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佛洛伊德 解讀 蘋果報



新聞媒體的責任是維護憲法,捍衛人權,違護人民的人身、自由之安全,依據民法第184條第一項,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二項,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致生損害於他人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第一九五條是就侵害他人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除此之以外的「其他人格法益,而其情節重大者」,針對隨著人民對人格自覺、社會進步及侵害增加,擴大其保護範圍,肖像權即為法律未明定而普遍認其為重要之人格法益者。可見民法有具體保護民眾「人格權」的條文


蘋果報報導,「加藤愛曾被偷拍泡湯裸照,重創演藝事業,原本備受看好的她,淪為跑龍套,最近她終於揮別裸照陰影,在日劇《海猿》中扶正為女主角。 4年前泡溫泉時,被偷拍成錄影帶販賣,她一度精神崩潰,廣告商也不敢上門,近年她一掃陰霾。」一方面偽裝成善人說明加藤愛的受害經過,一方面又把她的溫泉裸照刊登在9.10.2007 的版面上,標準皮條客做風。


總編輯陳裕鑫是不是認為,加藤愛不是台灣人,所以侵犯她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沒關係? 所以大登她的裸照? 但是憲法總則告訴百姓,我們要本著「世界大同」的精神維護人權,陳裕鑫你沒讀過書是不是? 你自己覺得你符不符合柏楊說的「斯文敗類」?


媒體有教育社會大眾的功能,陳總編,你是如何教育你自己的女兒? 用蘋果報? 你是不是整天看A片,不知不覺就把裸照登出來? 這樣子符合傳播學「涵化理論」。還是跟劉孟玲一起分享拷貝加藤愛的影片? 你們有沒有討論出什麼心得? 這也符合傳播學「使用與滿足」理論。蘋果報是不是全部員工都受陳裕鑫的影響,被涵化,整日不看A片、不看裸照就會不滿足? 就吃不下飯?


依據教育學的原理,陳裕鑫,是台大政治系畢業,台大政治系的教授是不是都很喜歡看A片? 所以陳總編深受教授影響而無法自拔;陳總編有沒有拿裸照回去與教授分享?  還是陳總編小時候,父母愛看,從小耳濡目染? 台大李校長精通特異功能,也可以實驗看看,是不是陳總編被壞東西煞到,所以不太正常?  依據佛洛依德心理學原理,陳總編跟蘋果記者都是因為不舉,又很想舉,所以潛意識反射在工作表現上。


但是令人想不透的是台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張錦華,對色情報,不聞不問,不知佛洛依德會如何看台大新聞系學的教授們?


(李鈞震 9.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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