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先押再審 不應成常態

阿扁官司啟迪42

〔項程鎮、林慶川 自由11.30.2008摘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昨天代表司改會公開發表聲明指出,最高檢特偵組以陳鎮慧「已據實陳述」為由停止羈押,讓人懷疑是否被告須自證己罪,才能免遭收押,特偵組相關作法已違反緘默權,坐實外界對檢方押人取供的批評

黃瑞明呼籲檢討「重罪羈押制度」,且審前羈押,不該成為檢方辦案常態;黃瑞明是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等團體,於台大國際會議廳召開「刑事人權法案」研討會上,宣讀上述意見。

昨天研討會同時公布民間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參考日本法制,希望修正刑訴法第一八條規定,將現行審前羈押期間最長四個月,縮短成最長只能羈押廿天,並刪除同條文中無限期羈押重罪被告規定。

律師吳孟勳在研討會中,反映實務上檢警阻擾律師協助被告警詢案件,未到場的律師曾文杞則透過錄影帶,指責調查員阻止他閱覽被告筆錄,雙方發生衝突後,曾文杞遭調查員抓傷;前交通部長途電信管理局長蒙志忠,也現身說法指調查員以威脅等不當方式製作筆錄,害他纏訟十五年、羈押103,今年四月才無罪定讞。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顧立雄指出,法律基本道德原則是給每人平等關懷,才是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劉志鵬認為,人權常被偵查不公開和刑事偵查秘密所掩蓋,檢方決定聲押時間往往在凌晨二、三點,當事人和律師非常疲累,常常不能好好為案件辯護,院檢羈押和交保標準不一,應檢討改進。

黃瑞明指出,國民對司法信賴不足,高官巨賈犯罪能否與一般民眾同視,使司法威信蒙上陰影,檢方近來聲押多人,但長期滯留日本的辜仲諒返台後卻不聲押、也未限制出境,雲林縣長蘇治芬未傳喚就拘提並羈押,顯示聲押漫無標準,檢方有明顯瑕疵。

 

 

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台中野草莓轉型聲明

野草莓啟迪45

○○八年十一月六日,野草莓運動在台北初生,運動的主要訴求,在於對政府執法濫權、罔顧民主與人權表達嚴正的抗議。這個訴求獲得學生社群的認同與支持,一週內,台灣各地陸續開展出新的運動空間。十一月九日,野草莓台中場正式成立。

野草莓台中場自集結運作以來,建立起極具地方特色的場域氛圍。相較於他處較為肅殺的氣氛,台中市民與靜坐同學之間,以溫暖平和、相互聆聽的基調,營造出理性、開放的公共論述空間,形構出動人的運動模式。我們透過文學、音樂、公共論壇等活動引路,由人權問題出發,擴展至環境保護、農民權益等議題的思辨與探討。台中野草莓實踐了一種可能性──開放、理性、平和的討論空間,在台灣是可能存在的。

台中野草莓認為,靜坐行動需要轉型,我們必須勇敢邁進另一個新階段。我們以為,與其被動固守在市民廣場,與熟悉的面孔不斷彼此強化信念,以體溫相互取暖,不如積極動起來、走出去,轉入校園,以社團集結、討論會等陣地戰的方式,創造更寬廣的對話空間,開發更宏亮的共鳴。

我們已經體認到,比起市民廣場的溫暖與平和,當我們挺身走進校園與社區時,必然會面對更多的質疑與挑戰。然而,我們不畏懼、不退縮,我們已經準備好了。唯有如此,才能讓運動生命不斷反省、改進、突破、再生,讓運動能量持續繁衍。

我們必須強調,市民廣場靜坐空間的變動,絕不代表野草莓台中場的結束,我們企求運動型態的轉變,以求持續擴展實踐的能量。未來我們將以校園為主要活動空間,也將不定期回到市民廣場,以肥皂箱的「能動」形式,舉辦互動式論壇,維持與台中市民的對話和交流。

──「二○○八野草莓運動」台中場全體靜坐學生

不只是扁的人權

阿扁官司啟迪41

陳水扁當了8年總統,且在府內由呂秀蓮召集了一個人權委員會,他們兩人還都坐過牢,居然從未真正關心獄中人權,今天他們一個被關,一個被起訴,不知道內心有無一絲悔意?

該不該給陳水扁上手銬?我認為不該!不只是陳水扁,任何沒有逃亡、暴力攻擊之虞的嫌犯,都不必上手銬,法律也沒有規定每個人都需上手銬,這不是一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可以搪塞過去的,這是執法人員傲慢心態及便宜行事,反正你落在我手中,就得任我擺布。

我有一個親戚,322日前興沖沖返台要投馬英九,結果一下桃園機場,就被戴上手銬押送法院,因為他妹妹為了爭遺產管理問題告他,他人在美國多年,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人倒是很快放了,最近法院也宣判無罪,只因為一件家務小事被告,未出庭被通緝,下了飛機就被銬起來,引為一輩子奇恥大辱,這種情況有必要上手銬嗎?

