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針對綠營政要辦案?


阿扁官司啟迪8

(中央社 葉子綱 雲林縣11.12.2008摘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顧立雄今天表示,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收賄疑案,檢方未傳即拘、未傳關係人即拘當事人、拒保即押做法,有程序瑕疵,希望全案回到刑訴法要求,進行正當程序與公正偵查。

〔楊國文 自由11.12.2008〕最近檢察機關連續偵辦綠營重量級人士,並有多位前朝要員、綠營首長被收押,引起綠營「司法追殺」的疑慮,法界也出現檢討聲音,曾承辦國務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在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檢方聲押之後的本月七日,於一場檢察改革研討會上指出,檢察體系辦案應該避免「辦案對象群組化」,如集中辦藍或辦綠;他的一席話,已引發法界熱烈的討論。

被視為改革派的高等法院法官呂太郎,也在座談會上指出,若執政黨、在野黨都有人涉及貪污案,結果檢察官捉到的都是同一黨的人,雖然自認辦案有據,但難道沒有選擇性辦案的問題?他認為辦案人員應審慎處理。

此外,特偵組偵辦扁案,動用全部八位檢察官全力投入,偵辦華揚史威靈案也有數波傳訊動作,偵辦綠營部會首長及副總統等人特別費案已迅速起訴,但偵辦國民黨三中案、藍營首長特別費等案,外界始終看不到明顯偵查動作,檢方是否有外界不知道的苦衷,還是他因,尚待了解,但從進度看,已引起不少民眾「辦綠不辦藍」的質疑

有司法界二、三審人士對此指出,特偵組手上案件有藍營,也有綠營人士所涉案件,現在讓人感覺「只辦一個方向」,如此對司法形象很不好,甚至是個傷害,檢方實應避免讓外界產生司法不公的任何可能性才是。

有圖

李鈞震:

1、現在司法界,不論是法官、律師、檢察官,絕大多數,他們的父母與師長都崇拜或畏懼蔣經國獨裁者。

2、現在司法界,他們的長官與父母絕大多數都會教他們,要對權貴趨炎附勢,要對弱勢者進行打壓,要對國民黨效忠,要接受金錢利誘。根據佛洛伊德理論,這些從小灌輸的記憶,會成為一隻看不見的黑手,操控司法界他們的腦袋、言語內容與行動。沒有讀通佛洛伊德理論的人,沒有資格否認!

3、馬英九涉特別費案,涉貪、貼假發票,假發票的公文經過七、八個人蓋章、審查,最後由最弱勢的余文承擔所有的責任。這非常地明顯證明,檢察官、法官、律師的看法非常一致,藍色權貴犯罪不用負責任,由最弱勢的人負起全部的責任。

4、而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們,他們的父母與師長,絕大多數都崇拜或畏懼蔣經國。誰敢否認!

5、江南,被蔣經國謀殺,坐牢的是哪些人?當時的法官、檢察官、律師都不約而同地認為,權力最小的那幾個人有罪,權力比較大的、下令的,無罪。

6、抓柏楊、柯旗化進監牢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是不是聯手認為,權力最大的蔣經國與他的親信,完全無罪,彷彿聖人,而權力極小的柏楊與柯旗化,沒有槍斃,已經是皇天浩蕩?

7、在蔣經國時代,所有司法界的人,百分之九十都是犯罪集團的共犯,所以,後來進去司法界的人,他們的師長百分之九十都是犯罪者,這些新的司法界的人,會不會受影響?會不會被汙染?會不會被潛移默化而不自覺?會不會不知不覺就成為共犯集團的一份子,還覺得自己大義凜然?

8、凡是在大學讀過法律系的人,凡是當過律師、檢察官、法官的人,如果你沒有寫日記批判自己的習慣,如果你沒有寫日記批判的你長官的習慣,那麼,這些人的思想都會有偏見,都會不知不覺地偏好藍軍的政治領袖。沒有受過犯罪心理學嚴格訓練的人,沒有資格否認!

9、法官、檢察官、律師,如果沒有經常閱讀政治受難者的告白,沒有經常複習司法錯判的案件,那麼,這些司法人員,絕對有歧視弱勢、歧視民主運動人士的不健全人格。沒有受過犯罪心理學嚴格訓練的人,沒有資格否認!

10、馬英九、王清峰有沒有受過嚴格的犯罪心理學訓練?有沒有寫過犯罪心理學的國際學術論文?當然沒有,所以,他們都有歧視弱勢,歧視民主運動人士的不健全人格。只有佛洛伊德,有資格反駁!

