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摘要2008/09/12 張忠本】
查陳水扁家族海外洗錢疑案的不法資金,媒體直指二次金改是主要資金來源。主管機關也對幾個金融併購案進行調查,引起金融股價劇跌,被點名的金融機構非常不平。嚴格來說,「二次金改」已過度汙名化。
二次金改的目的,在擴大金控規模,以利國際競爭。目前台灣最大金控公司的資產也只有800億美元,距區域性金融機構2,000億美元的規模標準仍不夠大。「二次金改」分為幾類:一是「官併官」如交銀與中國商銀合併,台銀與中信局等合併;二是「經公開比價程序」:如國泰併世華,富邦併台北市銀,台新投資彰銀;三是「外銀併本土銀行」如渣打併竹企,花旗併華僑等,都無太多爭議。
開發金控經營權之爭,則完全無涉第二次金改,只是開發公股股份大於民股,才有政府勢力介入,2004年雖然辜、陳兩方都曾尋求官邸支持,政府立場並無所謂偏頗。值得檢討的是,台新併彰銀的換股比例,以及中信金併購兆豐金;不過,這兩件交易都在輿論及相關單位急踩煞車後中止。至於金融機構高階人事的任用,或有不適人選,也與二次金改無關。
過去國民黨長期執政,大型企業與政府有一定的溝通管道。八年前政黨輪替,企業界須重新建立新的政商關係,造成官場倫理蕩然無存,希望藉查訴扁家海外洗錢疑案能重建政府的官箴。全民都希望,將陳水扁家族海外巨款來源的正當性查稽清楚,但是媒體及名嘴,也應對資訊來源多一些查證與評估,尤其切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特別是台灣的資本市場信心非常脆弱,任何風吹草動都會造成股民非理性的拋售股票,追查不法也要避免影響金融安定。(作者是前金融機構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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