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文/自由7.18.2008摘要〕
據法務部最新統計,中國人士近四年來合法來台人數,暴增二點四倍,他們這四年在台犯罪總人數也高達兩萬六千人,法務部的報告強調,「中國人在台犯罪衍生的社會治安問題,值得國人高度關注」。
這份中國人士在台犯罪的專案報告,指出中國人士來台犯罪後,尚在我國監獄服刑者重罪比例高,以處五年至十年者占三成八最多,平均有期徒刑為六年,觸犯罪名分別是擄人勒贖、殺人、強盜等重罪。
中國人士來台呈逐年遞增趨勢,據統計,九十三年的十三萬九千多人、九十四年十七萬兩千多人,直到九十五年暴增為二十四萬三千多人,九十六年更達到三十二萬多人,較九十五年增幅逾三成。但四年來,這些合法入境卻被檢警等查獲犯罪的兩萬六千多人中,有九千八百多人為非法打工,占三成八,逾期居留兩成四,假結婚兩成,賣淫一成八,其餘是假冒親屬來台探親、探病等違反兩岸人民條例相關犯罪等情,基層檢察官形容:「真是查不勝查」。
另一項發現,則是以人蛇集團偷渡、持偽造證件闖關等非法入境的中國人士,四年多來有七千六百三十四人。而這類闖關者,有多少可能另負有政治任務,進而可能影響我國國安的情形,則待進一步了解。報告也指出,中國人士來台前三大犯罪類型,依序是偽造文書罪、偷渡等違反國安法案件及非法打工、假冒探親、探病來台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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