11、許多小偷,進了監牢以後,就開始學習各種犯罪手法,監牢變成一個培養犯罪人才的場所。同樣地,每一個學習法律的人,多少都有一點私欲,都有權力欲望,但是,只要進了司法體系,百分之九十,都學會了利用司法為工具,進行升官、發財、打擊弱勢、打擊民主運動的習慣,而這種習慣,幾乎不可能改。

12、司法界人士,如何去除自己腦中的毒素?讓自己變得真正地公平客觀?持續地學習研究法律,是不可能跳脫出那一種綑綁的,一定要學習雙專長五育並重,例如,鑽研量子力學或鋼琴,讓你的腦袋有另一門非常精緻的藝術,來平衡你的偏見。

13、這些中毒的司法界人士,其實非常可憐,他們大多有獨裁心態,又同時有奴才心態,他們的婚姻大部分都非常地不幸,許多檢察官、法官都沉淪於酒家、情色,沒有人敢否認,對吧!為了挽救他們的家庭,他們應該要把批判自己與長官的日記公開,接受社會的批判,才能治療他們幼稚、不成熟的心靈。沒有鑽研佛洛姆學術的人,沒有資格否認!

14、勇於批判自己的人,自己的道德良心才有救,批判過後,才有足夠的勇氣與智慧去建立社會的正義與道德。我們只要看那些政客,誰批判自己最少,他就是最虛偽的人。如果不是培根理論的權威,就沒有資格反駁!

殭屍企業太多 美政府救不完

【經濟日報 廖玉玲11.12.2008摘要】美國政府日前修改對美國國際集團(AIG)的金援計畫,7,000億美元金融紓困案,首度用來拯救一家搖搖欲墜的企業。但像通用汽車(GM)這樣「行將就木」的公司愈來愈多,如果都獲得政府紓困,美國政府今後恐怕有救不完的「殭屍企業」

這波金融海嘯沖垮美國經濟,許多企業幾乎滅頂。繼華爾街金融機構後,通用等底特律三大車廠也快撐不住。通用甚至警告,如果無法穩定獲得資金,年底前恐怕就會開始違約倒債,公司便無法繼續營運。其他兩大車廠也面臨類似困境。前聯邦儲蓄保險公司(FDIC)主席、現任Secura集團董事長艾賽克就說,那美國政府要不要救通用和福特?如果救的話,要不要再救其他保險商、甚至零售商?問題是要救到什麼程度才可停手

援助AIG的辦法已修改,如果再加上金援三大車廠,財政部勢必得動用剩下的3,500億美元資金。先前國會通過的7,000 億美元紓困案,只先讓財政部取用一半的資金。但要求政府金援的聲音絕對會愈來愈大,勢必迫使布希政府擴大7,000億美元金融紓困案的適用範圍。

【聯合晚報╱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美國汽車業三巨頭嚴重虧損,而且燒錢的速度不斷加快,連袂向國會和政府喊話,表示已經等不及總統當選人歐巴馬明年120日就職,需要政府立即援助才能繼續撐下去。業者則提出政府以750億美元金援汽車業的要求,到底汽車業值不值得政府大手筆拯救?

美國汽車研究中心主任柯爾表示,汽車業者需要750億美元的注資,雖然金額龐大,卻是防止美國經濟重創的上策。該中心研究顯示,如果三大汽車公司通用、福特、克萊斯勒有任一家倒閉,可能造成美國經濟一年損失1250億美元、稅收損失500億美元,光是第一年就會讓美國經濟大失血1750億美元

分析師並警告,如果深陷財務困境的通用申請破產,極可能拖垮福特和克萊斯勒。因為通用為求套現,必須廉價賤賣汽車,其他汽車公司勢必得跟著削價,也就是說會產生骨牌效應。汽車業本身就有200多萬工人,三巨頭任何一家倒閉,都會連帶影響車商、零件商和廣告業者,至少將造成三百萬人失業

重蹈覆轍?

以壓倒性的700多萬票獲得勝選上台的馬政府,走到今天支持率直線下滑,落到極為不堪的1/4以下的局面;而且第三季,如實呈現台灣經濟陷入衰退慘況的經濟統計出爐,支持率進一步降到兩成以下,恐已無可逃避

半年來,馬政府上下一致將罪咎推脫給最方便的待罪羔羊:美國金融風暴掀起的金融海嘯,進而結合油、糧價格暴漲,導致各國經濟衰退。這樣的說法,紙終究包不住火,「走了一個壞蛋、來了一個笨蛋」之類的順口溜,傳遍大街小巷。

金融風暴之來,事前並非全無朕兆,而且在9月中事態急遽惡化之前,有識之士紛紛大聲疾呼要小心以應;至於來勢洶洶的油、糧價格暴漲,在馬政府上台之前,情勢已十分緊急,乃有甫上任即大幅調高油、電價格而人心惶惶的不幸後果

除此之外,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包括我們的社論在內,憂心忡忡地指出,中國大陸高層誤判形勢,過度樂觀地大力推動所謂「騰籠換鳥」的產業升級冒進政策,以「勞動合同法」、「企業所得稅法」等全面提高其勞動成本、壓縮企業獲利,大舉消滅勞動密集度高,而附加價值低的加工出口產業。此舉不僅將重蹈過去新加坡政府強行提高勞動成本促使經濟癱瘓、台灣因緣際會驅逐加工出口業迷失發展方向的覆轍,而且由於其用力太猛,必將蒙受慘重損失。

