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奧運得牌選手的照顧 極為欠缺

  (中央社 葉素萍)8.11.2008摘要  


民進黨立委薛凌今天指出,台灣對奧運得牌選手的照顧極為欠缺,就算發放國光獎金,對選手後續生活幾乎都任由他們自生自滅;她提出「前進2008北京奧運一路發」的連署提案,希望政府對於2008年北京奧運得牌的台灣選手給予「一面獎牌、六大保證、八項福利」。


行政院祕書長薛香川日前赴奧運女子舉重銅牌得主陳葦綾家,代表行政院贈「為國爭光」獎牌;陳媽媽吳曉霖當場含蓄地提出選手在比賽結束後的就業問題,希望政府能幫陳葦綾安排工作。


身兼台灣棒球聯盟理事長的薛凌,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許多體育界人士反應,台灣對體育重大貢獻人士配套照顧極為欠缺,鄰近國家的南韓對於傑出表現的奧運選手,除了免除兵役,政府還安排工作,甚至提供房屋住所,讓他們無後顧之憂。


薛凌說,台灣選手進入中國的土地比賽,絕對不能讓人看扁,一定要拿出台灣人的運動精神與實力,讓包括中國億萬民眾在內的國際村民刮目相看,因此,政府務必要先對台灣的選手開出足以讓他們感受國家照顧的配套措施,並成為既定政策。


她建議,如果選手拿到獎牌,政府應給予「工作、獎金、終身照顧、住屋、免役、優惠」等六大保證,及包括:加碼「國光獎金」重賞、免除兵役、擁有榮譽國民身份獲得政府終身照顧、優先進入公家單位服務、享有比照眷改戶優惠配給國宅、特享「國光低利或無息貸款」、水電半價優待、享有終生俸等八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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