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社論6.19.2008摘要】
馬英九總統出席民主基金會活動時指出:以中華民國的發展而言,我們在九十七年前就成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直到六十一年前制訂憲法,開始行憲,六十年前才透過國民大會選出第一任總統,總統的直接民選則是在十二年前。印證歷史與國際條約,馬總統所言之中華民國及憲法,正好足以證明台灣與中華民國沒有關係!
眾所周知,1895年之後台灣是日本的領土,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台灣仍屬於日本的領土,中華民國的領土當然不包括台灣。1945年,日本向盟軍投降,當時盟軍統帥發佈第一號命令,「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軍,全部海陸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此一命令,只是戰勝國一方的軍事佔領性質,並無關主權移交,尤其不是所謂的中華民國光復台灣,否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也應該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而東三省則不屬於中華民國了。再說,在台日軍向奉盟軍統帥命令的蔣介石代表投降時,會場也有盟軍各國代表出席,並懸掛盟軍各國國旗,可見這是一項盟國的共同行為,不是中華民國光復台灣。
實質上,台灣一直到1952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之前,仍然屬於日本的領土。不過,舊金山和約也僅僅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無規定台灣歸屬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以,馬總統所說1946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以及1947年蔣介石當選總統,在在與台灣無關,稍後於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樣與台灣無關。
1952年被日本依國際條約聲明放棄的台灣,由於蔣介石在國共內戰失敗流亡台灣,不久韓戰爆發、冷戰揭幕,國際民主陣營基於防堵共黨勢力的需要,乃不得不默認蔣介石竊佔台灣,台灣因此受到外來政權的長期統治。最後,1996年開始的總統直接民選,終於完成了「台灣主權在民」的壯舉,奠定了本土政權,邁向正名、制憲、入聯等國家正常化新進程。
令人遺憾的是,馬總統就任之後,馬上違背「台灣的前途,必須由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來決定」的承諾,在一中共識的基礎上與中國協商。馬總統選舉期間稱自己選的是主權國家的總統,現在卻願意在中國來人面前自我矮化為先生。台灣淪為中華台北,總統淪為先生,已是出賣主權之舉。馬英九把台灣連結中華民國,最終目的只是要把台灣連結中國,亦即終極統一。擁有台灣主權的兩千三百萬人,一定要看透此一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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