陳水扁不吃東西要戒護送醫,因為土城看守所三名醫師都是兼職,年紀最小的也已76歲,看守所關了3000多人,又擠又濕又髒又亂,當然更易傳染生病,今天是因為他們怕陳水扁死在裡面,不得不外送就醫,一般嫌犯病就病了,自生自滅,誰管你啊!蔡辰洲、黃任中不就這樣被搞死了,他們還是有名的人,其他人犯就更可想而知了。

主管官署的答覆很簡單:地方太小人太多,只能容納兩千多人的土城看守所關了三千多人,當然擠!人多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減少人犯,必須關押的才關押,不關不足以懲惡的才關,否則不必關,二是增建看守所、監獄。人犯不是狗,更不可不如狗,一般人家養狗有養得那麼擠嗎?政府不是每天高喊要擴大公共投資嗎?除了道路、橋梁、下水道,有人想到矯治人犯的監所嗎?

犯罪受罰,天經地義,罪有應得,很難引起一般人同情,人犯關押不可舒服,否則有吃有住,大家都來了;但處罰也有比例原則,起碼的人道及健康權總還要有,馬英九做過法務部長,也關心過獄政,想必有一定的瞭解,如今當了總統,如果還不能解決,就沒有人能夠解決了。陳水扁的貪污可惡,但他帶出來的監所人權問題,很諷刺的,可能是他最大的貢獻。【趙少康 蘋果11.28.2008摘要】

李鈞震:

1、「陳水扁的貪污可惡」。但是他到底有沒有貪汙?法院還沒三審定讞,趙少康怎麼會知道?不是說「無罪推論」嗎?趙少康怎麼可能不懂?

2、趙少康的學識,遠遠高於馬英九,對台灣民主的貢獻也遠遠高於連戰、劉兆玄、吳伯雄、朱立倫等小人物,誰敢否認!趙少康怎麼可能不懂「無罪推論」?

3、以趙少康的學識與高尚的人格,絕對不可能犯下不懂「無罪推論」的天大智障的錯誤。

4、唯一可以解釋的原因,就是這一篇文章很可能不是趙少康親自寫的,是找人代筆的,反正飛碟電台的記者很多,但是她們多半是一群沒有知識水準的庸才,例如侯天佩。

5、以趙少康的學識與高尚的人格,應該深切地了解,國家的所有政策都需要經費與預算,而台灣掌控國家經費的人,不是行政院,也不是總統府,是立法院;而國民黨掌控立法院已經超過六十年,監獄要不要擴建、改革,純粹是立法委員決定的,當然立法院最大的派系是王金平。

6、趙少康,是台灣藍營中,唯一在人品、修養、知識程度上,遠遠超過馬英九、王金平、吳敦義等人的人,千萬絕對不要再犯下如此損害自己名譽的事。

7、以趙少康對「民主的貢獻、學識與高尚的人格」,絕對不可能勝過陳文茜,陳文茜又不如簡錫堦,簡錫堦又不如林濁水,林濁水又不如李登輝,李登輝又不如黃昭堂,黃昭堂又不如伏爾泰。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執法過程有檢討空間

阿扁官司啟迪40

(中央社 林芥佑 華盛頓 25日)11.27.2008摘要

中華民國監察委員葛永光,今天在華府表示,檢調人員偵辦嘉義縣長陳明文以及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嫌貪瀆案,基本上是依法行使職權,但從人權角度思考,執法過程有檢討空間

葛永光是應「台灣同鄉聯誼會」邀請,來華府訪問,他在演說中表示,監察院無權調查刑事與民事案件,監察委員只能針對涉案人的行政責任處置,因此對於司法偵辦中的案件,監委不能介入。

葛永光說,監察院必須超越黨派,一視同仁。他說陳明文與蘇治芬的案子在民進黨政府時期就已進行偵辦,馬英九總統不至於介入司法,所以他不認為這兩個案子有藍綠政治意識形態考量,但從人權角度思考,檢調執法過程的確有檢討的空間。檢察官考量到蘇、陳兩人涉及本刑五年以上重罪,又有串供滅證之嫌,因此聲請羈押,這是本於職權,但是否應對兩人銬上手銬,就有爭議和檢討必要。他質疑,在定罪之前,有必要戴手銬嗎

他也批評台灣媒體,對司法案件未審先判,他說,陳明文、蘇治芬、以及前總統陳水扁都還沒有被法庭定罪,司法必須遵循無罪推定,但台灣媒體的報導方式,讓人民覺得「好像這三個人都有罪」,這就不符民主人權的精神,他呼籲台灣媒體謹守報導分際。

