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王建煊對《聖經》發誓

三言兩語625


監察院長被提名人王建煊,當年一篇「監委個個是混蛋」的投書,昨在立法院引起波瀾,王建煊表示,不記得當年是否寫過這篇投書,但當時確有此主張,他強調未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過「當時的監委是混蛋的確實特別多。」王建煊說,當時他在政府機關服務,有些監委因私人利益,以另案找官員麻煩,好官員堅持不給糖就被彈劾,社會還以為監委打老虎,所以當時他對監院很不滿。


王建煊說,若有機會到監院服務,「將來要打的人,絕對是國民黨的人多」,因現在是國民黨執政。彰顯監察權就要做到大公無私、六親不認和不傷無辜三原則。綠委爆料王在中國成立浙江省愛心教育基金會,王坦承是基金會創辦人,但只當副理事長,王並慎重面向綠委手指《聖經》,舉右手宣誓自己絕無中國身分證。王強調,他絕對比綠委更愛台灣。【黃敬平、吳家翔、陳明旺 蘋果7.2.2008摘要】
 


李鈞震:


1、 王聖人指著《聖經》宣示。應該宣誓:《摩西十誡》,個人是否全部做得到?


2、 立委應該問王聖人,公務員、黨政權貴如果違反《十誡》,是否應該彈劾?


3、 立委應該問王聖人,馬英九、劉兆玄、黃晴曉是否符合《十誡》的標準?


參考資料:


http://tw.myblog.yahoo.com/jw!GVovYu6XEQUAIKTNVMwgnORt/article?mid=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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