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783
廖元豪 中國時報2008.07.29 摘要
「宅男」總統在颱風來襲之際,忽然變成了前線指揮官。許多人也在批評,又是這部烏魯木齊憲法惹的事:因為憲法無法分清總統與行政院的職權,才把事情搞成這個樣子。修憲,恐怕是遲早的事了。
憲法明文規定的總統自主權限,其實很少。除了行政院院長以及司法、考試兩院的重要人員外,幾乎所有的權限都是要行政院院長副署、同意或參與才生效。一般人常以為「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跟「三軍統帥權」是最高的權力。其實純從憲法文字來看,也未必如此。總統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但決定了之後如何落實、如何執行,憲法一字未提。
如果總統依據這個條文,決定要「兩岸直航」,但行政院各部會或是立法院不買帳的話,兩岸直航只能徒呼負負。至於指揮軍隊的「三軍統帥權」,其實是否為實權都很難說。英國女王在形式上也是英國「皇家」三軍的老闆,但實際上因為每個命令都要首相簽名才生效,這個「統帥」就變成個儀式而已。我國憲法上的「副署」規定照理講也要適用於軍事命令,只是從兩蔣時代,就一直扭曲成總統乾坤獨斷而已。
我們總統真正的大權,在一九九七年以前,來自威權時期的黨政合一(總統就是一黨獨大的國民黨主席);一九九七年修憲以後,則最重要的權力來源是總統擁有單獨「任免」行政院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也不用行政院副署)的權力。由於在一九九七年後,總統可以單獨任免「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首長,他自然在實質上就成了行政院院長的上司。從這個角度來看,說行政院院長是總統的「執行長」,其實沒有什麼錯。總統原則上尊重行政院團隊,但必要時還是就大方向指揮,這也合理。那為什麼會惹出「宅男」的批評呢?
馬總統在選舉期間,發表密密麻麻的白皮書,這些都不像是一個「第二線」的人要做的事啊。馬總統津津樂道從民眾處得知的許多生活工作瑣事,又對勞工、教育、經濟等政策表示自己的見解。結果大家用高票把他選出來,自然很難接受他動輒退到第二線,說要「尊重行政院權責」。民眾會認為,這是「推卸責任」。甚至行政院各部會也可能認為自己是「挨罵第一線」,但是「功勞第二線」。
總統的確不適合在沒有了解情況之前到處放話,干擾執行團隊。但總統不是「二線」,他必須堅定、清楚,且持續地向國人以及行政院宣示幾件事情:
一、首先,行政部門所有的施政成敗,最後由總統向人民負責。行政院不會是「替死鬼」、「擋土牆」。總統必須讓人民相信:我決定,我負責,我會持續聽人民的聲音,我也會切實履行政見與諾言。這樣才能免於「宅男」、「卸責」的批評。
二、所有的施政必須符合總統決定的方向,因此行政院有義務履行總統的選舉政見或總統當下所做的指令。總統必須明確地讓行政部門知道:憲法賦予總統任免行政院院長的權限,行政院團隊就是總統的執政機器。如此才可能改變部分行政院人員的驕傲與固執。
李鈞震:
1、現代的政治,就是責任政治。憲法的實行,必須要有人可以負起責任。
2、對於憲法,廖元豪,最重要的重點沒說清楚,「總統必須讓人民相信:我決定,我負責」,那怎麼個負責法?
3、如果沒有「切實履行政見與諾言」,如何負責?下一屆總統大選不參選?換行政院長?切腹自殺?陳水扁的錯?
4、「負責」的定義要清楚!
5、 如果馬總統對「負責」的定義是,交給人民投票表決?那等於沒負責。
6、政治人物最重要的品德,就是說話要誠信,政見要兌現;政見如果沒有實現,就是沒有人格、沒有品德,必須公開承認自己的敗德行為。
7、633政見,如果跳票,誰負責?馬英九、劉兆玄、朱雲鵬、尹啟銘、游錫堃,誰要負責?一定要現在就講清楚,講不清楚,就不會有人負責,也不知如何負責。
8、沒有人負責、不知如何負責,就是獨裁政治,就不是行憲,就是沒品德。誰敢否認!
9、633政見,如果跳票,廖元豪要不要負責?廖元豪希望馬總統如何對「633政見」完全負責?要講清楚。 參考資料:http://blog.yam.com/earthk/article/1443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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