葛永光表示,目前市政府與市議員對於出問題的十六號塔柱基座有不同認定,市政府說當初施工將基座深入地底硬岩層,但市議員認為原始評估出錯,所以這需要更專業的技術人員來勘驗。如果最後整個基座必須打掉另找地點重建,整個貓纜都需要重劃路線,這就涉及重大行政疏失,浪費公帑,必須追究責任,包括馬英九任市長時期的所有相關官員,都要接受調查。

(中央社 吳哲豪 彰化縣 26) 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探視立委翁金珠,翁金珠以前總統陳水扁為例,希望檢察官重視人權;王清峰說,人權至上,上手銬問題值得檢討,不管被告或一般人的人權都應受保障

翁金珠說,從電視上看到綠營縣市長及陳水扁的遭遇,加上國際知名人權團體自由之家也關心台灣的人權狀況,她對台灣人權倒退感到憂心,尤其是看到陳水扁被上手銬,尤其不能接受。

王清峰表示,上手銬的問題,通常上手銬是為防止犯人脫逃或自殺,上手銬的問題值得檢討,人權至上,不管是陳水扁或是一般的被告或民眾,人權都應該被保障。她也要呼籲陳水扁注意身體,因為只有身體健康,才能在法庭證明自己的清白。

〔林嘉東/基隆 自由11.27.2008摘要〕被押的前總統陳水扁,隔著玻璃與律師對話,一旁有人監視錄音

律師林則奘昨指出,國際公約規定被告接見律師,有不受監視、監聽的基本人權,但我國被告律見,卻要受不公平的對待,而且沒有人站出來講公道話,他認為朝野應盡快修法,跟上國際潮流。

聯合國自1988年陸續通過「保護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監禁的人的原則」、「囚犯待遇基本原則」、「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等公約,一致規定:「所有遭逮捕、拘留或監禁的人應有充分機會、時間和便利條件,毫無遲延地、在不被竊聽、不經檢查和完全保密情況下,接受律師來訪和與律師聯繫協商」。

這是國際性組織就相關人權議題所獲致的一般性原則,也是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基本人權之一;他說,即使中國在1997年才有正式刑法及相關刑事訴訟的法律,但中國2008年修正律師法第卅三條即已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反觀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卅四條規定:「辯護人得接見嫌疑人及羈押之被告,但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偽證、變造證據之虞,得限制之」,怎麼限制卻未明定;羈押法廿三條也有被告接見律師時,看守所應監視等規定,明顯違背世界潮流

林則奘說,我國有關被告接見律師的相關法律一定要改,不然連中國都已趕上世界潮流,台灣人權卻繼續與世界脫鉤,甚至持續落後,怎麼辦?他說,扁遭羈押後,藍綠你來我往相互攻訐,口水佔據大幅媒體版面,是非價值幾已錯亂,卻沒有真正在重視人權問題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 二十五日 自由11.27.2008摘要〕主持討論會的前美國副總統亞洲政策顧問葉望輝則表示,台灣的民主與法治並不完美,美國也一樣,但要深化民主,法治永遠有改善的空間。他認為,國民黨也有立委和縣市長當選,偵辦貪污的問題應該不分政黨。

葉望輝表示,審前羈押制度應考慮比例原則,檢察官運用審前羈押的權力,不能因為抓對一個人,就讓其它九十九個抓錯的案子合理化;檢調人員作為也許合法,但不一定合適、也未必符合正義。他認為,馬英九總統曾擔任法務部長,應該最深入了解這些司法盲點。

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費浩偉則表示,美國除了少數恐怖份子,絕大多數人在起訴前是不會被羈押的

謝清志在回答問題時表示,被檢察官帶走的資料至今還未歸還給他,被羈押期間媒體和立委對他有不公平的報導,他無法為自己辯護,最後還能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並獲法官判無罪,是個奇蹟,但不是每個人都像他一樣幸運。

謝清志說,他不能肯定檢察官有政黨考量,但檢察體系雄心勃勃地想辦個大案子的企圖很明顯,他不知道自己的政治立場與案情有何相關。

謝舉例說,當初起訴他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曾對媒體說,「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這是何種心態?他盼檢察官更應考慮社會正義、依循人權,不要以人民的生活、名譽與家庭為代價,成就自己或為特定政黨服務,這樣下去最後的代價將是台灣的民主。

 

野草莓集遊法修法訴求 7政黨連署聲援

野草莓啟迪44

(中央社 陳淑芬26日)11.27.2008摘要

野草莓運動靜坐學生,提出修改集會遊行法訴求,今天獲得台灣團結聯盟等7個政黨連署聲援。參與連署的政黨為制憲聯盟黨、公民黨、客家黨、台灣綠黨、台聯、紅黨及第三社會黨7個政黨,台聯黨主席黃昆輝、綠黨辦公室主任李宜潔等5位政黨代表,今天並出席在自由廣場舉行的連署聲明記者會。

