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油電事業建制 應先檢討 再談漲價


 【聯合報2008/07/09摘要】

七月油電雙漲,助長停滯性通膨威脅,普羅百姓生活負擔更形加重。但管能源政策的經濟部、行政院,甚至更上層的馬核心,迄今只祭出對民眾「利誘」的一些獎勵節能措施;這些寄望「消費端」的措施雖然該做也重要,但對緩解能源供應的嚴峻及價格壓力卻是作用有限。

真正能發揮作用的,是在應當大力改革「供應端」,包括電業自由化、油價結構合理化等。政府基於歲入考慮,以法律保障國營能源事業收益,台電及中油的經營不需要面對競爭不需要撙節開支在意成本浪費,只因為赤字可以完全轉嫁給消費者;利潤未達預期,不必檢討經營是否得法或成本是否合理,漲價是最便捷、簡單的方法。

不同品牌的加油站不但價格競爭,還有品質競爭。但在台灣,除了中油,就是台塑,兩家油商控制全台加油槍,台灣幾乎是亞洲唯一沒有外國油商進入、競爭的國家;油價凍漲期間,中油即可獨力應付國內油品市場供應,這豈不顯示平常兩家油商相當比例的煉油設備是閒置狀態?如果台灣的油品市場是自由競爭環境,哪裡會容忍設備大量閒置,消費者又豈會莫名所以地乖乖接受高油價?

電業的壟斷較石油更嚴重,台電囊括發電、輸電、配電、售電的「四合一」所有電力業務的經營形態早已落伍;台灣其實有二十幾家民營電廠,但電業法規定台電須以保證價格收購民營業者的發電,因此台電與民營電廠間不是競爭關係,而是利益共生。但這樣一來,消費端慘遭剝削已屬必然。

台電的「四合一」經營形態,嚴重背離了近年要求效率、安全、杜絕浪費的全球電力自由化趨勢;以美國東部互聯電力系統為例,轄下幾十、上百個民營發電廠經理,必須精確計算幾個月後的發電燃料價格、人事成本、天災頻率甚至勞工怠工等所有變數,詳細核算成本後壓低報價,才能爭取到公用事業聯盟的供電訂單;哪裡像台灣,反正利潤是法定的,沒有人競爭供電生意,電價當然捨專業就政治。

近年因為工業外移,台灣的電力已明顯供過於求,台電一年要花費近千億元執行優惠價格且全數收購汽電共生、風力、再生能源的民營電廠發電,為了依法收購這些佔台灣總發電量超過五分之一的電力,台電竟然得讓自己的發電設備降低利用率,甚至閒置,造成難以估計的硬體投資浪費。豈不是笨蛋?

政府應該做包括供應端油電商的成本合理化努力,不能老把人民當提款機,硬要消費者承擔無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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