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931
蘋果社論8.20.2008摘要
歷屆立委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多年來頑強對抗社會要求陽光法案和廉政署的呼聲,連各國都有的「財產來源不明罪」都堅不提案,以致現在讓阿扁可以逍遙法外,最壞也不過罰款了事。所以,歷屆立委也是阿扁的共犯結構。
立委蔡同榮昨表示,將提案修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增列不明財產來源罪,若無法交代財產來源,將推定為犯罪所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財產不明部分一併沒收。現行法律規定,若故意隱匿財產,僅罰20萬到400萬元,對貪官黑金,簡直是牙縫裡的肉屑。
由於世界各國貪腐嚴重,聯合國在2003年通過《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至今已獲140國簽署,內容明列「資產非法增加」條款,要求各締約國採取立法手段,將公職人員資產非法增加,而本人無法以合法收入做出合理解釋者,訂為犯罪行為。可見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被看成罪行,已是舉世的共識。只有台灣多年來一直避而不談,無非是立委和兩黨刻意攔阻,以免擋了自己的財路。其用心之卑鄙下流,由此可見。
1970年代前,香港政府貪腐盛行,由於貪技高明,不留證據,法律上完全無法可施。成立廉政署後,立法訂定《財產來源不明法》,對貪官的不明財產無須證據,只要無法交代來源,一律判刑,從此香港才弊絕風清。
立委的私心,放縱了扁及其家人的貪婪,也鼓勵了其他所有的貪官和貪腐的立委及議員。現在阿扁東窗事發,立委還有臉裝模作樣大罵阿扁,真不要臉;就像還沒被抓到的雞,大義凜然罵被抓到的雞不要臉一樣啊!立委們要表態反扁,就乖乖通過陽光法案並增列財產來源不明罪,否則兩面三刀,陽奉陰違,人格遠比不上做雞的。
李鈞震:
1、如果通過了「財產來源不明罪」,那以後誰要當立法院長?誰要當法務部長?沒有油水可撈,為什麼要辛苦的選立委、選縣市長、幾破頭當政務官、當國營事業主管?
2、如果通過了「財產來源不明罪」,那連勝文就不會選任何公職人員,但是可以選國民黨的黨主席,因為六千億的黨產,沒有人會查。
3、如果通過了「財產來源不明罪」,說實在的,當總統實在沒意思,難道馬總統沒有海外秘帳?新台灣人基金會沒有洗錢?
4、如果通過了「財產來源不明罪」,趙少康的財產就危險了,甚至許多媒體的老闆都危險了,余建新的財產危險了,邱復生也完蛋了。
5、如果通過了「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民黨許多政要都完蛋,王金平、吳伯雄、郝龍斌、朱立倫會喜歡這個法案嗎?蔣方智怡、王志剛、連戰會喜歡這個法案嗎?國民黨立委都是由高層派系所組成,如果國民黨喜歡通過這個法案,520之前就通過了,那就是總統就職的大禮,但顯然馬英九也不喜歡那個法案通過。
6、所以,立法院是不可能通過什麼陽光法案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如果會通過,馬總統上任前就可以通過,民調就不會這麼差了,陳水扁就可能要坐牢了。
7、如果因為陳水扁而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陳水扁豈不成為造就台灣吏治清廉的大功臣?
8、基於以上幾點簡單的邏輯,就可以證明蘋果報主管,人生歷練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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