野草莓運動發言人奉君山表示,參與連署的政黨,在2008年提名參選的不分區立委總得票數高達116萬票,代表的是百萬民意,但在立法院沒有席次,無法參與修法,野草莓發起邀請連署,希望讓這些政黨的修法訴求有發聲管道。

黃昆輝比較執政黨回應野百合學運與野草莓運動訴求的不同,他說,野草莓修改集遊法的訴求正當,但執政黨卻很傲慢,不願回應。李宜潔表示,不管是三鶯部落或樂生院等少數弱勢民眾,都必須透過集會遊行作為爭取權利的管道,集遊法必須朝向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訴求修改

連署聲明書內容指出,言論自由乃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集會遊行為弱勢少數表達意見的重要方式,集會遊行可能造成的傷害,已有制裁法律,不應以特別刑罰和行政罰束縛。連署政黨將監督國會儘速完成集遊法修法,以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集遊法修法訴求承諾書內容,則以司改會版本精神為主,訴求包括確立集遊法為基本人權保障法、重新界定主管機關、許可制改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刪除特別刑罰、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

奉君山表示,明天學生代表出席立法院集遊法修法公聽會時,將邀請國、民兩黨的代表簽署承諾書。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國家暴力侵害人權

阿扁官司啟迪39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曾韋禎 自由11.26.2008摘要〕最新一期美國「國防新聞」週刊二十四日在頭版報導,台灣民進黨人士先後遭逮捕,引發外界質疑國民黨政府在重新掌權後,再度對在野人士進行政治打壓

前駐美代表吳釗燮向國防新聞表示,他對台灣政局感到憂心,馬英九政府處理國政的方式,以及將台灣帶回過去專制方向讓他感到氣憤。不過報導也引用國民黨立委徐中雄的話說,目前負責偵辦民進黨前官員案件的特偵組是在陳水扁任內成立,特偵組成員更是由扁指派,他認為民進黨過度反應,企圖將司法案件政治化。

這篇報導指出,台灣法律允許在審判之前羈押涉嫌人,在被正式起訴前,嫌犯可以被羈押長達四個月。目前不確定是否會有更多民進黨人士遭逮捕。

這篇報導說,馬總統承諾與中國維持更密切關係,最近一連串的逮捕行動已引發外界質疑馬政府,進行政治報復,以討好中國。前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便告訴國防新聞,陳雲林訪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令人民聯想起戒嚴時期的景象,更激怒了民進黨支持者。

另,日前赴美控訴台灣人權倒退的民進黨立委蔡同榮等人,昨舉行返國記者會指出,美國國會議員及人權團體對於台灣近來的民主、人權倒退表示驚訝。

〔謝文華 自由11.26.2008摘要〕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引發國家暴力侵害人權狀況,民間司改會至今已義務協助民眾告警察傷害、妨害自由超過二十案,包括司改會蒐證向地檢署告發十一件、民眾向地檢署提告六件,更罕見有四件是民眾直接向法院告自訴案。

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質疑,檢察官以「明案速斷」九天起訴與張銘清發生肢體衝突的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反觀警察入侵上揚唱片行,事證這麼明確,司改會五日告發至今二十天,檢察官為何未以相同效率偵查起訴

昨共同出席控訴警察執勤違法的網友Lina、閃靈樂團主唱Freddy皆指,警方已不是執法過當,而是公然違法。律師薛欽峰表示,今年是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台灣竟發生嚴重的國家暴力,警政署公布「暴民」,也應公布「暴警」,就警察違法部分調查清楚,否則民眾會懷疑警政署受「上級」指使才敢濫權。律師何朝棟更呼籲警察挺身轉為「污點證人」,指出幕後主謀。

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台灣人如果守法 現在總統蔣友柏

野草莓啟迪43

陸念慈

對於野草莓學運,馬英九不先檢討國家暴力,卻反過來奴大欺主,要求學運先「守法」再說。當年這麼多黨外人士違反戒嚴法等,付出被中國國民黨傷害自由與身體的代價,終於爭取到解除戒嚴、直選總統的民主成果,馬英九享受了這些「不守法」的所有好處,卻反過來狠咬同樣是爭民主的學生,還沒大沒小以公僕教訓頭家,馬英九這種東西,不正是過河拆橋奴大欺主最佳寫照?

一些跟馬英九一樣,封建又頭腦簡單的人,沒有什麼論述,只會告訴你「不守法就是錯的」!這些人的邏輯,淺薄又可笑!試問,如果「不守法就是錯的」,那「中華民國」豈非是更大的一場錯誤?

