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政府應盡力保護言論自由

野草莓啟迪41

郭崇倫 中國時報2008.11.24 摘要

由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會邀請,正在台灣訪問德沃金教授(Ronald Dworkin)是當代法哲學的泰斗,他即將在廿四日下午兩點在台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廿五日於嘉義中正大學發表民主與人權相關演講。

德沃金教授雖然是相當於人文學科諾貝爾獎的挪威Holberg獎得主,但他不是躲在象牙塔中的學究,他用清晰的論理、生動的分析,積極參與美國憲政的所有辯論。在這次美國總統選舉前,德沃金教授曾在《紐約書評雜誌》上為文,「最高法院的角色很特殊,權力既窄又深,可以宣布律令違憲,在人權等問題上,可以制衡行政權」。

布希政府在反恐戰爭中非法竊聽、非法監禁,在目前最高法院裡,就有五位大法官反對這樣做,做出判決要更改,「最高法院職責就在,保護個人對抗濫用的權力,無論現在的政府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現在總統當選人歐巴馬是最了解這個問題重要的人,不僅是因為他是《哈佛法律評論》的主編,還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過憲法

德沃金教授不怕辯論的另一例,是在丹麥所謂汙蔑先知漫畫事件發生後,他在英國衛報為文主張,政府應該盡量保護言論自由,「不應該因為宗教敏感或個人感受,而禁止再度刊行漫畫」,當然有可能因此而引發暴亂或極端情況出現,但政府應該盡一切可能來維護防止。

他的態度很清楚,甚至把漫畫與伊朗否認大屠殺的言論自由相提並論,在歐美社會要這樣講,是要冒很大風險的,他甚至自嘲是極端。但在另一件宗教有關的爭議,女子不得帶頭巾問題上,他就較為保留,「這牽涉到兩個互相衝突的自由原則:人們公開表達其信念,與國家應該是非宗教的」,他比較贊成法國官方的態度,即凡是國家支持成立的學校就應該有這些限制,但離開學校就可以戴上。

事實上,每個國家情況不同,在土耳其則與民主化的過程糾纏不清,宗教政黨支持頭巾議題,認定這是民主化議題,而在英國,則是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回教人口,所以以「尊重多元文化」容忍不同服飾,甚至在討論將回教律法納入普通法中。

但德沃金指出這應有一個界線,不能認定少數團體內就是一致的,事實上,也有回教少女也許不願意接受回教律法,只要她們生活在英國,英國政府就欠她們伸展公權力的一個公道機會。

近來越來越多法律訴訟,在當地國敗訴後,往往直接到美國提起告訴,這是不是意味美國裁決效力將跨越邊境?德沃金認為這個現象反映了跨國的經濟活動越來越多,未來這些爭訟會開始增加,「但是我希望也看到相反的情形」。

他指出,過去布希政府非常不願接受國際法的約束,但這是個錯誤,有鑑於美國的政經優勢不可能再維持,美國不再是給判決的,美國僅是國際規範系統的一分子,美國勢必要接受國際法的約束,而國際法的規範發展出標準、開始復興,是件好事。

國際法有時也會介入國內政治,就像智利皮諾契特在英國治病時,遭西班牙法官通緝,雖然按照國內政治協議,他是免於追訴的,德沃金認為雖然這干預了國內政治過程,「但會讓獨裁者犯下罪行前思考再三,他要體認自己未來即使經由政治談判也不可能獲得免罪」,這是有幫助的,但無論如何這將促使國際戰犯法庭發展更加完全,尤其過去美國拒絕加入使得法庭無效的局面,也即將獲得改變。

您最缺的國際觀 人權

野草莓啟迪40

劉順明

總部在法國巴黎的國際人權聯盟(FIDH,成立於一九二二年,是全球最早的國際非政府人權組織,聯盟成員來自一百多個國家),十一月二十日發表給台灣政府的一封公開信"Deep concern regarding the detention and attacks against citizens protesting peacefully during the visit of Chinese envoy Mr. CHEN Yunlin"(參見http://www.fidh.org/spip.php?article6006),信中對馬政府假國安之名行侵犯人權之實頗多批評("FIDH believes that such arrests and violence are grave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under the pretext of national security.")

