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

媒體 一定要保障人民受到憲法的保護

政大新聞啟迪(9)


                                                                                                              李鈞震 8.24.2007


1、媒體沒有批判國民黨違憲,沒有放頭版,就是陷害媒體工作者成為國民黨不正義的共犯。


2、在這不確定的年代中,有一項是確定的,那就是知識的重要,誰擁有最新的知識,誰就能超越對手,擁有未來。


3、過去,媒體工作成為另一個中國國民黨的文工會,宣傳「台獨思想」是中共的同路人。


4、我們相信,決定我們未來道路和命運,不再是任何政權和這政權所豢養之媒體的權利,而是我們所有人民大眾的權利。


5、鄭南榕1984創辦《自由時代週刊》,該雜誌社的口號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全力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三十九年。


6、槍擊要犯張錫銘有資格選總統、或任何公職嗎? 那比他更大的犯罪集團,為什麼有資格? 國民黨應該要解散、服刑、清算,東歐各國皆如此,他是比竹聯幫更惡萬倍的犯罪集團,而且現在仍持續犯罪中。媒體人應該全部團結起來,討伐國民黨、解散國民黨、清算國民黨才對。


7、媒體,是人民代言人,他的首要工作就是要保障人民受到「憲法」保護,這也是任何一個媒體工作者面對所有國家發生的各種事件,判斷的第一標準,「誰侵犯了憲法就是與人民對抗」,就應該受到譴責。


參考資料: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8477


http://blog.sina.com.tw/earthk/article.php?pbgid=58722&entryid=57757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