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9日 星期二

王聖人的業務又來了

三言兩語918


  (中央社 陳亦偉)8.18.2008摘要


特偵組今天傳訊前總統陳水扁妻舅吳景茂後,發現吳淑珍指示吳景茂匯出境外的款項,有些竟是透過銀樓等地下匯兌管道進行,全案在洗錢事證尚待釐清前,已有觸犯銀行法之虞。


為調查前第一家庭以人頭戶處理資金及陳水扁控管選舉結餘款等案情,特偵組今天傳訊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及兩名荷蘭銀行理財專員、三名銀行行員和中鋼董事長林文淵,除吳景茂外,其餘均為證人,八人訊後均被飭回。


特偵組案件發言人朱朝亮證實,檢方已正式簽分「97特他106號」案,調查前第一家庭是否涉及洗錢,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妻舅吳景茂,以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五人均列為洗錢案嫌疑人,陳水扁夫婦與吳景茂並遭檢方限制出境,陳致中夫婦因仍在境外,檢方也對他們發布境管通報。


吳景茂向檢方坦白在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他就開始使用自己設於新加坡荷蘭銀行等帳戶,為吳淑珍處理資金,如果是從國內匯款至海外,有時透過銀行,但也曾透過銀樓以地下匯兌管道匯錢出境,有時是他親自處理,有時則由妻子陳俊英經手匯款。
 


李鈞震:


1、吳景茂如何向檢方坦白,那是檢察官的事,為什麼媒體會知道?


2、難道媒體有參與問案? 


3、不是偵辦中的案件「偵查不公開」嗎?為什麼檢察官故意犯罪,透露給媒體知道?藐視王聖人嗎?


4、檢察官是要造成未審先判的社會情緒?還是查不出東西,故意隨便亂放話,企圖亂槍打鳥?


5、百姓不會容許任何一個公務員貪贓枉法。但是,百姓未了維護憲法的尊嚴,我們也不容許檢察官違法亂紀,破壞程序正義,隨意侵犯人權


6、偵辦中的案件「偵查不公開」,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在「三審定讞」以前,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應該被視為無罪


7、檢察官違法亂紀,這屬於王聖人的調查業務。


8、中央社的記者,沒水準,是因為上樑不正,黃肇松沒有專業水準,法律白癡。


9、今年的奧運對台灣而言,實在沒有太多新聞好報,馬總統去中南美洲,實在沒什麼東西可以報,太無聊了。好險,還有阿扁的海外秘帳這一則新聞引爆,讓所有新聞記者都生龍活虎起來,大家都在記者室聚在一起,一起討論劇情,一起編劇,最厲害的資深記者,早就把明天跟後天的故事都寫完了,因為他知道,所有年輕記者都會抄他的,所以他可以快樂地抽菸喝紅酒。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