當年孫文不遵守滿清法律,所以革命就是「叛亂」,孫文「違法叛亂」才建立中華民國;如果真要守法,現在的總統搞不好就是蔣友柏,馬英九一個蔣家奴才,算哪根蔥可以跟人家爭總統?

再說,法國大革命一樣「非常不守法」,所以現在的共和法國,也是錯的?美國呢?移民者還「違法」跟政府打仗,所以美國的獨立也是錯的?爭民主對抗暴政等運動,古今中外,哪一件「守法」過?

法律規範的是權利與義務,違法必須付出相對的代價,或有人說,民主以法治為基礎,沒有法治何來民主?問題是,所謂的法治,是以良法善法為基礎,否則由掌權者搞出來戕害人權的惡法,人民除了推翻,有何遵守的義務?混帳又違反人權的法律,當然要唾棄並且推翻(作者從商)

 

李鈞震:

1.      馬英九與他的爸爸,一生都在服侍蔣經國,馬英九與他的團隊都是以服侍蔣經國為人生最高目的,對不對?

2.      馬英九的爸爸的人生目的,就是扶持馬英九當總統,對不對?

3.      馬英九的從政路程,跟王莽一模一樣,裝清廉、裝善良,操控社會輿論,讓自己有美好的名聲,說過一千次不選台北市長,然後又私底下運作,叫所有的黨羽,千呼萬喚把他請出來。

4.      馬英九說要退居第二線,表面上是他謙卑、遵守憲法,實際上,他要求他的黨羽,不斷給他擴權,推舉他為黨主席,讓他變成萬民擁戴,不得不勉為其難身兼黨主席,這些手段,王莽跟蔣經國都搞過。除了柏楊以外,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熟悉歷史。

5.      這些沽名釣譽的人有一個優點,就是社會形象好,有二個缺點,就是沒知識、不負責任,蔣經國一生幹的壞事,他都不負責任;馬英九台北市長八年內都沒什麼政績,搞出一堆邱小妹妹事件,他都不負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誰敢否認!

6.      馬英九總統大選前發誓:完全執政,完全負責。陽光法案在哪裡?人權保障在哪裡?公民投票法修正在哪裡?街頭示威遊行、警察暴力,就推卸給弱勢的在野黨,他負責在哪裡?經濟成長率只有他預測的一半,他怎麼負責任?許多股票族相信馬英九被套牢,他怎麼負責任?一個人發3600元就算負責了嗎?

7.      現在百姓的日子,有沒有比三年前還要辛苦?現在台灣的經濟狀況,是不是最近五年來最慘的時候?馬英九怎麼負責?

【中時】別讓退居第二線之說自縛手腳

200教授促監院 彈劾三名首長

野草莓啟迪42

【陳怡靜、張麗娜 蘋果11.25.2008摘要】野草莓學運進入第20天。

為抗議政府濫權及聲援野草莓學運,兩百一十八名教授與民間團體,共同簽署檢舉及陳情狀,昨派代表送到監察院,要求監院調查國安及警政單位在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執法過當、侵害人權,並彈劾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國安局長蔡朝明與警政署長王卓鈞。負責接見的監委黃煌雄表示,會將相關陳情案彙整後一併調查。

野草莓學運昨邁入第十九天,為聲援學生要求總統、閣揆道歉,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及修改《集遊法》等訴求,司法院前大法官蘇俊雄、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中研院政治所助研究員徐斯儉等二十多人,昨在學運學生陪同下親送書狀到監院,他們也不排除先公布民間版的調查報告。野草莓媒體組成員、台大中文所學生奉君山說,本周將發動學生到政院前快閃靜坐。

台南野草莓昨發布新聞稿,指掛在Google協作平台上的官網遭強行關站,質疑遭政治打壓;但Google說,Google不會干涉民主運動歷程,目前正在查關閉原因。其餘各地野草莓學運掛在Google上的官網與部落格昨均運作正常。

本月三日,警察曾扯毀林口陸橋上國旗,當天現場四名民眾昨在民進黨立委賴清德與台北巿議員簡余晏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要求王卓鈞道歉,並返還國旗或賠錢,否則將協助控告求償。

 

李鈞震:

1.      司法院前大法官蘇俊雄、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中研院政治所助研究員徐斯儉,以他們在校園內的學術地位,他們沒有能力寫文章投書到媒體,告訴社會大眾,馬政府侵害人權嗎?

2.      以他們三位知名學者的知名度,沒有能力說服三百個學生,到總統府去抗議嗎?

3.      教授,要維持社會的正義,必須要勇敢一點,不怕辛苦,也不要怕大聲,更不要怕被批評。馬英九政府,賤踏人權,不已經是全民共識嗎?