對這三項無比可怖的打擊,在正常情況下,執政者都會戒慎恐懼、嚴陣以待;可是我們的馬政府,事前大而化之,對此三者完全不加正視,只是在談笑間隨便敷衍,甚至根本不知其中利害,遑論防備有度。衝擊既來、哀鴻遍野,既不知如何療傷止痛、安撫人心,更不知啟動緊急手段;而且主管官員張皇失措、引喻失據、紕漏百出,反而令人心更加慌亂。

因此,馬政府之民意支持每下愈況、一瀉千里,其來有自,正是咎由自取、自誤誤人。耐不住各方一致怨懟輕藐,改組內閣之聲此起彼落,馬政府組閣之初,不是號稱博士如雲、老手回朝?

因為馬總統犯了幾個不可原諒的大錯:跟許多失敗領導者一樣,自以為馬上得天下,即可馬上治天下,輕率地聽信少數親信,隨其好惡用人,只論親疏、不問才具,在更多場合只看外表顯赫的學歷與響亮的名聲,乃至性別比率、省籍比率,完全不論其真材實學、管理能力、實戰經驗;因而所組成要面對60年來最艱險局面的大軍,竟然是個銀樣蠟槍頭的雜牌部隊。【經濟日報2008/11/12摘要】

先學做「人」 再學做「台灣人」

朱敬一啟迪1

一九九六年行政院教改會的某次會議,邀請一位台大教授前去演講。演講後某位意識形態僵硬的教改委員,想逼其表態,問到:「X教授,你所描述的教改目標與願景,是要把我們的孩子教成台灣人還是中國人?」當時,在場委員一陣錯愕,卻也不知要如何回應。但是這位教授答道:「報告委員,教育的目的是要教我們的孩子如何做「人」;學會做人之後,他自己就會選擇要做台灣人或中國人」。

教育本來就該有這種高度與格局。教育,本來就該是在政治之「上」的、是超越統獨的、是協助人民理解藍綠、批判藍綠、督促藍綠、選擇藍綠的。正因為如此,教育是要幫助孩子們孕育完整圓融的思考,成就其公民視野,以便其將來在政治場域中做自己的選擇,做自己的主人。

如果,在教育的過程中加進了灌輸、強制、甚至洗腦,那就根本違反了教育的啟蒙與解放(liberate)意義。這樣的教育,只是使子女成為父母或老師一系思考的繼承者,而非其自己生命的開創者。簡單地說,就公民的意義而言,教育就是要教孩子們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這些,都是在教我們如何做「人」。

許多人因為自己主張統或主張獨,就容不得別人有不同的主張,是完全缺乏民主素養的表現。所謂「容不得」,是指使用暴力、封鎖動線等等。國家定位的統獨也好、市場取向的左右也好、區域競爭的南北也好,都是政策議題、選擇議題。面對社會不同的政策取向,每一位公民都該發揮其教育的素養,先學會做人、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在言詞辯論與利害分析上說服對方、如何服從議事規則、如何在議會內從事抗爭

就算一方有程序瑕疵,使得他方要以示威抗議的方式做議會外抗爭,那也要符合非暴力的最低規範如果因為別人的想法與我不同,我就可以對他恣意暴力相向,那我就是不了解民主、不了解「公民」的意義,需要再教育。

有些政策涉及台灣的主權與尊嚴,而國格尊嚴是基本人權,不容任何妥協。沒錯,某一些基本人權應該是憲法保障的核心,不是政策或路線議題。但即使爭取的是基本權利,羅斯(J.Rawls)對於公平不服從運動,也堅持要符合非暴力、窮盡體制內一切手段等條件

事實上,我完全不同意任何一種「因為如此,所以我可以使用暴力」的論點。為什麼大規模集會遊行要有勤前教育?為什麼要配置糾察隊?這都是為防範暴力而要做的努力。「暴力非我所能控制」的說辭,是不負責任的、無賴的、該受唾棄的。

國家走向終究是一個選擇議題,不能夠無限上綱為尊嚴議題。正因為如此,許多人當年才會主張廢除刑法第一百條不當的言論限制,要求容許各種統獨的主張。發表意見的機會,是權利,但見解的內容方向,則是選擇,由不得任何人上綱為不容侵犯的權利位階。

如果任何人真有任何不當政策,其他人還有千百種體制內的杯葛手段,而我從沒有看過使用暴力的人做「窮盡體制內手段」的努力。更何況,從架葉金川、堵歐鴻鍊、到圍張銘清、陳雲林,每一件都不是嗆聲而已,而是強制阻攔,根本不符合公民運動的基本要件。不要再講什麼條件暴力論了。先學會做「動口不動手」的人,才有資格做正港的台灣人。【朱敬一 中國時報2008.11.12 摘要】

