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6
李同穎/美國西雅圖(電腦業)中國時報2008.10.21 摘要
據報載,特偵組在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時,法務部認為上星期搜索三大金控公司時消息走漏,有媒體事先得知出動SNG車大動作連線,附上十九篇剪報要求調查有無檢察官洩密問題。為此特偵組約談平面媒體記者,以及部分電子媒體新聞部門主管,對此個人認為並不妥當,建議法務部和特偵組應重新謹慎考慮。
特偵組現在的首要工作,便是約談各方面證人並且整理洗錢疑案證物帳冊,決定對相關嫌疑犯是否起訴,而非將注意力轉移到其他案件。在這個時候由法務部發公文,要求特偵組對媒體洩密調查,時機並不適合。
再者,倘若真有不肖檢調人員將特偵組搜索三大金控的計畫告知媒體,那表示特偵組內部人員洩密,直接或是透過其他檢調管道通知媒體。由特偵組來調查特偵組人員洩密,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不論是否能夠查出結果,總是讓民眾心中打上一個問號。
法務部立刻暫停要求特偵組調查媒體洩密。如果一定要調查,應該由別的檢察單位處理,而讓特偵組迴避。在特偵組處理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完成起訴書告一段落之前,洩密的調查約談行動也不應以特偵組人員為對象。
李鈞震:
1、解決特偵組洩密的問題,很簡單,只要監察院提供破案獎金2千萬,記者坦承接受特偵組的情資,記者不但無罪,還可以獲得2千萬獎金,那記者就會勇於舉發特偵組的敗類是誰。
2、解決醫院濫開健保的藥,也是一樣,只要藥劑師或護士握有證據,檢舉就有2千萬的獎金,大家一定勇於舉發。
3、NCC委員會,只要提供做假新聞的舉發獎金2千萬,同行記者一握有證據,檢舉就有2千萬的獎金,大家一定勇於舉發。
4、被檢舉的人,公司與當事人負連帶賠償的責任,政府也根本就不用花錢。
5、 在台灣的新聞媒體界,誰比較容易升遷?誰比較容易得長官的青睞?就是那些掌握小道消息,可以寫獨家新聞的人,而不是公司最有知識的人。所謂的掌握小道消息,大部分都是自己瞎編,再來就是送禮搞關係,再來就是接受政黨賄賂,這些東西是誰教他們的,當然是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的教授們,還有歷屆的國民黨文工會主任。
6、最近新聞媒體不斷地傳出裁員的消息,可見得獨家新聞這一招沒有用,因為,會看報紙的人多是高級知識份子,他們的知識程度一般而言都超過媒體主管,所以,放假消息、抹黑,大家看膩了,也不想看,寧可看網路新聞或《海角七號》。那為什麼歐洲報紙發行量越來越好?因為,他們的編採人員知識水準提高,會寫有趣又有知識性的新聞,絕對杜絕小道消息、侵害人權的消息,這就是知識爆炸時代必然趨勢。
7、台灣報紙最大的敗筆就是政治新聞太多,阿扁的新聞已經炒了十幾年了,看膩了,還不如科技新知,不如消費資訊,不如就業輔導資訊,那些媒體主管脫離世界太遠了,根本不知道百姓需要甚麼資訊。百姓其實現在最想看的,不是揭政治人物的瘡疤,百姓想看,揭露名嘴與新聞媒體主管的瘡疤這樣的新聞,或大學傳播學院教授的愚蠢。
8、不要再live扁家洗錢案,也不要再幫馬英九做秀了,SNG車一定要live其他家媒體主管的私生活,那才能滿足社會大眾的偷窺欲,這個題材才新鮮,還有那些電視名嘴,他們現在平常的生活做什麼、吃什麼,有哪些人劈腿,這才有新鮮感,對嗎?因為,新聞媒體要接受百姓的監督,這是新聞學的基本原理,但是百姓一直監督不到,新聞媒體一直沒有辦法滿足百姓的需要。例如,新聞界誰賣最多A片光碟?TVBS私人招待所多豪華?有沒有比東森豪華?妹妹穿得有沒有比較少?
【自由10.21.2008摘要】檢調搜索金控時,人未到,電視轉播車就已等在那裡,其中必然有人洩密,當然應該追查到底,否則洩密者可以通知媒體,自然也可以通知嫌犯,如此一來案子要如何偵辦下去?
問題是偵查行動被洩密,固然事態嚴重,但馬政府偵辦扁案以來,根本就沒有所謂偵查不公開的情事,每次約談傳訊甫結束,內容馬上傳遍媒體,到處繪聲繪影,內幕消息滿天飛。偵查不公開在哪裡?這難道不該追查誰在洩密?
其實,比起藍營名嘴每天在談話性節目上大爆料,猶如指揮辦案,而檢調偵辦的行動與邏輯,有時竟也隨之起舞,如此之下,偵辦行動自然充滿意識形態的偏執,司法的公平正義與超然,如何可得?而偵辦行動愈看愈像追殺,如何令人信服?
馬政府表面上是學者治國,實際上是名嘴當家,既能治國,也可指揮辦案。名嘴指揮辦案,觀眾每天可在電視上見識、領教這些可憎的嘴臉。但名嘴畢竟只是「出一張嘴」,賺點通告費,要他們拿出治國的點子,哪有這種能耐?馬政府信賴名嘴,民眾能信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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