4.      王卓鈞、蘇起的直屬長官,不是馬英九總統嗎?馬英九不是曾經發誓,「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警察違法濫權,總統不用負責嗎?這一次的陳雲林事件所有的維安工作,不都是馬英九一手主導的嗎?蘇俊雄、張錦華、徐斯檢為什麼不如紅杉軍呢?

5.      台灣的學者,對於國民黨的惡行,比較能忍受;對於民進黨的惡行,比較不能忍受,有雙重標準,對不對?

6.      馬英九執政半年,行政效率比過去八年扁政府還差,官員朝令夕改,說話不算話,比過去八年還要無能,誰敢否認!公務人員,領薪水卻無能辦事,就是一種貪腐,誰敢否認!

7.      現在,台灣百姓的生活品質,比過去四年還要差,誰敢否認!現在的民不聊生,比過去四年還要慘,誰敢否認!因為政策反覆不定,現在的政府一直在空轉,所有的政策都跳票,還酬庸自己人,誰敢否認!

8.      雖然許多國民黨大官說:阿扁八年無政績,但是,高鐵、雪隧、第二高速公路都貫通了東西向快速道路系統的工程都完工,兩兆雙星產業、中科、南科都達成,這還算無政績?言論自由世界第一,這還算無政績?那馬英九呢?內湖捷運,十年了還沒通,唯一的政績貓纜,偷工減料。

9.      台灣的教授們,是不是有雙重標準?為什麼?你們從小就是被國民黨豢養長大的寵物,對吧!你們批評國民黨就好像批評自己的祖宗,很痛苦,對吧!這就是奴性,一種不敢對抗威權的奴隸心態。不准有人否認!

10.  具有奴性的學者,很大的特徵:寫不出國際學術論文,無法寫出國際級的權威教科書。誰敢否認!學者一碰到國民黨官員,就拋棄學術專業與道德勇氣,自動變成別人的寵物,不是嗎!

11.  二蔣獨裁政權,統治台灣四十年,所有敢伸張正義的學者,都被槍斃,或趕出台灣,或被關到綠島,因此,存活下來的都非常具有奴性,他們不敢質疑二蔣不實行憲法、箝制言論自由、暗殺學者、選舉作票、把國庫的錢搬到國民黨中央,這就是非常非常地支持貪腐!

12.  百姓沒有辦法忍受阿扁貪腐,百姓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貪腐?百姓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不義黨產超過六千億還沒還?學者為什麼可以忍受國民黨的海角六千億?因為具有奴性,不是嗎?

13.  哪一個新聞媒體、傳播學者、法學者還在討黨產?阿扁如果有貪污政府的錢,當然要全部討回來,也要讓他坐牢坐到死;霸占百姓資產的國民黨黨主席,就有特權可以不用坐牢?不用羈押?馬英九跟吳伯雄都可以沒事?

14.  這一種不要臉的事情,杜念中、南方朔、張錦華、蘇俊雄、蘇永欽敢質疑國民黨嗎?你們不是收了人家的好處嗎?如果沒收人家的好處,為什麼那麼具有奴性呢?以當奴才為快樂嗎?

15.  為什麼要王卓鈞下台?因為,他不是國民黨裡頭最高的權貴,台灣絕大部分的學者都在做維護國民黨權貴的工作,這些不要臉的學者,為了維護馬氏政權,要求不重要的小咖下台,不是嗎?

陳雲林維安 馬英九親自操盤

羈押是對犯罪嫌疑人凌虐

阿扁官司啟迪3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4日邀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左)對「司法機關於偵查中實施搜索、扣押、羈押等相關強制處分作為時,如何兼顧公平正義與人權保障」提報告並備質詢。同時,邀請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右)列席。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24日在立法院表示,檢調搜索對上市公司的名譽與股價造成很大傷害,國內對於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不夠重視,對被羈押者已是嚴重凌虐,呼籲應從人權立場修法改進。

他說,搜索是很大的動作,尤其現在的媒體發達,要保密不公開相當困難,搜索對上市公司的名譽與股價,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不僅與客戶交往會被懷疑,員工士氣也受到很大的打擊。搜索具相當的侵犯性,應考慮比例與必要等原則。

曹興誠表示,台灣的人權並沒有受到尊重,像是「嫌犯」兩字就不尊重被偵查者。他認為,被偵查者在日本被稱為「容疑者」,台灣應該稱為「受疑人」;對於被告或是證人使用「飭回」,也是封建時期上對下的用語,應用「請回」才對。

曹興誠認為,現在法務部對於遭到羈押的被偵查者,提供居住簡陋,對受疑人已經是嚴重的凌虐,吃喝拉撒睡全都錄,已經違反刑法第125126條凌虐人犯罪,可以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人權立場上來看,應立即改善。

