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848
李鈞震9.13.2007
《壹週刊》引述國家政策基金會永續發展組副研究員、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胡思聰的說法,指控海洋深層水暗藏毒物。胡思聰指出,深海中很多發螢光的魚類和水母,這類深海生物受驚嚇捕捉或死亡分解時,會釋放毒性很強的螢光物質,一旦人體喝下毒性很強的海洋深層水,可能有致癌危機。這個說法違反以下幾個常識:
第一、奇美小護士都知道,有毒物質要有致癌危險,必須毒物濃度超過一定標準才行。水母的螢光要毒死人需要特別提煉濃縮才行,絕不可能在汪洋大海的稀釋下奏效。會做美食的外省太太都知道,每天中午吃一整盤海蜇皮(水母),連吃一年都不可能得癌症,胡思聰的說法會讓傅培梅女士死不瞑目。
第二、高中生都知道,海洋內是一個由眾多生物組成的大食物鏈,大魚吃中魚,中魚吃小魚,很多魚都爭食水母,吃剩的碎屑不需一秒鐘,就會被更小的細菌分解。在激烈競爭食物的海洋世界,要發生六十萬隻水母完全不被吃到,卻因為憂鬱症的關係,驚嚇而死,還很幸運地在下沉的過程中,沒有任何魚類去吃,可以全屍下沉到海洋深層水,這不是神蹟,這是笑話。
臺灣海洋大學生物研究所教授陳天任指出,台灣西部及東北部外海,在超過兩千公尺的深海中竟撈到廢棄油桶,他說深層水若從這些源頭抽取,確有可能有汙染。從他的說法看起來,他對海洋深層水的了解跟小學生差不多。
「海洋深層水」是專有名詞,並不是泛指深一點的海水,而是專指南北兩極冰山所推擠大深層流,由於其水溫、鹽分濃度與海水差異,這些水源源不斷地自然沉入千餘公尺以下的深海,從而形成了一個在海洋深層緩慢流動的大深層流,這種水流有自己的流速與特性,不會與表層的水互混合,不論台灣海面汙染如何,都與海洋深層流無關,這兩種水各走各的路,不信去問海洋深層水利用協會”(DOWA)和“海洋溫度差發電”(OTEC)等國際組織。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說,海洋深層水乾淨無汙染是一種想當然耳的說法,但實情究竟如何,業者有義務說明清楚。程仁宏顯然平常沒讀書,這不是想當然耳的說法,這是海洋學理論。1958年海洋學家斯通梅爾提出「海洋深層大循環」的理論,該理論認為大西洋南北兩極冰山不斷融化,這些水源源不斷地自然沉入千餘米以下的深海,從而形成了一個在海洋深層緩慢流動的大深層流。
深層流源花1500年的光陰縱斷大西洋,與南極的德雷克海峽的溶冰深層水匯合。然後再以1000~1500餘年的時光沿南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緩慢流向北太平洋。最終在北太平洋( 阿拉斯加南部海域)浮起轉為中層水或表層水。因為海洋大深層流處於“無光層”,水源是南北兩極,直接沉入大海,表海隔絕了來自人類、陸地以及大氣的化學物質的影響和污染,本身也無生成病原菌等細菌的條件,因此具備1.低溫安定性。2.無菌清潔性。
胡思聰說,業者標榜海洋深層水含有多種微量礦物質,但生產過程中經精細過濾(逆滲透離子交換),礦物質也會被濾掉。海洋深層水以漫長的時光流動於“無光層”的海洋深層,無光合作用發生,因此可以保留90餘種無機鹽以及礦物質 (包括微量元素 ),為了汲取這些珍貴的無機鹽及礦物質,業者拚命找發生深層水的自然湧升現象的地方來降低成本。
自然湧升,指在水深上千米以下緩緩流動的海水,一部分因與大陸架的擠壓、或碰到海中山脈(島嶼)而產生的湧升流。夏威夷群島因為有海中山脈,才有辦法從675公尺的地方取得。要說投資者花這麼多功夫取得海洋深層水後,直接用濾水器把珍貴的物質過濾掉,這是白癡才會做的事吧!
《壹週刊》社長兼總編輯裴偉,一面引用沒常識的學者胡思聰、程仁宏、陳天任意見批評海洋深層水,另一方面卻又在週刊內盲目地推銷SHU UEMURA植村秀海洋深層保濕化妝水,顯然,壹週刊的編輯部與廣告業務部知識水準嚴重衝突,但裴偉有智慧地讓他們和解共生,卻故意陷害無知學者,讓他們的無知曝光,一世英明毀於一旦;同時引誘東森、年代、TVBS亂報,編輯台沒知識的秘密也意外曝光,壹週刊裴偉可謂手段非常高明,大有魔教任我行風範。
版主:
96.9.13李先生在台聯網站貼此文,96.9.17經本人反映後,台聯網站已刪除。建議版主對於飲用水水質要多關切,而非用嘲諷的言語為你不瞭解的事情起鬨!政府及深層水業者忽略了很多該把關的事項,應該要從保障消費者健康的觀點設想!
讀書會是在傳播善知識,分享正確的觀點!偶然發現這是97.7.27才貼的,所以上來瞭解一下!建議你對水質處理與管理問題以及毒性物質的致MCT多找書籍閱讀瞭解!謝謝!
by 胡思聰
徐弘毅8.7.2008:
1.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任何一個百姓都可以質疑權貴是否侵害人權,侵害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百姓擁有絕對的言論自由。
2. 胡思聰的社會地位、金錢、光環與平民相比,屬於權貴,教授權貴再與媒體權貴相結合,權力太大,理所當然要被百姓監督。
3. 根據哪一本新聞學教科書,人民不可以批判媒體報導的內容?
4. 壹週刊媒體主管,沒有科學常識,報導出錯率極高,無法扮演好人民代言人的角色,因此,百姓當然有絕對的權力批判、質疑,哪一個權貴敢否認!
5.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弱勢百姓的言論自由。權貴沒有言論自由,因為教授權貴已經有研究學術自由,胡思聰可以寫國際學術論文證明,水母會讓人得癌症,或海洋深層水有毒,可以寫602篇,這樣就可以當中央研究院的院長,也可以寫國際級教科書,這樣就可以去哈佛當校長。
6. 消費者保護基金會的律師月入百萬,絕對有能力、有財力可以為受害者提起公訴;你們去年拿著證據去打官司,那麼,全國喝過海洋深層水、用過海洋深層水的消費者,現在都有賠償金可拿;結果,你們放著正事不做,跑去接受八卦媒體訪問,根本只是愛做秀的人。
7. 國家的主人是人民,台聯黨是政黨,政黨是人民的公僕,胡思聰教授是中國國民黨的智庫「國家政策基金會」的副研究員,政黨的智庫也是人民的公僕,僕人對主人講話要有禮貌,也不能隨意地阻礙人民的言論自由。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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