 

 

李鈞震:

1、先學會「終身學習、五育均衡」才有資格做正港的台灣人

2、沒有學習能力的人,根本開不了口,也沒有能力辯論,也很容易被詐騙,更容易情緒失控而犯法;知識不足,欲望就會亂飆,罪惡就會產生。

3、孫中山,也主張用暴力推翻滿清,華盛頓也主張用暴力推翻英國,林肯也主張,用暴力打敗南軍。暴力,不一定完全不好,沒知識,就絕對不好

4、暴力,加上沒知識,才是最恐怖的。警察侵入唱片行,就是明證。

5、在蔣經國時代,非暴力的抗爭,絕對是愚蠢的,一定坐牢或槍斃;江南、陳文成博士因為「動口不動手」,所以被特務謀殺;沒有千百種體制內的杯葛手段,只有順從、送紅包,才可以解決問題。

6、在民主、法治的時代,沒知識的人,絕對仍然會被權貴欺負、詐騙,人權絕對會被踐踏。沒知識,是萬惡之源

7、廢除刑法一百條的運動,在當時,絕對不是體制內的運動,當時是李登輝主政,國會是國民黨占多數,國民黨絕對不可能修法;人民必須街頭抗爭。如果當年是馬英九主政,也絕對還是會發生流血衝突。

8、先學會做人、學習如何尊重他人、如何在言詞辯論與利害分析上說服對方、如何服從議事規則、如何在議會內從事抗爭。先多讀書,沒知識,就沒辦法在這時代做人

9、教育,就是要教孩子們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但是,馬政府對教育的投資,太少、太少,他們根本不重視教育,所以抗爭才會不斷發生。陳雲林來之前,馬政府根本不尊重他人、理解社會、包容異見、欣賞多元。

10、社會要減少衝突,一定要懂社會學,一定要懂平衡社會各族群的力量;國民黨一黨獨大,又不懂謙卑,又沒知識程度,就是未來社會不斷衝突,更甚阿扁主政8年的主因。

11、如果,國、高中的國文老師,都有能力把《論語》翻譯成清楚的白話文,又能自己完全做到其中內容,他就有資格教,那麼百姓的知識程度就會大幅提升,就懂得做人。但是,絕大多數的中研院院士,都做不到《論語》的內容,何況國文老師?

12、《論語》的核心重點是:終身學習。如果做得到終身學習的人,在這個時代,一定要會學經濟學、社會學、量子力學,一定要會一樣樂器,一定要精通一樣球類運動,一定有帶領群眾運動的經驗。

13、這個時代,每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要重承諾。參加遊行,自己的言行與責任,結果,要自己負責,絕對不能推卸給別人,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14、政治人物,政見跳票,就該知恥下台,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是誰發誓說過:完全執政、完全負責!?要重承諾!不守信用的人,就是沒品德,就是不懂做人的道理。馬英九把遊行的責任,完全推給蔡英文,就該知恥下台,這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朱敬一,敢否認?

15、學者,沒有立志當大師,就是不懂做人的基本道理

16、任何國家,都會教他的人民要認同他的土地,認同他的國家,美國、英國、日本、瑞士、中國都不會例外,台灣為什麼要例外?那一個國家的國民不需要確認自己是屬於哪個國家的國民?朱敬一,你能不能確認你是哪個國家的國民?

17、抗爭,一定要有紀律?美國所有的示威遊行活動,都經過軍事化訓練?如果真是如此,那民進黨下一次抗爭之前,一定要先經過軍事化的訓練再出門抗爭,對嗎?

18、發表意見的機會,是權利,但見解的內容方向,則是選擇。牛頓發表萬有引力,人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台灣的科學家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孔子強調終身學習、守信用,政客有權力選擇不接受嗎?在真理面前,你只有資格選擇逃避,你無法選擇不接受。

19、現代社會,憲法精神是強調權力均衡,所以,對弱勢的族群,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對於權貴或學者,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學者講的話會影響很多人,所以,說話一定要謹慎、小心、有學術基礎,學者隨便亂講話,會誤導社會大眾,灌輸錯誤的思想觀念,所以,沒有言論自由。

20、朱敬一,學術地位很高,也是一種權貴,當然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絕對不可以隨便亂講話,絕對不可以講沒有知識性的話,這就是知識份子的責任。一個大學者,應該要對全體的百姓立志:一定要拿一個諾貝爾獎,這就是做人的基本道理。誰敢否認!除非你發誓:做人不要有志氣。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5941

 

金色水岸變惡臭污水池!