此外,我也收到朋友從美國轉寄過來的email,是美國「自由之家」剛剛發布的新聞稿,內容是呼籲馬政府成立獨立機構,調查陳雲林來台時,因警民嚴重衝突,所造成的侵害人權事件

(參見http://www.freedomhouse.org/template.cfm?page=70&release=725)。

更早,新聞週刊(Newsweek)也在十一月中旬,由北京局負責人劉美遠(Melinda Liu)針對馬政府一連串快速逮捕卸任總統、前朝官員所引起台灣社會對司法獨立的質疑,以及陳雲林事件公權力執法過當,作了深入分析

http://blog.newsweek.com/blogs/chinacalling/archive/2008/11/12/fallout-from-chen-shui-bian-s-dramatic-arrest.aspx)。

劉美遠文章指出,因為馬政府大量逮捕前朝官員,史無前例地讓二十位(目前已經增加至二十四位)關心台灣司法人權的國外學者聯名發表公開信

"Political arrests and detentions in Taiwan"

(http://www.taiwandc.org/Statement%20arrests%20Nov%202008.htm),表達嚴重關切,並質疑台灣司法獨立性。而中國特使陳雲林來訪期間,因警察強勢執法,導致大規模流血衝突,也是台灣民主化以來罕見。

從「自由之家」、國際人權聯盟相繼對台灣人權的關心,以及國外學者聯名公開信質疑台灣司法,和劉美遠的文章,不正是在對台灣逐漸流失的民主成果,提出嚴重警訊嗎?

中國惡劣的人權問題,是國際版面的常客,曾幾何時,台灣的人權水準似乎也有漸漸跟中國看齊的趨勢,成了知名人權組織關心的對象。孰令致之?完全執政且掌有絕對權力的馬政府難辭其咎。

過去中國國民黨長期執政時,總是灌輸台灣人一個觀念:經濟好,最重要。讓台灣人對於自己的基本人權與政治權利一知半解。所幸,在許多勇於衝撞體制的民主前輩的犧牲下,才換來今天的民主成果。然而,似曾相識的威權場景,似乎又悄悄地回來了。

以馬政府這半年相關施政作為,包括兩岸簽訂協議規避民意監督、漠視人民大規模遊行以及罔顧人權的跡象顯示,馬先生似乎正朝著「專制」道路邁進。至於「開明」與否,則依其慈悲心自由裁量了!(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

 

法國人權組織 譴責台灣侵犯人權

野草莓啟迪39

〔陳宣瑜 自由11.24.2008摘要〕繼日前美國「自由之家」向馬政府提出嚴正呼籲後,法國的國際人權聯盟組織(FIDH),也公開致函馬英九與劉兆玄,在信件中譴責台灣政府,「這些以國家安全為藉口的拘捕和暴力事件,已經嚴重地侵犯了人權」。

同時,FIDH呼籲台灣政府修正集會遊行法,特別是要廢除「強制許可制」,改採「自願報備制」以及有關特別禁制區的條文,因為後者給予有關當局過多的裁量權來限制人民的集會與言論自由權。原文刊載於:

http://www.fidh.org/spip.php?article6006

諷刺台灣人權已死,野草莓學運日前在自由廣場搭起「人權靈堂」,組成「人權治喪委員會」,廣發訃聞邀總統馬英九、閣揆劉兆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等人參加人權公祭,但僅蔡英文到場「拈香」致意,她接受學生提問,並與學生及民眾一同躺在自由廣場上,在地上寫下「野草莓要堅持勇敢」的字句。

蔡英文表示,民進黨也是街頭、黨外起家,執政以後千頭萬緒有很多很多政務、變化中事務花很多時間去處理,尤其是人權和集遊法方面沒有盡力促成修法或廢掉集遊法,感到非常抱歉。

昨天上午的公祭現場還有綠黨、司改會、台教會、台權會、青年樂生聯盟等NGO團體到場致哀,表示因為陳雲林的到來,淨空管制的道路上,人權舉步難行;隨著國旗、抗議標語、旗幟被撤除、沒收,二十年前辛苦建立的「自由」因此崩毀。司改會執秘楊宗澧表示,瞿海源等十位學界代表與民間NGO團體週一上午將前往監察院陳情檢舉,針對警政及國安單位於陳雲林來台期間違法濫權行為,要求監察院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

