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7日 星期日

企業匯27億給扁

三言兩語908


陳水扁把2000萬元美金匯往海外,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有工商界重量級人士告訴他,二次金改時,某企業家透過海外帳戶匯給扁2728億元台幣,因此2千萬元美金(約63千萬元台幣)只是冰山一角。但施不願透露是哪位企業家,僅強調該企業家還在台灣。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則將助扁海外洗錢案的矛頭指向台新金控集團及其董座吳東亮。邱表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趙玉柱、趙建銘、趙建勳、邱義仁、黃志芳等扁家人、親信都在台新有秘密帳戶或信用卡,吳東亮跟扁存在緊密關係,「歸納起來,誰幫扁把錢弄出去(海外)的,就呼之欲出了。」


邱毅還爆料,二次金改應是陳水扁貪污的黑錢來源,其中最值得懷疑的就是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案。他說,台新並不是用自有資金,而是經財政部協調兆豐金控的中國國際商銀貸款台新,才買下總資產高達1.7兆元台幣、比台新還大的彰銀,「由此可見吳東亮會用多少錢收買陳水扁,這中間一定有對價關係。」針對邱毅的指控,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特助李並光說:「台新願意接受檢調單位的所有調查。」【蘋果8.17.2008摘要】
 


李鈞震:


1、民主法治時代,任何人犯罪,都要調查清楚,還給社會正義,但是,還沒「三審定讞」,權貴就亂放話,就是沒有法律常識,給社會大眾錯誤的法治教育。


2、邱毅,貴為立法委員,權力比卸任總統還大,又是電視名嘴,具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與陳水扁相比較,現在是超級大權貴,自己必須受社會監督,應該與檢察官密切配合,而不是整天做秀,濫用媒體資源。


3、施明德,沒有法治觀念,非常明顯,有證據,不需要爆料,直接告訴檢察官就好,不必做秀。況且,施明德,一生對台灣沒有重大的貢獻,長時間坐牢,沒有正當職業與工作,卻住豪宅、子女讀貴族學校,是標準的奇怪權貴,背後也有不為人知的醜聞。


4、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那是保障弱勢百姓的基本人權。


5、權貴的言論,不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中,因為,權貴對社會有強大的影響力,必須做為社會言行的模範,所以言行必須低調,說話要有憑有據、合乎法制精神、講求信用負責。隨便放不負責任的話,就是最壞的社會示範。


6、媒體主管,不懂權貴應該有的社會責任,又隨便刊登他們不負責任的放話只是顯示,媒體主管的確沒有學問,沒有現代法治國家公民的基本常識


7、 陳水扁卸任了,對社會的影響力已經過了,犯罪,就不是政治新聞,而是社會新聞或法律新聞,媒體的焦點,現在應該放在檢察官的能力與操守,而不是施明德、邱毅、陳水扁等人的身上。


8、 在國民黨集權統治時代,爆料者都怕被特務暗殺,所以必須要講得很隱晦,不透露企業家的真實姓名;現在是民主時代,馬英九會派人暗殺施明德或那個企業家嗎?施明德為什麼沒有「膽子」公開抖出那個企業家的姓名?顯然施明德自己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誰敢否認!


9、 台新金控最大的不道德,可能不是送錢給陳水扁花用,而是會洩漏客戶的帳號給名嘴施明德這種人爆料,那一家金控是沒有社會信用度的公司,這個就是陳樹跟李紀珠應該要負責的事情。


10、  陳樹跟李紀珠為什麼沒有調查銀行會洩漏客戶資料的事,難不成他們兩個收了很多好處?這就是監察院王聖人的業務又來了,王聖人實在不應該周休二日,一天工作也不可少於16個小時,不然你就比阿扁還爛。


11、  沒有人不知道,企業家的捐款是藍綠都送,其中一個一定包括邱毅、馬英九,誰敢否認!邱毅沒有辦法爆自己國民黨的料,實在不配稱為爆料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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