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鈞震2007.09.12
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十一日質疑,國民黨總統提名人馬英九對國旗態度反覆,馬英九競選總部發言人羅智強揚言對段宜康提告。段宜康十二日還是將砲口對準馬英九,指馬英九六年前,為了不影響亞洲盃女子足球賽的主辦權,要觀眾別帶國旗進場,前後態度不一。
段宜康質疑,國民黨邀請馬英九擔任市長時的官員,來還原當時狀況;不過市府官員跟馬英九是「共犯結構」,由共犯結構證明主謀的清白,是非常可笑的事情。段宜康指出,六年前馬英九曾經公開發言,「希望大家要「看遠一點」,不要因為帶國旗進比賽場合,而被取消主辦足球盃的活動。」
當時體委會曾致函北市府,指依照奧會的精神,觀眾的自發性行為在運動會場上並不受到禁止。但市府仍然表示要配合足球協會,執行請觀眾勿帶國旗的要求,後來體委再度發函市府,指市府不必介入,讓足協自行處理即可。
國民黨團邀請了當時北府副秘書長劉寶貴還原當時情形。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補充說,馬英九不管在書面上或是口頭上,都沒有提到禁止帶國旗的言論。國民黨立委黃志雄也表示,北市府只是「配合執行」。全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劉武雄等人特地召開記者會向全民致歉,並強調事件與馬英九無關。
台北市幾年前辦的好幾場體育活動,到底可不可以帶國旗進場,當時的觀眾都是身歷其境,況且當時有記者、錄影帶、報紙記錄,查一查就知道,查出來就一翻二瞪眼。為什麼劉寶貴、曾永權、黃志雄、劉武雄、羅智強一定要出來跟段宜康「搭嘴鼓」呢? 這樣忙著跑龍套,捧段宜康成為立委選舉超級吸票機,到底有甚麼好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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