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官司啟迪2
(中央社 王淑芬 高雄11.11.2008摘要)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因國務費及洗錢等案遭特偵組聲押,高雄市長陳菊對此表示,聲押陳水扁是一件高度政治性的案件,如果司法程序不夠完備,恐造成社會對立、不安與動盪。
陳菊說,嘉義縣長陳明文、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收押,給人是政治事件的感覺,如今陳水扁又被聲押,如果沒有完備嚴謹的司法程序,恐會造成社會對立、不安與動盪。
(中央社 蘇龍麒、林長順11.11.2008摘要) 前總統陳水扁,今晚準備赴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庭時,稱遭人毆打,陳水扁向法官表示無法應訊,台北地院向特偵組調閱錄影帶,檢視有無不當對待,聲押庭也暫停,讓陳水扁赴台大醫院檢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晚間在法院門口轉述指出,陳水扁在特偵組準備赴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庭的過程中疑被人毆打,法官允許先暫停聲押庭,讓陳水扁前往台大醫院驗傷。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特偵組初步勘驗影帶的結果,認定沒有不當對待的問題。
(中央社 陳舜協 11.11.2008摘要)前總統陳水扁今晚準備赴台北地方法院聲押庭時,稱遭人毆打,台北地院聲押庭暫停,讓陳水扁赴台大醫院檢查。台大醫院表示,驗傷過程屬司法程序,會將結果呈報法院,並給予陳水扁適當治療,但不會對外說明。
法院在晚間十時五十分左右派車載陳水扁前往台大醫院,在層層警力戒護下接受驗傷。陳水扁抵達台大醫院時,沒有答覆媒體任何提問。陳水扁完成驗傷後,仍會返回台北地方法院,繼續未完成的聲押審理庭。
李鈞震:
1. 過去檢察官在辦案的時候,經常刑求逼供;或恐嚇嫌疑犯;或用羈押疑犯的方法,讓人產生恐懼,而接受檢察官的觀點,糊里糊塗地承認犯罪。
2. 在押解嫌疑犯的過程當中,許多法警會故意裝做不小心而毆打嫌疑犯,因為法警有個人主觀的是非判斷;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媒體界,台灣的電視台的攝影記者,會個人主觀地認定某些人不是好人,在採訪的時候故意用攝影機打人家的頭,其實真的很痛,不信去問柯賜海。
3. 司法在偵辦案件的時候,必須相當地注意程序是否符合正義?也就是說,在偵查與羈押的過程,法警、檢察官有沒有故意而裝作不小心而毆打嫌疑犯?如果有這樣的證據,可以向法官申請驗傷,那麼整個偵查過程,因為程序不正義,將導致案件中途生變,可能無法繼續偵辦下去。百姓要注意,這是基本人權的維護。
4. 阿扁的案子已經偵查很久了,按一般的情況,如果有犯罪證據,就直接起訴,沒有羈押的道理;馬英九因特別費遭起訴,一直到一審開庭,都沒有被羈押;王又曾被起訴前,也沒羈押,人就跑掉了,陳由豪被起訴前,也沒羈押,人也跑掉了。阿扁,已經被限制出境,根本不可能逃跑,周圍的相關人證,也都已經被羈押了,不曉得為什麼有被羈押的條件?
5. 阿扁如果有罪,今天起訴就好了。羈押,應該是檢察官的證據都還沒有蒐集齊全,先押了再慢慢找證據,也許未來二個月內會有樂透。蘇治芬的問題也是類似。
6. 其實,如果檢察官真的發現國務機要費有一筆錢,確實進入扁家的帳戶,就可以起訴了,其他的牽涉的案件,慢慢分案調查就可以了。問題就是,找不到直接證據吧!所以,要發揮想像力,用想像力來辦案,但是,想像力又不如中國時報的記者,只好參考壹週刊來辦案。
7. 對於想像力,記者們是專業,對於追查真相,記者們是業餘;依照過去台灣的司法紀錄,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對於想像力與調查真相,都不太專業,所以,纏訟十幾年的官司案件,太多了。
8. 對於馬劉政府而言,只要把阿扁送進監牢,就算有政績了,六三三全跳票也無所謂了,股市長期四千點也無所謂,這就是為什麼劉兆玄接受媒體專訪時說:再撐二天就結束了。
9. 偵辦當中的案件,如果有發生檢察官或法警,暴力打人的事件,這件事情將會非常轟動,許多法學教授都會把它寫進論文或教科書內,給未來所有的學生參考,而這件事情也將會對台灣民眾有相當大的社會教育作用,所有的百姓都因此而學到正確的法律知識,並且懂得維護自己的人權。
10. 陳水扁自己是法律專業,所以,他如果遭到毆打,他會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他知道要跟法官抗議,要求去醫院體檢,並且會對整個案件產生逆轉的作用;但是,如果是新聞學學者被抓進去,他有這種常識,維護自己的權益嗎?
11. 現在,台灣社會百業蕭條,就業困難,如果阿扁被抓進監牢,受害最大的應該是新聞媒體界,許多靠打扁為生的新聞記者、名嘴,都將找不到工作,他們將會變得不重要,是首先裁員的對象。
12. 不管,阿扁會不會坐牢,都沒有辦法改變台灣失業嚴重的問題。在待業的人,如果經濟還可以,最好去讀書,再學一樣專長,但是千萬別當記者,如果真的沒辦法,經濟有困難,那就去找一樣可以學得一門功夫、技藝的工作,不要考慮薪水,讓自己終身學習、多才多藝。
13. 如果法警真的打人,那這絕對不是第一次,王清峰應該要覺悟,不管阿扁坐不坐牢,法務部都應該通過國際ISO認證,建立良好的行政效率與公平正義的司法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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