〔李穎 北縣 自由11.12.2008摘要〕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編列1000萬發包施工的金色水岸,沿線舢舨河道,將土石回填與岸邊等高,卻因家庭污水卡在河道污泥淤積,發出惡臭,引起民眾反彈,縣長周錫瑋要求水利局1個月內擬妥解決方案,水利局長李戎威則是被罵得啞口無言。

縣政府研考會主任秘書洪清木表示,淡水老街中正路後方的金色水岸,在河道和河岸間堆放砂石興建200公尺長的堤防,由於河道泥沙淤積,工程一再回填,幾乎與岸邊一樣高,造成4條原本排入淡水河的家庭污水管線,髒水無法排流,天氣晴朗時,老遠就能聞到惡臭,對於台北縣重要觀光景點之一的金色水岸,無疑是一大傷害。

縣長周錫瑋昨天上午在縣政會議指責水利局「沒有效率」,民眾到淡水,一出捷運站就聞到臭味撲鼻,只會罵縣政府沒有做事,質疑水利局為何不能先行施作污水截流?要求水利局1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法。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愛吃麵條、水餃的民眾要注意!台北縣衛生局日前抽檢市售以麵粉為主要原料的烏龍麵、拉麵,陽春麵等麵溼製品,結果80件中就有25件不合格,占31.2%,都是違法添加防腐劑苯甲酸。

中國黑心山楂片

【蘋果11.12.2008摘要】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北方,喜愛帶回的伴手禮山楂片,驚傳黑心貨充斥。新疆烏魯木齊市一家生產山楂片的工廠日前遭揭發,內部環境髒亂不堪,蚊蟲滿天飛,更離譜的是,業者在發霉變質的山楂原料內,添加大量石膏粉,只為增加山楂片的重量和硬度。工人自爆:「連我們都不敢吃」,民眾痛罵:「沒良心」。

新疆媒體「亞心網」報導,這起駭人的黑心食品事件由該廠離職員工梁軍揭發。梁軍說,自從毒奶事件後,製作黑心食品讓他良心不安,「如果小孩子吃了摻石膏的山楂片,對身體損害不小。」於是挺身揭發。

走進這處位於郊區的工廠,幾口骯髒污穢的大鍋子,正在爐火上熬煮從新疆阿克蘇地區收購而來的山楂果實。這些山楂不清洗也不分類,直接丟進鍋裡熬煮,其中不乏已發霉變質的山楂。鍋子裡還漂著蟲子、枯葉等雜物,黑紅色的汁液泛著泡沫,散發酸臭味,令人作嘔

熬爛的山楂被撈起後,隨即放入機器內打成果醬,不斷攪拌。此時工人突搬出一包25公斤裝的食用石膏粉倒進去,業者透露,由於山楂食品按公斤賣,加石膏是為了增加重量、強化硬度,「如此才能節省原料」,賺取暴利。

放涼成形的山楂,則由工人徒手包裝。大批做好的山楂片和山楂酪,成堆放在地上,也沒有任何覆蓋物,任由蒼蠅、蟲子叮咬,工人邊包裝邊揮手驅趕蚊蟲。一名男工人透露:「太髒了,我們都不吃這個東西。」甚至有工人為趕工,上完廁所也不洗手,直接開始包裝

梁軍指出,這家工廠每天山楂片的產量為500700公斤,每月平均利潤達26萬元台幣,生意很不錯。而這些黑心山楂片主要銷往烏魯木齊市的小雜貨店,部分銷往南疆地區。專家表示,石膏攝取過量恐導致砷中毒,嚴重恐致死。

江陳會四協議/王金平力主修法 不能便宜行事

三言兩語1267

〔黃維助、林毅璋 自由11.12.2008摘要〕據了解,在前天五人小組會議中,王金平特別向與會者上了一次「法律課」,學法出身的馬英九,開始還拿出六法全書,打算為行政部門立場辯護,但在王逐一就兩岸條例相關條文說明後,馬也漸了解協議涉及的適法性問題。

這次兩會簽署的海、空運協議,同意兩岸的航空公司、船舶可從事兩岸間的客貨運輸業務,據了解,王金平說明,兩岸條例第廿九條規定大陸船舶、航空器,非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但依協議內容,等於允許大陸船舶、航空器可直接進入港口與機場,光這部分就要修正現行條文,以符合協議的規範內容。

據指出,王也提及,商港法第廿五條規定船舶入港懸掛旗幟事宜,依海運協議內容,為避免牴觸法令,應修正商港法,或在兩岸條例中增訂排除適用商港法條款,不能只以行政命令排除法律適用規定。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希望四項協議都能經立院嚴加審查,他會在院會提案將「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備查案改交委員會「審查」。

【鄒景雯 自由11.12.2008摘要】二次江陳會所簽署的四項協議,已列本週五立院院會報告事項,在相關協議監督立法尚未完備之際,為示充分尊重民意,並建構朝野討論重要公共政策平台,四項協議應全數交各委員會「審議」,而非逕交「決議」與「備查」;同時,四項協議若經此獲各政黨共識,將有助於化解社會疑慮,反之若出現嚴重爭議、無法弭平歧見,則應交付公民投票決定,以防止行政權獨斷而行。

