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7日 星期日

法律的外衣

殺戮戰場68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與檢方互槓的情勢,愈來愈嚴重。這一次,老曹登廣告訴諸社會時,竟逕以「黑道砸店」形容新竹檢方又大規模搜索聯電之舉;竹檢則聲稱要「研究」老曹的言論內容是否涉及刑責,恫嚇的意味明顯。


老曹所提「法律的外衣,黑道的行徑」的指責,對檢方的顏面確實有傷。老曹雖自稱「小民」,但畢竟是知名大企業家,發言有其影響力,檢方不堪受此抨擊而意圖反撲,不難理解。老曹並非不知「民不與官鬥」的道理,竟仍沉不住氣,恐不免要承受其後果。


但法務部急著跳出來挺竹檢,揚言應「核辦」曹興誠是否涉及侮辱官署罪,卻令人悚然。姑不論由前起訴和艦案而遭敗訴的同一檢察官,再以另案搜索聯電,是否涉及報復;至少,動輒聲稱要對人民的批評加以「核辦」,實已嚴重斲喪言論自由。


大家記憶猶新,承辦台開案檢察官許永欽疑似吃案,引致社會譁然,但法務部公然挺許,認為他「並無違失」;承辦SOGO禮券案的曾益盛以非公務員為藉口,而包庇吳淑珍,如今因扁家洗錢東窗事發而重提此案,法務部竟視若無睹。然而,連馬英九都忍無可忍,而對辦案不公的檢察官侯寬仁提出控告,法務部竟還認為檢方都「碰不得」嗎?


葉盛茂吃案,顯示調查局果有毒瘤;許永欽等人在「檢察一體」護罩下我行我素,反映檢方內部問題重重。檢調糗事頻頻曝光,令人對「法律的外衣」難具信心。對老曹這樣的企業家都如此嚴峻,更遑論對真正的「小民」,但對檢調自身則如此寬縱,這就是「法律的外衣」? 【聯合報2008/09/06摘要】
 


李鈞震:


1、 葉盛茂是否吃案?還要經過司法程序「三審定讞」才知道,聯合報不可以這麼沒有法律常識,就進行媒體公審,教壞社會大眾。


2、 許永欽等人「檢察一體」護罩下,是否我行我素?這要經過法務部自己,與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出爐,才會知道個大概。聯合報不可以這麼沒有法律常識,就進行媒體公審,教壞社會大眾。


3、 檢察官侯寬仁,是否辦案不公?這要經過法務部自己,與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出爐,才會知道個大概。聯合報不可以這麼沒有法律常識,就進行媒體公審,教壞社會大眾。


4、 曹興誠,是不是比王又增更惡劣?還要經過司法程序「三審定讞」才知道,聯合報不可以這麼沒有法律常識,就進行媒體公審檢察官、曹興誠,教壞社會大眾。


5、 檢察官系統內與民間企業,敗類當然很多,跟新聞媒體主管敗類一樣多。但是,誰是敗類?檢察官是不是敗類,要經過監察院調查;企業敗類,要經過司法三審定讞;新聞媒體敗類,要經過擔任媒體工作的記者與百姓監督,憑他們的「公開文字」,進行「文本分析」,來判斷他們是有知識,還是胡扯!


6、 監督新聞媒體,屬於有知識的百姓的專利。台灣各大學的新聞系教授,是絕對不可能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做監督媒體的工作,絕對不可能。不信?問台大李校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