到了下午,行動藝術家Lily Wei帶領群眾躺在自由廣場上,描繪彼此的身體輪廓,表達粗暴的政府在民眾心中留下的創傷,其中還有阿嬤帶著五歲孫子一起聲援。此外,同學為展現「long stay」的決心,用竹片製作的高塔,昨天也立起來,高掛「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總統壞壞,院長不乖」布條,清楚表達訴求。

〔郭芳綺/高雄 自由11.24.2008摘要〕高雄野草莓學運靜坐邁入第三週,昨天靜坐學生舉行一場「翻滾馬囧」活動,以行動劇嘲諷馬英九對陳雲林逢迎拍馬,學生強調靜坐會持續,也要馬總統思想翻滾一下,改變思維,善意回應陳抗民眾,否則就是「囧」。

中山大學社會所所長王宏仁則說,民主國家本來就不需要集遊法,他支持學生繼續往前走,讓台灣變成更民主的社會。高雄市長陳菊昨也抽空趕赴現場,在一旁默默關心,她表示,對學生堅持理想很感動,她也交代市府和警局要尊重學生,保護他們的安全,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相信學生都會有所成長和收穫。高雄野草莓昨天剛好屆滿兩週,已累積兩百片連署版、連署人數逾一萬五千人。

 

〔廖淑玲、林國賢 自由11.24.2008摘要 雲林報導〕歷經被拘提、羈押、絕食抗議、拒保、起訴、當庭釋放的雲林縣長蘇治芬,廿三日從虎尾若瑟醫院出院,她感謝大家支持,她說,將會全力參選下屆縣長,並將在虎尾成立「人權救援小組」,為司法受難者略盡心力,不讓類似司法事件再發生

 

江廷振

陳雲林先生來台期間,為了維護國賓的安全,擴大維安規格,卻發生許多警方執法過當的爭議事件,警方公然違法濫權,是這次野草莓學生們站出來抗爭的主要原因。這些事件,包括警察行使路檢、盤查、搜索、扣押、逮捕等國家權力時,並未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要件,也未符合大法官釋字五三五號解釋意旨;針對抗議民眾,警方也濫用集會遊行法的命令解散權,使得人民的言論自由當下被任意剝奪

而這也是野草莓跳出來訴求修法的主要理由之一;此外還有一些根本「師出無名」的國家權力,例如恐嚇西藏人不能出來抗議,否則關一輩子等語,更是明顯的侵害人權。

民間輿論支持政府一方最主要的理由是,由於上次張銘清事件發生了一些「失序狀況」,成為「國際醜聞」,因此為達目的,擴大維安規格,侵犯人權也在所不惜(甚至有人連人權的概念與範圍在哪也不太清楚)。但我們不禁要問,人權難道容許例外?

人權,當然不容許例外!民主、自由、人權的最高性,是二百多年前法國大革命以及美國獨立時期就已經確定下來的事情,但是為何今天我們的群眾竟容許我們的公僕,做出種種違反民主自由憲政秩序的行為?

有人也許會說這是一種「緊急狀態」,所以不得已只好「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這種說法,目前法制上也有緊急命令可以為其背書,我們因此質疑總統先生為什麼不選擇循九二一大地震模式發布緊急命令,而執意選擇一種公然破壞憲政秩序且迫害人權的方法,而達成維護國賓安全的目的?(一顆野草莓、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薛宇盛

週六晚上和朋友參加完人權守夜活動(很感動!有不少同學願意自發參加、連署、發聲,野草莓不僅和平且相當理性),在步出自由廣場後,卻發現機車鑰匙不見了!

我們站在國家圖書館旁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後來發現機車龍頭夾了張紙條,一位賴先生留書說,因我們鑰匙沒拔,他看到有人鬼鬼祟祟想要發動車子,所以喝止他,並收起鑰匙代為保管。我和同學打了紙條上的手機號碼,與這位來自屏東北上謀職的賴先生聯繫,取回鑰匙,返回住處。謝謝賴先生,也祝福他能順利找到工作!(東海大學政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