江陳四項協議經國共密會、兩會簽署後,相關內容引起社會不同評價,最無政治性的「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亦被消基會指為「安全進口、流向管理、檢驗、通報和賠償」五項機制盡付闕如,因而評為「簽署著好看,實際幫助有限」,政府談判水平公開受到專業挑戰。

立院程委會建議院會將「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交付審查、「海峽兩岸郵政協議」與「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送交備查,不僅意圖便宜行事,且與民間預期落差太大,應當四項全數攤在陽光下,讓公民詳細檢視。

除協議內容應送立法院「審議」,違反法律部分應提修法草案完成修法工作,同時在兩岸直接通航前,還應經立法院決議,相關法律程序全部完備後,行政部門才得實施;在審議與決議過程中,若順利取得各主要政黨共識,殆無疑義,否則,以國會當前的席次,並未真實反映選民結構,為求政治安定,不宜逕以表決解決紛爭。

若在國會經過朝野理性協商溝通,仍無法取得交集,基於相關決議皆屬國家重大政策,應依公投法,在公投案公告成立一個月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投,訴諸人民決定。唯有如此,才不會為體制外蓄積能量,耗費更大的社會成本。倘若馬劉政府僅思送立法院決議、備查,或一個月內未決議視同通過,不讓多元聲音呈現,則惡性循環的後果將可以想見。

 

李鈞震:

1.      馬英九非常崇拜蔣經國、蔣介石,誰敢否認?所以,國民黨必須要體認,國民黨對百姓的教育,有些部分影響力非常的大,例如,共匪是萬惡之首。

2.      要打破對共匪的恐懼、迷思,必須要到美國哈佛留學才有可能改變,所以,沒有去過哈佛的人,都會非常地痛恨共匪。這就是江陳會之前,馬英九政府都沒有考量進去的。

3.      為什麼不考量?主因很簡單,知識程度不足。

4.      要打破「共匪是萬惡之首」這種意識型態,還有一個方法,就是當大官或是大老闆,為了個人的私利,人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

5.      但是,絕大部分的百姓都沒有權力,也沒有錢,加上被財經官員欺騙,導致在股市套牢,心情絕對不爽,這也是江陳會風波會鬧大的主因。

6.      江陳會所達成的四項協議,對所有的軍公教而言,有任何好處嗎?對所有的中低收入戶而言,有任何經濟上的改善嗎?對所有的學生而言,有辦法增加知識能力嗎?對所有做小生意的人而言,可以增加收入嗎?顯然,對百分之九十的百姓,都沒有任何影響力。

7.      對台灣重大的爭議性問題,最好都經過公民投票,否則社會衝突一定不會停止,因為,誰都知道國民黨在立法院一黨獨大,根本不具任何反映民意的能力,如果馬英九不喜歡公投,那麼,很快地野玫瑰、野茉莉、野櫻花、野杜鵑都會跑出來。

 

質疑羈押陳前總統的妥適性

阿扁官司啟迪7

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羈押之要件為:1.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 2. 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換句話說,既要有串供等事實,還要有非羈押顯難進行追訴等前提。

嫌犯,在三審定讞前,都應被無罪推定,而羈押則是一種實質的懲罰行為,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名譽都造成嚴重傷害,因此必須是不得已而採取的最後手段,司法檢調辦案的習慣,是否嚴格遵守這樣的人權法治精神,令人憂心。

有人基於報復,也有人基於義憤,希望檢察官及法官像包青天一樣,速辦速審,「趕快將壞蛋捉起來」,縱使使用包青天式的威嚇,也在所不惜。部分司檢人員在實務上仍經常採用舊式的「以押逼供」、「先押再查」手法,這明顯違反保障人權、科學辦案的時代潮流,法治社會當然高度疑忌,要求檢方及法官嚴謹從事。

扁案是世紀大案,挑動藍綠敏感神經,社會各界本應以戒慎恐懼心情面對,但到目前為止,各方的表現都令人失望。部分媒體捕風捉影、胡亂炒作,名嘴隨意爆料,指揮辦案,連特偵組都經常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傷害當事人名譽,許多聲押個案的必要性,更啟人疑竇,使得原本就不單純的司法案件,添加了許多不必要的色素及雜質。

人民記憶猶新,許多舊國民黨時代的貪官污吏,及涉嫌五鬼搬運的紅頂商人並未被追究,甚至於證據確鑿或判刑確定,仍逍遙海外,如伍澤元、王又曾;人民也記憶猶新,國務機要費案及特別費案本質上接近,所涉及的瑕疵也大同小異,陳水扁及馬英九被媒體對待,及司法處理卻大大不同,涉及特別費案的各級官員高達萬人,也並未被訴究,這是哪門子的正義

我們更看到對王定宇,六天內無厘頭地起訴求刑一年兩個月,對於蘇治芬案卻未傳先押,這些氛圍共同形塑了綠軍的質疑:這是司法辦案,還是政治追殺?

