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憑證據、而非憑爆料辦案

三言兩語932


陳水扁海外秘帳走到這個階段,「雷聲大」,但不知是否「雨點小」。用通俗的話說,在政治與道德上,阿扁或許是真的垮了;但在司法與金錢上,恐怕還有得耗。講再白一點,如果弄到最後是司法纏訟數年,錢則是大部分追不回來,那不會是個符合正義的結局吧!


此刻,全民口徑一致唾棄阿扁,他在青史上所留的也確定是臭名了。但最後,如果司法證據只能辦「小罪」,以致扁家人依舊住華宅,坐擁大批財富珠寶,花著「選舉結餘款」與「陳家錢」,則此刻的全民聲討豈不罔然?


所以,不論是特偵組、調查局還是監察院,在接下來的日子裡,請拿些實質的成績出來吧!不論當初是葉盛茂還是陳聰明在吃公文,不管昔日檢察官與調查局之間究竟存在什麼矛盾,現在都該像個團隊,全力合作辦案。總不能老是跟著邱毅的爆料來辦案吧?特別是現在民氣可用,加上王清峰的形象受人信任,到這步田地,國人所期待的,就等司法單位把事情查清楚,在證據確鑿之下,讓扁家伏首認罪。


不諱言,此刻的「雷聲大」還是多由爆料而來。行政和司法單位當然必須遵守「依法辦理」原則,如果受制於流言,或仍期待「道德勸說」,恐怕力不從心。像劉揆鼓勵企業出面作證,還說「自首不追殺」,恐怕是空話一場。一來企業一定擔心自首等於「自殺」,就算近日受流言掃到的台新金,也馬上登廣告澄清;再者,政府有種種行政和司法機制在握,該檢調去查的就該查,該金管會去管的就該管!


如今民間討論沸沸揚揚的內容,多是「跟著名嘴和政論節目起舞」,中間不時夾雜著「陳幸妤說…」、「媒體說…」等聳動或真假莫辨的新聞事件。如此這般,豈是一個法治國家辦大案的正常景象?所以,與其追著邱毅的爆料跑,或是痴痴坐等企業主出面「自首」,不如循著跨國洗錢犯罪的專業偵辦。讓扁家所有帳戶無所遁形,才是國人所期待見到的結果!【聯合晚報2008/08/20摘要】
 


李鈞震:


1、犯罪者,當然要他伏法。但是也應該經過司法程序,經過「三審定讞」,才能勉強論斷是非。過去也有許多冤獄發生,未來,也沒有法官敢保證不會有冤獄。


2、陳水扁的案件,是司法檢調獨立,以昭公信的好機會,弄得清楚,讓所有百姓都心服口服吧!


3、檢調也不要忘記調查馬英九、李登輝與連戰,免得有人以小人之心說:檢調分藍綠,只清算綠色,包庇藍色。


4、邱毅、洪秀柱、壹週刊的爆料內容,是國民黨提供的嗎?如果是,這有一點政治鬥爭的味道吧?為什麼不直接給檢察官,直接調查就好,幹嘛要用爆料的手段?


5、邱毅、洪秀柱、壹週刊的爆料內容,如果不是國民黨提供的,那難道是陳水扁自己找人爆出來的?目的是什麼?為了制定「財產來源不明罪」?這樣犧牲自己,那可就太偉大了!


6、如果,如果資金來源沒有問題,如果陳水扁只是找個理財專員,在海外投資,那這個手法,不是所有台商的手法?郭台銘、高清愿、許文龍、張榮發、曹興誠、連戰不都是資金留在國外,找人理財?


7、國民黨過去8年一直吵要開放,讓台灣的資金可以自由流到國外。陳水扁是不是率先配合國民黨?還是不分藍綠,只要拿錢到國外,找理財專員理財,都算是人渣?


8、我們現在台灣的總統到底是不是馬英九?為什麼他從友邦訪問回來,都沒有媒體採訪他,也沒有記者會,2100也不討論他的成就,各大報的頭條新聞與社論都不討論馬英九的外交成就。難道陳水扁掌控媒體的能力超過馬英九?難道我們馬英九這麼惹人厭?


9、台灣的法務部與監察院,彷彿受到陳水扁的催眠,整天圍著陳水扁打轉,他們的心裡在乎的都是陳水扁,他們做夢想的都是陳水扁,好像陳水扁還在當總統,還是他們的主子,陳水扁還繼續執政。其實,台灣的經濟好壞真的已經跟陳水扁沒關係了,經濟會不會馬上好,真的已經跟陳水扁沒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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