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追殺法官

阿扁官司啟迪78

阿扁兩次無保釋放,承審法官周占春引發眾怒,淪為眾矢之的,電視名嘴把他列為討伐對象,並努力想揪出他的黑資料,以證明他是民進黨的暗樁,對他亂丟爛泥巴。

可以想像得到,以後周占春如果判決阿扁重罪,有的人會認為他將功贖罪,有的人會認為他屈服於外界壓力。不論如何判決,都會充滿爭議。法官一方面要對法律和良心,一方面應付輿論壓力,兩邊作戰,三面不是人,實在太辛苦了。

三十多年前的檢察官,有奉命起訴的習慣,現在法務部不敢下令起訴,檢察官的最大壓力來自輿論,有些名嘴幾乎比檢察總長還有權威。特偵組兩度抗告的動作都慢吞吞的,早已失去時效,即使不是應媒體要求而提,也可能另有苦衷。

最近,突然傳出五名證人,都怕扁珍報復,有的人間蒸發,有的請求保護,也有人請求收押,寧願被關在裡面,以免遭逢不測。繪聲繪影,煞有其事。尤其是吳淑珍要殺某某人,在名嘴口中,均成為特偵組必須再度收押阿扁的新事證。

阿扁如未替幕僚聘請律師,會被批無情。但幫他們請律師,則被批為監視。幕僚躲起來不見記者,被認為恐懼報復。但他們如不怕報復而與阿扁見面,那一定在串證。把扁家妖魔化,可以武裝自己的正義感,以為自己是正義化身,而扁家是魔鬼。對扁家有利的事,哪怕是正當的司法程序,都會被懷疑是魔鬼的交易。而扁家既然無惡不作,當然不適用正當法律程序,這是可怕的暴民心態,追殺法官由此而來 【江春男 蘋果12.24.2008摘要】

李鈞震:

1、那些名嘴,只是一種演員,他們沒有知識水準,都靠節目製作單位幫他們準備好稿子,上台演出。

2、那些名嘴,沒有受過嚴格的法律訓練,考不上律師執照,她們的知識是道聽塗說來的。包括:李濤、李艷秋、趙少康、陳文茜、唐湘龍、尹乃菁、邱毅、胡忠信、楊憲宏、沈富雄等等。

3、新聞工作者,如果有讀過新聞學教科書,就知道要監督執政者,沒有聽說過火力全開批判在野者吧?應該把多數的精神放在監督馬政府、國民黨的行政上。楊憲宏等人,絕對不專業。

參考資料:明儒學案啟迪4:陳憲章()

司法院 你怎麼不生氣?

阿扁官司啟迪77

不管是什麼司法案件,實質案情外人,都不應該置喙。但國務機要費等案,前有法務部長身先士卒,上電視談個案;後有執政黨立委呼天搶地指揮偵查,甚至痛罵法官,極盡挑釁之能事,司法院卻置身事外。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憲政原理,因為政治操作而被顛覆了。

檢察機關追訴犯罪,被告提出說辭辯駁,最終都需要法院作最後的仲裁。國務機要費等案因涉及卸任總統,茲事體大,各種政治解讀相繼而來,當可理解;但再如何評論,也要有點分際。法務部長上電視接受專訪談論個案,非常要不得。不管有無伸出黑手干預,這個動作,本身就是對司法的輕蔑。

案件偵辦期間,執政黨立委查案冠絕古今,福爾摩斯、包青天等都得自嘆弗如。他們不僅自己爆料、自己評、自己論,靈魂還依附在特偵組檢察官身上,像個三太子,講得好有臨場感。檢察官傳喚誰,不如他們的意,就砲轟一番。案件起訴了,法官沒有被附身,就欺侮法官。

三權分立體制下,對比司法院,立法院已大得不得了。司法機構所憑藉的裁判法律,均為立法院所制定,司法院不能創制,也不能更新,立委還不夠偉大嗎?當然啦!現在的立法院,整碗都是國民黨的,江陳會四項協議的海運和空運協議,立法院長王金平已經多次呼籲修法,國民黨立委怎麼不去制衡獨大的行政權?專門欺侮法官?人民也很好奇的是,執政黨立委這麼樣糟蹋法官,司法院,你怎麼不生氣?(陳杉榮 自由12.24.2008摘要)

李鈞震:

1.      物理學學者,如果非常地重視科學研究與國際學術論文,那麼,他的知識水準就會令人尊重,物理學的學術地位與權威性,就會被全世界所肯定。

2.      同樣地,法官如果用非常專業的法律學術來判斷所有的案件,並且法律思維符合全世界最高深的學術要求標準,那麼,他的知識水準就會令人尊重,法官的學術地位與權威性,就會被全世界所肯定。這樣司法就獨立了。

3.      司法獨不獨立?跟立法院無關,跟新聞媒體也無關,跟社會大眾的知識水準更沒有關係,純粹是法官個人的學術涵養與道德感來決定。自己在自己的本分、職責上負責任,就會贏得尊重

4.      一個人如果面對自己不熟練的知識,胡亂發表看法,挾著社會地位與聲望,在新聞媒體上發表意見,這樣就會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社會大眾愚蠢與無知。例如,物理學專長的台大校長李嗣涔,硬要發表自己不專長的法律常識,就會鬧笑話;台大的經濟學者熊稟元,發表自己完全不懂的政治學看法,就會在台灣的笑話榜上留紀錄。

5.      愚蠢無知的言論,刊登在新聞媒體上,就會危害社會。這件事情的負責人當然是各新聞媒體的總編輯、社長要負責任。但是,不幸地,沒知識的人根本不知道他要負什麼責任。李濤、李四端就是屬於台灣新聞媒體上,相當沒知識的人,誰敢否認!彭文正絕對不敢否認!

6.      根據廣播電視法,還沒有三審定讞的案件,不應該在媒體上公開討論。白紙黑字寫在法條上,彭芸那一群NCC委員,沒有一個看得懂。但是,台灣的法律界學者、律師等,沒有抱著「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精神,去教育那一群委員知識增長,這就是沒有法律的專業素養,沒有道德感。

7.      法律專業,還包括要嚴守法律道德。立法委員許多人涉案,現在想要修法讓自己逃過法律制裁,這樣沒道德的事情,律師公會沒有人出來不斷地譴責,顯然也是一群窩囊廢,法官、檢察官沒有人敢為此廢話,顯然道德程度相當地低,誰敢否認!林永頌、陳長文絕對不敢。

8.      任何一個專業學術,要能夠獲得崇高的權威地位,一定是彼此互相批判。陳長文大律師,曾經擔任國民黨黨產的負責人,雖然說他建議要把黨產還給國家,但是,他有公布細目嗎?有不斷地在媒體上追討嗎?都沒有,這就是不道德,也是法律界之恥;更不要臉的是,律師公會沒有人譴責他,法學學者也沒有人譴責他,同業之間官官相護,狼狽為奸,蛇鼠一窩。誰敢否認!

9.      二蔣統治時代,有許多法官、檢察官,為了個人的私利與官位,泯滅良心,侵犯人權,他們的罪惡,法律界沒有人揭發,公諸於社會,這是非常不道德;其中當然也有優秀的司法人員,維護社會正義,但是,法律界也沒有人公告出來,加以表揚,這也是一種不道德。誰敢否認!

10.  魏千峯,為台灣的人權所做的努力與奮鬥,絕對高於王清峰、陳長文、馬英九,誰敢否認!但是有人大力的見證嗎?監察院院長如果沒有辦法做這種事情,也是屬於一種不道德。當然,魏千峯的政治學知識水準不高。

參考資料:2100全民開講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