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浮濫聲押 法界斥檢察暴力

阿扁官司啟迪6

檢方近來偵辦國務機要費、洗錢案和綠營縣市首長貪瀆案,引發不少爭議,特別是國務機要費案和縣市長貪瀆案中,對於被告收押的做法,不少法界和學界人士質疑為「押人取供」和「違法羈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認為,檢方未審先判,歷史上只有納粹德國這樣做。

在刑事訴訟法理論來說,檢方聲請羈押目的,無非就是要保全證據,但如偵辦行動已有一段時間,相關蒐證和約談動作又進行多次,這時還有無聲押必要?黃瑞明和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許惠峰都持反對立場,黃瑞明甚至直言,檢方動不動就聲押被告,已經形成「檢察暴力」。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權益及申訴委員會」主委蘇友辰,進一步指出,如案件的證據和供詞充足,顯示起訴時機成熟,應該已達起訴的狀態,檢方就應馬上提起公訴,把案子交給法院審判,若檢方動不動就聲押被告,法院再幫忙背書,事後雖可聲請冤獄賠償,但當事人遭侵害的人權,到底應算是檢察官還是法官的責任?

至於目前最具爭議的是雲林縣長蘇治芬的羈押案,檢方連傳喚都沒有,就逕行拘提,許惠峰認為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雖規定犯罪嫌疑重大可直接拘提,但實務上很少有法官或檢察官這樣做,檢方的動作讓人民有秋後算帳的感覺,檢方行使拘提和聲押等強制處分權是否過度,值得檢討。

上述法界和學界人士看法,並不是空穴來風,在訴訟實例上曾有過政府官員涉及貪瀆,官員和廠商皆未被聲押和收押的案例;如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技士許健偉,數年前在垃圾掩埋案涉嫌洩漏評審名單給廠商,遭檢方起訴,但官商皆未收押,許惠峰認為,反觀綠營人士涉案,檢方卻非押不可,有濫權羈押嫌疑。

相較於上述市府環保弊案,黃瑞明直言檢方近來的偵辦動作,已違反基本人權,似乎要做給執政黨看,具有譁眾取寵、觀察政治風向傾向,更不可思議的是,檢方連行政權都不懂得尊重,未開庭就直接到雲林縣長官邸拘提縣長,讓人想起納粹時代,檢察官和法官配合希特勒反猶太政策,消除反側的大逮捕動作。〔項程鎮 自由11.12.2008〕

【李彬基 自由11.12.2008摘要】十一月六日凌晨兩點多,男子張永昌從護衛人員的空隙之間竄出,對陳雲林車隊潑了一杯毒奶,以表達中國毒害台灣人的憤怒。從新聞畫面中,我們並未看到他有對執行勤務的護衛或安全人員,有推擠或動手的鏡頭,但是他現在被以「妨害公務」的罪嫌移送法辦。

還記得幾年前,卸任的李登輝前總統於參加活動時被潑紅墨水,李前總統並未提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也沒有以「妨害公務」的名義將歹徒移送法辦。還記得幾個月前,同樣是卸任總統陳水扁,於法院出庭時被蘇安生重踹屁股成傷,當時陳前總統保留法律追訴權,警方或是安全單位同樣也沒有以「害公務的」名義,將蘇移送法辦;後來因為蘇安生又對許世楷動手,陳前總統才驚覺不能姑息養奸,因此對他提出了傷害的告訴。

直接對卸任總統人身傷害的,都不算妨害公務了,為何沒有傷到任何人、只是回敬了一杯毒奶的人,卻要被以「妨害公務」的名義移送法辦?台灣的司法真的淪落到如此?也難怪當初許水德會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作者為台北市萬華區和平里里長)

 

【自由11.12.2008摘要】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司法成為政治奴僕,充當當權者遂行政治打壓迫害的工具,進行藍、綠有別的選擇性辦案,那麼,司法非但不是正義的防線,更淪為屠宰正義的劊子手!

馬政府上台以來,社會上對政治干預司法疑慮愈來愈深,質疑檢方選擇性辦案、雙重標準,彷彿背後有一隻龐大的無形政治黑手操控。拘提、偵訊、收押等權,以及警方驅離示威群眾等,本就是「統治暴力」的一部分,因此,當統治暴力發動時,必須合法、遵守程序正義、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就會侵害人權。

貪瀆,當然該辦,但特偵組辦扁案,被質疑一手稱辦案偵查不公開、一手放消息打擊當事人、一手押人取供再咬人,程序正義何在?又如雲檢辦蘇治芬案,對一個縣長三更半夜未傳即拘、再上手銬收押,蘇縣長並無逃亡之虞,程序正義何在?

公權力踐踏人權現象,其實已在蔓延,警方為護陳雲林,馬政府驅使暴警粗暴對待嗆陳的人民,就是統治暴力的一環,劉柏煙老先生昨天自焚抗議,生命垂危,他用生命控訴馬政府不公不義,這是血淚交織的最沉痛呼喊。

李鈞震:

1.      會自焚的人,絕對是平常不愛讀書的人。自焚,對那些殘暴不仁的獨裁者而言,一點用都沒有,他們絕對不會良心不安,不如,留一點力氣多讀書,改善自己與社會的品德。

2.      我們面對社會的不正義、執政者的顢頇無能,最重要就是要學會用智慧與能力把他們給鬥垮,所以,維持身體健康、增加知識能力、結合同志,是最重要的三件事。

3.      執政者會顢頇無能,最重要的主因就是他們「無知」,但是他們又擁有龐大的公權力當做武器;所以,只要智慧遠遠勝過他們,就可以用智慧讓他們倒台,光用力氣去拼,一定會被他們修理得很慘又沒效果。

4.      在還沒有摸清楚獨裁者,到底殘忍到什麼樣的地步的時候,千萬不要隨便抗爭。在蔣經國時代,非暴力抗爭的人都會坐牢或被謀殺,所以,沒弄清楚之前,非暴力抗爭是相當愚蠢、沒用的方式。

5.      抗爭,絕對不可以排除暴力的方式,孫中山、李世民、周武王、華盛頓、林肯都支持用「暴力」來抗爭。但是,沒知識,加上用暴力,會導致更愚蠢的結果。無論用什麼方式抗爭,先決條件就是要先充實自己的知識,確定自己的知識程度遠遠超過執政者,才可以行動。

6.      馬英九當獨裁者蔣經國的秘書,有沒有經手所有的政治迫害案件?有沒有翻譯美國人權團體對蔣經國的不滿?那為什麼馬英九非常地懷念那段日子?為什麼他那麼崇拜蔣經國?馬英九的內心世界不是很明顯嗎?

7.      劉兆玄,顯然也是非常崇拜蔣經國的,媒體採訪劉兆玄應該問他,能不能保證軍警特務不會對學生開槍?到目前為止,馬英九與劉兆玄都沒有用生命保證,不會對學生開槍、動粗、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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