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莓啟迪33
【中廣新聞/黃悅嬌2008.11.19 摘要】行政院將提案修正集會遊行法,由許可制改報備制。但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今天批評,政院的版本仍賦予警方有命令解散權、變更活動權、及畫定禁制區權,是「黑心版本」。
野草莓學運,為爭取集會遊行法修正,展開靜坐抗議,行政院院會也預定於二十七號討論集會遊行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不過,鄭文燦上午抨擊,行政院的版本,仍給予警方相當大的裁量權力,是拿「黑心版本」來搪塞學生。
【中時小社論2008.11.19摘要】記者的天職,是報導事實,絕對不是為政府蒐證。
但「1106圍城」暴力衝突後,警方竟然正式發文給多家媒體,要求提供當天滋事分子的照片或影像。國家機器此舉已侵害新聞自由,警政署應該對此提出說明,並立即停止類似的不當蒐證動作。
警方偵辦「1106圍城」暴力衝突,當天警方出動的超高規格維安、蒐證警力,人數不知超過媒體記者多少倍,哪有道理要求媒體提供當天所拍畫面?警方行文給媒體要求配合,難道是把媒體視為下屬單位?
更重要的是,媒體記者是秉持客觀中立角色,來報導圍城事件,如果媒體配合警方提供照片或影像,今後還有誰會信任媒體的中立角色?而攝影記者一旦被視為警方的「蒐證工具」,今後又有誰來保護攝影記者在群眾抗爭場合中的人身安全?
警方這項動作,實際上是把媒體記者推向與抗爭群眾敵對的危險位置,更是嚴重傷害媒體記者的獨立自主與專業尊嚴。難怪第一線攝影記者會反彈不滿,記協與媒改團體更已對警政署提出強烈抗議。
維護社會秩序,不能因而侵犯媒體的獨立自主。媒體記者不是警方的「抓耙子」,不能因此讓自己曝露於險境,警政署應該立即檢討這項不當作為,避免再度重蹈覆轍。
李鈞震:
1. 行政院為什麼敢提出黑心《集遊法》?
2. 因為他已經塞錢給全國的百姓了,百姓都接受他們的賄賂,不會有人管集會遊行法了?
3. 大學教授會為了3600元出賣台灣人的人權嗎?
4. 各大學的法律系教授,支持人權至上,還是政黨至上?你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出來講一點話,不要當縮頭烏龜。
5. 全國的高中公民老師,有沒有足夠的知識程度分辯《集會遊行法》違憲部分?還是你們覺得,3600元比人權划算?
6. 新聞媒體主管,比較在意人權,還是3600元?顯然,大部分的人都在乎錢,又或者他們根本搞不清楚,什麼叫做憲法?什麼叫做人權?李晶玉跟彭文正搞得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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