台灣是法治國家,不管你同情或厭惡陳前總統,都必須堅持法律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我們期望檢方認真辦案,用心勾稽、鞏固證據,以紮實的起訴書作為對被告及各界的答覆,法官則公平審判,如能將貪官污吏繩之以法,則民主法治將向前邁出一大步,國家幸甚。

反之,如在過程中,用法任事不公,破壞人民對法律的信任與感情,使社會付出更大的成本,那就是法治的罪人了。 【李文忠 蘋果11.12.2008摘要】

李鈞震:

1.      所有人的行為,都是受自己的「思想」所影響,所有人說話的內容,都受他的「人生觀」所影響。為什麼有些人會濫用羈押權?為什麼有些人明明發誓過「完全執政要完全負責」,一旦發生事情,又把責任全部推給別人?

2.      思想、人生觀的形成,是長久的「習慣」所造成。習慣的養成,又是父母、長官、老師所培養而成。蔣經國對馬英九的習慣養成,有沒有很大的影響力?

3.      現在的檢察官、法官,他們的「習慣」,是不是三十年前專門在迫害人權的法官、檢察官所培養出來的?

4.      一個人要改變習慣,非常地困難,除非他願意把自己與師長過去人生種種的罪惡都公諸於世,否則,絕對不可能有人可以改變習慣。誰敢否認!

5.      各大電視新聞媒體,為什麼會習慣用編號來羞辱一個人?因為那些主管,過去都接受過獨裁者的軍事教育,他們以號碼來踐踏人性的尊嚴,習慣了,幾乎不可能改過來。

6.      絕大部分的新聞工作者,都是大學新聞科系畢業,絕大部分的新聞學教授,都是政大畢業,政治大學的新聞教授幾乎都受到曾虛白與馬星野的影響,而他們就是蔣介石的特務,由特務來訓練新聞從業人員,養成習慣,所以,台灣的媒體工作者,都很像特務

7.      曾虛白的特務技術,從哪邊學來的?明朝的東廠太監。這一套技術從明朝傳到清朝,從皇宮傳到戴笠,從戴笠傳到曾虛白,誰敢否認?

8.      新聞記者,如果接受嚴格的法律訓練,他所報導的內容,就會充滿法律知識,而不會充滿爆料;如果他們接受法蘭克福學派的訓練,他們的報導內容就會充滿對執政者、權貴與自己的批判,絕對不會攻擊平民百姓,但是,現在他們都喜歡對百姓、學生抹黑。台灣的媒體主管,意識型態充滿了東廠太監文化。誰敢否認?

9.      百姓的知識,如果沒有超過太監,就會相信媒體所說的,就不會有獨立思考能力。如果馬英九勝選,是靠媒體與文宣詐騙成功,那同時也反映一點,台灣有過半的百姓,知識水準不如太監。

10.  所有的百姓,都應該立志:好學不倦、終身學習、五育均衡。李文忠,一定有立志要當一代大學者,對嗎?

浮濫聲押 法界斥檢察暴力

阿扁官司啟迪6

檢方近來偵辦國務機要費、洗錢案和綠營縣市首長貪瀆案,引發不少爭議,特別是國務機要費案和縣市長貪瀆案中,對於被告收押的做法,不少法界和學界人士質疑為「押人取供」和「違法羈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認為,檢方未審先判,歷史上只有納粹德國這樣做。

在刑事訴訟法理論來說,檢方聲請羈押目的,無非就是要保全證據,但如偵辦行動已有一段時間,相關蒐證和約談動作又進行多次,這時還有無聲押必要?黃瑞明和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許惠峰都持反對立場,黃瑞明甚至直言,檢方動不動就聲押被告,已經形成「檢察暴力」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權益及申訴委員會」主委蘇友辰,進一步指出,如案件的證據和供詞充足,顯示起訴時機成熟,應該已達起訴的狀態,檢方就應馬上提起公訴,把案子交給法院審判,若檢方動不動就聲押被告,法院再幫忙背書,事後雖可聲請冤獄賠償,但當事人遭侵害的人權,到底應算是檢察官還是法官的責任?