他說,現行法律對濫權追訴處罰規定相當清楚,但是從未見過任何法官、檢察官受到處分;他認為是因為刑責訂太重,沒有檢察官願意起訴自己的同僚,也沒有法官願意判決。不要用刑事罰來處罰濫權追訴的問題,應以解職、罰金、民事賠償處分,不應科以重責。【中央社 11.25.2008摘要】

【林諭林 中國時報2008.11.25 摘要】曹興誠雖非司法中人,不過,他一番「看守所簡陋,形同侵犯人權」、「沒有檢察官願意追訴濫權、追溯同僚」的談話,卻針砭出現行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作為下,所透露出令人不安的司法人權問題;對此,司法機關沒有理由迴避,應立即謀求補救改善的方式。過去一段時間,部分學者批判的司法人權問題,多集中在審前羈押是否適當?但不妨先關切羈押後的人權問題

「無罪推定」是司法審判最重要的價值。既然被告三審定讞前,不能認定有罪,羈押中的被告,更不代表有罪,但現行的羈押制度,如同把羈押被告當作犯人看待,人權保障相當落後

從羈押原因,檢視現行羈押制度,院檢這段時間行使羈押權,無非是認為被告有串證、逃亡之虞。相對的,若院檢因此羈押被告,在看守所內,理應只能在防止逃亡和防止串證上,加以限制,不能剝奪被告其他人身自由和權益,否則就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在此狀況下,合乎人權的羈押環境,所方除了保障飲食,不應細究遭羈押被告其他生活作息,更不用說還要對要不要洗澡、能不能洗熱水多所限制。畢竟若依照《羈押法施行細則》規定,「看守所被告夏季每天沐浴一次,春秋兩季每兩天沐浴一次,冬季每三天以熱水沐浴一次。」種種限制,無非剝奪被告人權。看守所許多規定,的確有侵犯人權

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宣示要讓台灣邁向「優質的民主」,並強調將保障人權。《羈押法施行細則》不需立院修法,法務部若立即著手檢討過時的羈押規定,將是落實保障人權不可多得的契機。

 

李鈞震:

1、馬英九是一個習慣性講空話的人,千萬不可以對他所說的話有任何的期待,不然,會後悔。

2、後悔的感覺,真的不好受。

3、馬英九,這一生都沒有參與過台灣的民主運動,誰敢否認!

4、馬英九,重視服從威權,勝過服從真理。他強調要守法,問題是,許多法律都是違憲、侵犯人權、泯滅良心,不是嗎?

5、所以,孫中山、華盛頓、林肯,都主張暴力革命,不是嗎?

6、但是,馬英九所支持的蕭萬長與吳伯雄,都盛讚胡錦濤屠殺西藏人,是非常有遠見的領導人,不是嗎?證明,馬英九支持政府暴力對待百姓,不支持民主、不支持保障人權,不是嗎?

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政府應盡力保護言論自由

野草莓啟迪41

郭崇倫 中國時報2008.11.24 摘要

由雷震民主人權基金會邀請,正在台灣訪問德沃金教授(Ronald Dworkin)是當代法哲學的泰斗,他即將在廿四日下午兩點在台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廿五日於嘉義中正大學發表民主與人權相關演講。

德沃金教授雖然是相當於人文學科諾貝爾獎的挪威Holberg獎得主,但他不是躲在象牙塔中的學究,他用清晰的論理、生動的分析,積極參與美國憲政的所有辯論。在這次美國總統選舉前,德沃金教授曾在《紐約書評雜誌》上為文,「最高法院的角色很特殊,權力既窄又深,可以宣布律令違憲,在人權等問題上,可以制衡行政權」。

布希政府在反恐戰爭中非法竊聽、非法監禁,在目前最高法院裡,就有五位大法官反對這樣做,做出判決要更改,「最高法院職責就在,保護個人對抗濫用的權力,無論現在的政府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現在總統當選人歐巴馬是最了解這個問題重要的人,不僅是因為他是《哈佛法律評論》的主編,還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過憲法

德沃金教授不怕辯論的另一例,是在丹麥所謂汙蔑先知漫畫事件發生後,他在英國衛報為文主張,政府應該盡量保護言論自由,「不應該因為宗教敏感或個人感受,而禁止再度刊行漫畫」,當然有可能因此而引發暴亂或極端情況出現,但政府應該盡一切可能來維護防止。

他的態度很清楚,甚至把漫畫與伊朗否認大屠殺的言論自由相提並論,在歐美社會要這樣講,是要冒很大風險的,他甚至自嘲是極端。但在另一件宗教有關的爭議,女子不得帶頭巾問題上,他就較為保留,「這牽涉到兩個互相衝突的自由原則:人們公開表達其信念,與國家應該是非宗教的」,他比較贊成法國官方的態度,即凡是國家支持成立的學校就應該有這些限制,但離開學校就可以戴上。

