青的關係,所以現在法務部不敢辦人?
5. 如果,公家機關,例如金管會等官員縱容台灣銀行業者販賣黑心商品,監察委員到目前為止沒有去調查與彈劾,是不是也涉嫌瀆職,監察院的院長與委員,要不要接受彈劾?
6. 美國的次貸風暴,其實,從去年年終就開始,為什麼監察院去年的時候不能開始彈劾金管會的官員?因為,當時監察院的監察委員都沒有過,國民黨的立法委員故意讓台灣的監察院沒有人,這當然是違憲,所以,始作俑者是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害慘台灣的百姓買了黑心商品,王金平等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現在就應該接受調查與彈劾。當然,王建煊沒有這種正義感與知識。
7. 也許台灣的檢察官,不清楚到底應該要抓哪些人,所以南方朔最好定個標準、範圍,不然那些人傻傻的,根本不曉得該怎麼做。南方朔,有沒有在暗示馬總統,應該把法務部長換下來,換成南方朔,這樣問題比較容易解決?
8. 邱毅,不但是立法委員、爆料天王,同時還是台新金控的董事,邱毅要不要為台新金控販賣黑心商品而負責?南方朔如果當法務部長,敢不敢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