至於目前最具爭議的是雲林縣長蘇治芬的羈押案,檢方連傳喚都沒有,就逕行拘提,許惠峰認為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雖規定犯罪嫌疑重大可直接拘提,但實務上很少有法官或檢察官這樣做,檢方的動作讓人民有秋後算帳的感覺,檢方行使拘提和聲押等強制處分權是否過度,值得檢討。

上述法界和學界人士看法,並不是空穴來風,在訴訟實例上曾有過政府官員涉及貪瀆,官員和廠商皆未被聲押和收押的案例;如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技士許健偉,數年前在垃圾掩埋案涉嫌洩漏評審名單給廠商,遭檢方起訴,但官商皆未收押,許惠峰認為,反觀綠營人士涉案,檢方卻非押不可,有濫權羈押嫌疑

相較於上述市府環保弊案,黃瑞明直言檢方近來的偵辦動作,已違反基本人權,似乎要做給執政黨看,具有譁眾取寵、觀察政治風向傾向,更不可思議的是,檢方連行政權都不懂得尊重,未開庭就直接到雲林縣長官邸拘提縣長,讓人想起納粹時代,檢察官和法官配合希特勒反猶太政策,消除反側的大逮捕動作。〔項程鎮 自由11.12.2008

李彬基 自由11.12.2008摘要】十一月六日凌晨兩點多,男子張永昌從護衛人員的空隙之間竄出,對陳雲林車隊潑了一杯毒奶,以表達中國毒害台灣人的憤怒。從新聞畫面中,我們並未看到他有對執行勤務的護衛或安全人員,有推擠或動手的鏡頭,但是他現在被以「妨害公務」的罪嫌移送法辦。

還記得幾年前,卸任的李登輝前總統於參加活動時被潑紅墨水,李前總統並未提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也沒有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歹徒移送法辦。還記得幾個月前,同樣是卸任總統陳水扁,於法院出庭時被蘇安生重踹屁股成傷,當時陳前總統保留法律追訴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同樣也沒有以「害公務的」名義,將蘇移送法辦;後來因為蘇安生又對許世楷動手,陳前總統才驚覺不能姑息養奸,因此對他提出了傷害的告訴。

直接對卸任總統人身傷害的,都不算妨害公務了,為何沒有傷到任何人、只是回敬了一杯毒奶的人,卻要被以「妨害公務」的名義移送法辦?台灣的司法真的淪落到如此?也難怪當初許水德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作者為台北市萬華區和平里里長)

 

【自由11.12.2008摘要】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司法成為政治奴僕,充當當權者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馬政府上台以來,社會上對政治干預司法疑慮愈來愈深,質疑檢方選擇性辦案、雙重標準,彷彿背後有一隻龐大的無形政治黑手操控。拘提、偵訊、收押等權,以及警方驅離示威群眾等,本就是「統治暴力」的一部分,因此,當統治暴力發動時,必須合法、遵守程序正義、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就會侵害人權。

貪瀆,當然該辦,但特偵組辦扁案,被質疑一手稱辦案偵查不公開、一手放消息打擊當事人、一手押人取供再咬人,程序正義何在?又如雲檢辦蘇治芬案,對一個縣長三更半夜未傳即拘、再上手銬收押,蘇縣長並無逃亡之虞,程序正義何在?

公權力踐踏人權現象,其實已在蔓延,警方為護陳雲林,馬政府驅使暴警粗暴對待嗆陳的人民,就是統治暴力的一環,劉柏煙老先生昨天自焚抗議,生命垂危,他用生命控訴馬政府不公不義,這是血淚交織的最沉痛呼喊。

李鈞震:

1.      會自焚的人,絕對是平常不愛讀書的人。自焚,對那些殘暴不仁的獨裁者而言,一點用都沒有,他們絕對不會良心不安,不如,留一點力氣多讀書,改善自己與社會的品德。

2.      我們面對社會的不正義、執政者的顢頇無能,最重要就是要學會用智慧與能力把他們給鬥垮,所以,維持身體健康、增加知識能力、結合同志,是最重要的三件事。

3.      執政者會顢頇無能,最重要的主因就是他們「無知」,但是他們又擁有龐大的公權力當做武器;所以,只要智慧遠遠勝過他們,就可以用智慧讓他們倒台,光用力氣去拼,一定會被他們修理得很慘又沒效果。

4.      在還沒有摸清楚獨裁者,到底殘忍到什麼樣的地步的時候,千萬不要隨便抗爭。在蔣經國時代,非暴力抗爭的人都會坐牢或被謀殺,所以,沒弄清楚之前,非暴力抗爭是相當愚蠢、沒用的方式。

5.      抗爭,絕對不可以排除暴力的方式,孫中山、李世民、周武王、華盛頓、林肯都支持用「暴力」來抗爭。但是,沒知識,加上用暴力,會導致更愚蠢的結果。無論用什麼方式抗爭,先決條件就是要先充實自己的知識,確定自己的知識程度遠遠超過執政者,才可以行動。

6.      馬英九當獨裁者蔣經國的秘書,有沒有經手所有的政治迫害案件?有沒有翻譯美國人權團體對蔣經國的不滿?那為什麼馬英九非常地懷念那段日子?為什麼他那麼崇拜蔣經國?馬英九的內心世界不是很明顯嗎?

7.      劉兆玄,顯然也是非常崇拜蔣經國的,媒體採訪劉兆玄應該問他,能不能保證軍警特務不會對學生開槍?到目前為止,馬英九與劉兆玄都沒有用生命保證,不會對學生開槍、動粗、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