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562
中時社論2008.06.20 摘要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了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約束軍公職教人員數十萬人。在詳讀其規範內容之後,我們不得不說:規範的內容有些確實需要,但也包含若干憑空想像、莫名其妙的約束,反而是打擊傑出公務員的士氣,逼著守法者繞道迴避。不僅如此,整個規範研擬的過程凸顯出視野之侷限與思慮之粗疏。
規範中要求公務人員稿件費用每千個字不得超過兩千元、每小時演講不得超過五千元,那就真是不食人間煙火了。對於楊振寧、余英時這樣的大師來說,實在低得離譜。如果公務員想貪汙,坦白說每個字數元的稿費、每小時數千元的演講是貪不了什麼錢的。就算公務員、教師寫斷了手、說破了嗓子,每個月也賺不到三萬、五萬。砍下這三、五萬,真能夠促進廉能嗎?貪官汙吏是靠這樣的區區三萬元發財的嗎?
擬這個荒誕條文的官員,究竟知不知道目前的演講行情與寫稿行情?就算真的付諸實施,大家難道不能繞路嗎?前台北市副市長吳秀光為軍火商寫了一份報告,是按字算稿費嗎?除了稿費與演講費之外,行政院是不是也要規範計畫費、主持費、與談費、出席費、顧問費,懇詢費、參訪費、調查費、等等其他千百種的名目?
我們從網路上下載其政見原文,卻只看到馬蕭推動廉政的方向與原則,根本沒有看到如此不食人間煙火的白目條文。這些原則方向到了官僚政客手中,就撩撥起他們先意承歡的本能,如果行政院每個部會都像這樣瞎搞,不久之後,中華民國「酷吏列傳」上,一定會出好多位「新秀」。
李鈞震:
1、 扁政府時代,政策是政務官擬的,執行是常任文官與縣市長,審核執行經費是立法院,追究行政效率是立法院,貪汙偵查是檢察官與調查局。
2、 馬政府執政,除了政務官換人以外,其他都是同一批人。扁政府會犯的毛病,馬政府九成也會犯。
3、 扁政府時代,如果有貪腐、蚊子館,除了政策失敗與政務官犯罪,扁政府須負責以外;其餘的立法院、常任文官、縣市長,絕大多數是國民黨籍,也要為8年無政績一起負責,難道行政院的各種預算不是國民黨立委審核、監督、同意、考察?
4、 以蓋蚊子館為例,預算是立法院審查,政策也經過立法院同意,施工過程立法院也有義務監督,執行成效更是立法院要督導。所以如果有蚊子館、貪腐,立院要負一半的責任。
5、 問題出在,全體立法委員,無知無能、沒有學問、沒有專業素養,多半是地痞流氓,其中國民黨又占絕對多數,這就是馬政府可能貪腐的最大的原因。
6、 孔子說: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沒學問的人,幫權貴掏空國家資產,還覺得自己是聖人,怎麼教都教不懂,所以,只有提拔有寫國際學術論文的學者來擔任政務官,他們才知道怎麼替人民把關,分配資源,他們嚴謹的態度與學問,才能使所有公務人員有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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