事實上,每個國家情況不同,在土耳其則與民主化的過程糾纏不清,宗教政黨支持頭巾議題,認定這是民主化議題,而在英國,則是因為有越來越多的回教人口,所以以「尊重多元文化」容忍不同服飾,甚至在討論將回教律法納入普通法中。

但德沃金指出這應有一個界線,不能認定少數團體內就是一致的,事實上,也有回教少女也許不願意接受回教律法,只要她們生活在英國,英國政府就欠她們伸展公權力的一個公道機會。

近來越來越多法律訴訟,在當地國敗訴後,往往直接到美國提起告訴,這是不是意味美國裁決效力將跨越邊境?德沃金認為這個現象反映了跨國的經濟活動越來越多,未來這些爭訟會開始增加,「但是我希望也看到相反的情形」。

他指出,過去布希政府非常不願接受國際法的約束,但這是個錯誤,有鑑於美國的政經優勢不可能再維持,美國不再是給判決的,美國僅是國際規範系統的一分子,美國勢必要接受國際法的約束,而國際法的規範發展出標準、開始復興,是件好事。

國際法有時也會介入國內政治,就像智利皮諾契特在英國治病時,遭西班牙法官通緝,雖然按照國內政治協議,他是免於追訴的,德沃金認為雖然這干預了國內政治過程,「但會讓獨裁者犯下罪行前思考再三,他要體認自己未來即使經由政治談判也不可能獲得免罪」,這是有幫助的,但無論如何這將促使國際戰犯法庭發展更加完全,尤其過去美國拒絕加入使得法庭無效的局面,也即將獲得改變。

您最缺的國際觀 人權

野草莓啟迪40

劉順明

總部在法國巴黎的國際人權聯盟(FIDH,成立於一九二二年,是全球最早的國際非政府人權組織,聯盟成員來自一百多個國家),十一月二十日發表給台灣政府的一封公開信"Deep concern regarding the detention and attacks against citizens protesting peacefully during the visit of Chinese envoy Mr. CHEN Yunlin"(參見http://www.fidh.org/spip.php?article6006),信中對馬政府假國安之名行侵犯人權之實頗多批評("FIDH believes that such arrests and violence are grave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under the pretext of national security.")

此外,我也收到朋友從美國轉寄過來的email,是美國「自由之家」剛剛發布的新聞稿,內容是呼籲馬政府成立獨立機構,調查陳雲林來台時,因警民嚴重衝突,所造成的侵害人權事件

(參見http://www.freedomhouse.org/template.cfm?page=70&release=725)。

更早,新聞週刊(Newsweek)也在十一月中旬,由北京局負責人劉美遠(Melinda Liu)針對馬政府一連串快速逮捕卸任總統、前朝官員所引起台灣社會對司法獨立的質疑,以及陳雲林事件公權力執法過當,作了深入分析

http://blog.newsweek.com/blogs/chinacalling/archive/2008/11/12/fallout-from-chen-shui-bian-s-dramatic-arrest.aspx)。

劉美遠文章指出,因為馬政府大量逮捕前朝官員,史無前例地讓二十位(目前已經增加至二十四位)關心台灣司法人權的國外學者聯名發表公開信

"Political arrests and detentions in Taiwan"

(http://www.taiwandc.org/Statement%20arrests%20Nov%202008.htm),表達嚴重關切,並質疑台灣司法獨立性。而中國特使陳雲林來訪期間,因警察強勢執法,導致大規模流血衝突,也是台灣民主化以來罕見。

從「自由之家」、國際人權聯盟相繼對台灣人權的關心,以及國外學者聯名公開信質疑台灣司法,和劉美遠的文章,不正是在對台灣逐漸流失的民主成果,提出嚴重警訊嗎?

中國惡劣的人權問題,是國際版面的常客,曾幾何時,台灣的人權水準似乎也有漸漸跟中國看齊的趨勢,成了知名人權組織關心的對象。孰令致之?完全執政且掌有絕對權力的馬政府難辭其咎。

過去中國國民黨長期執政時,總是灌輸台灣人一個觀念:經濟好,最重要。讓台灣人對於自己的基本人權與政治權利一知半解。所幸,在許多勇於衝撞體制的民主前輩的犧牲下,才換來今天的民主成果。然而,似曾相識的威權場景,似乎又悄悄地回來了。

以馬政府這半年相關施政作為,包括兩岸簽訂協議規避民意監督、漠視人民大規模遊行以及罔顧人權的跡象顯示,馬先生似乎正朝著「專制」道路邁進。至於「開明」與否,則依其慈悲心自由裁量了!(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碩士)