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學啟迪16
李鈞震 9.5.2007
1、媒體,是人民代言人,他的首要工作就是要保障人民受到「憲法」保護,這也是任何一個媒體工作者面對所有國家發生的各種事件,判斷的第一標準,「誰侵犯了憲法就是與人民對抗」,就應該受到譴責,誰維護憲法就是與百姓站在一起,可以被鼓勵。
2、記者必須具備人文精神,也就是古今中外聖賢的「精神核心」是什麼,這很重要。例如,耶穌最重要的精神是「愛仇敵」。
3、記者必須能從各種藝術作品當中,體會到人生的智慧,寫成格言。
4、藝術、環保、人文都是高度專業,他們的難度與太空物理學差不多,寫作的時候一定要存著學習的心,多請教學者專家。
5、頭條新聞,代表媒體引導讀者與觀眾最該關注的新聞焦點,他也代表媒體的價值觀以及記者自己的人文素養,他的重點應該是「引導社會大眾去思考問題」,而不是要社會大眾聽他講什麼。
6、報導,也會影響社會大眾的「預期心理」,目前台灣的媒體習慣報導「負面新聞」,這會使得百姓對國家、對自己、對公司組織喪失鬥志,最後導致社會充滿不安定、失去國際競爭力,對於心智軟弱的人,容易造成沮喪憂鬱症的問題,特別電視媒體具有「強烈涵化」社會大眾作用。
7、台灣人民無法制定自己的憲法,是國家的不正義,「公民投票」的法令門檻太困難,是侵犯人民基本權益,嚴重違背憲法的精神。這種議題,不但應該放頭版,還應該做長期的各種深度報導,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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